期貨經紀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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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貨經紀商(Commission Mercha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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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貨經紀商是指依法設立的以自己的名義代理客戶進行期貨交易並收取一定了續費的中介組織,一般稱之為“期貨經紀公司”。
由上可見,期貨經紀商是客戶和交易所之間的紐帶,客戶參加期貨交易只能通過 期貨經紀商進行。由於期貨經紀商代理客戶進行交易,向客戶收取保證金,因此,期貨經紀商還有保管客戶資金的職責。為了保護投資者利益,增加期貨經紀有的抗風險能力,各國政府期貨監管部門及期貨交易所都制定有相應的規則;對期貨經紀商的行為進行約束和規範。
根據國務院有關規定,我國對期貨經紀公司實行許可證制度,凡從事期貨代理的機構必須經中國證監會嚴格審核並領取《期貨經紀業務許可證》。目前,獲得期貨代理業務資格的期貨經紀公司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的規定;有規範的公司章程。
2、有固定的經營場所和合格的通訊設施。
4、有一定數量且具備資格的專業和管理人員。
5、有完善的業務制度和財務制度。
作為交易者與期貨交易所之間的橋梁,期貨經紀公司具有如下職能:
1、根據客戶指令代理買賣期貨合約、辦理結算和交割手續。
2、對客戶賬戶進行管理,控制客戶交易風險。
3、為客戶提供期貨市場信息,進行期貨交易咨詢,充當客戶的交易顧問。
期貨經紀商是客戶和交易所之間的紐帶,客戶參加期貨交易只能通過 期貨經紀商進行。由於期貨經紀商代理客戶進行交易,向客戶收取保證金,因此,期貨經紀商還有保管客戶資金的職責。為了保護投資者利益,增加期貨經紀有的抗 風險能力,各國政府期貨監管部門及期貨交易所都制定有相應的規則;對期貨經紀商的行為進行約束和規範。在我國,對期貨經紀公司的行為規定主要有以下內容:
1、如實、準確地執行客戶交易指令;不得挪用客戶資金。
2、為客戶保守商業秘密;不得製造、散佈虛假信息等進行信息誤導。
3、不得接受客戶的全權交易委托;不得承諾與客戶分享利益和共擔風險。
4、禁止自營期貨交易業務;必須嚴格區分自有資金和客戶資金。
5、不得在交易所場外對沖客戶委托的交易。
期貨經紀商的種類有許多,國際上常見的有期貨佣金商(FCM)、介紹經紀人(IB)、商品交易顧問(CTA)、商品合資基金經理(CPO)、經紀商代理人(AP)、場內經紀人(FB)等,它們之間存在交叉關係。
1、期貨佣金商
不管名稱、規模大小以及經營範圍如何,其基本職能都是代表非交易所會員的利益,代理客戶下達交易指令,徵繳並管理客戶履約保證金,管理客戶頭寸,提供詳細的交易記錄和會計記錄,傳遞市場信息,提供市場研究報告,充當客戶的交易顧問和對客戶進行期貨和期權交易及制訂交易策略的培訓,還可以代理客戶進行實物交割。可以雇用一些商品交易顧問、商品合資基金經理、介紹經紀人和場內經紀人為其工作。
2、商品交易顧問
通過直接或間接形式為他人提供是否進行期貨交易、如何進行交易和管理資金等方面的建議。間接性建議包括對客戶的帳戶實行交易監管或通過書面刊物或其它報刊發表建議。
3、商品合資基金經理
管理用集資方式集中起來的資金,用這些基金進行期貨交易,以錢生錢。他們親自分析市場,制定交易策略並直接下指令。
4、介紹經紀人(IB)
為期貨佣金商或商品合資基金經理等尋求或接受客戶交易指令,進行商品期貨或期權的買賣。只收取介紹費,不收客戶保證金和佣金。
5、經紀商代理人
代表期貨佣金商、介紹經紀人、商品交易顧問或商品合資基金經理尋求定單、客戶或客戶資金,可以是任何銷售人員。
6、場內經紀人
場內經紀人即出市代表,代理任何其他人在商品交易所內執行任何類型的商品期貨合約或期權合約指令。
期貨經紀公司是投資者和交易所之間的紐帶。投資者要參加期貨交易,必須通過期貨經紀公司進行。期貨交易者在開始交易前,要慎重選擇期貨經紀公司,因為期貨公司的服務質量的高低直接關係到投資者的利益。
首先,應選擇一個迅速準確地接收和執行交易指令的期貨公司;
其次,應選擇一個能保證資金安全的期貨公司;
第三,應選擇一個能提供準確的市場信息和投資 決策的期貨公司;
第四,應選擇一個運作規範的期貨公司。
如果有可能的話,在做出最終決定前應該去期貨公司訪問一次,通過這次訪問能獲得更多的信息。
期貨公司主要面臨怎樣的風險[1]
一是市場風險,當某一合約行情出現連續漲停板或跌停板,如果期貨公司不能及時斬倉,滿倉操作的虧損一方難以退出,爆倉風險加大。一旦出現爆倉,客戶往往一走了之而由期貨公司先行承擔經濟損失。這一風險是期貨公司最主要同時也最難解決的風險。
二是操作風險,這類風險包括:下單員報錯、敲錯客戶指令,造成風險損失;結算系統及電腦運行系統出現差錯,造成風險損失;沒有嚴格按照有關規章制度操作,缺乏監督或制約,造成風險損失等。
三是流動性風險,期貨公司不能如期滿足客戶提取期貨交易保證金或不能如期償還流動負債而導致的財務風險。
期貨公司應該如何控制風險[2]
(1)對客戶的管理
對客戶的管理包括: 審查客戶資格條件、資金來源和資信狀況,評估資金來源與交易風險的互動關係;對客戶加強風險意識的教育和遵紀守法的教育;嚴格執行客戶保證金管理制度;提高客戶的期貨知識和交易技能水平;不同的客戶、不同的資金來源實行區別對待、分類管理;建立糾紛處理預案。
(2)對雇員的管理
經紀公司對其雇員的管理包括:提高雇員的期貨知識水平和執業技能;加強內部監督,加強員工的職業道德教育;培養高品質的客戶經理。
(3)結算與風險管理制度和措施的管理
經紀公司必須按交易所和證監會的規定建立和完善內部結算與風險管理制度;嚴格按照交易所規定的比例收取客戶保證金,保持適度持倉;避免過度交易,嚴格控制好客戶的風險。
(4)自我監督和檢查
經紀公司不僅要接受證監會和交易所的監督與檢查,還應設置內部稽核人員,形成嚴密的內部控制體系,及時發現問題,避免惡性重大風險事故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