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採購效益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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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政府採購效益評價[1]
政府採購效益評價是指由一系列與政府採購效益評價相關的評價原則、評價方法、評價標準以及評價機構等形成的有機整體。
政府採購效益評價的基本原則[2]
政府採購效益評價體系的科學性、實用性和可操作性是實現對政府採購效益客觀、公正評價的前提。政府採購效益評價體系的設計應遵循“內容全面、方法科學、制度規範、操作簡便”的基本原則。
首先,效益評價的內容要全面。要綜合評價政府採購效益,必須將反映政府採購活動的各種因素納入評價範圍,並據此設計指標體系。
其次,效益評價的方法要科學。所謂科學的評價方法是指,評價方法要與評價內容和指標體繫結構相適應,能夠得出客觀、真實的評價結果。政府採購效益評價的方法很多,我們可根據評價內容和指標體系特點,選用功效繫數法和綜合分析判斷法作為政府採購效益評價體系的評價方法。
再次,要堅持客觀公正的原則進行效益評價。運用政府採購效益評價體系對政府採購實施外部評價,如果不能做到客觀公正,就會導致評價結論的使用者作
出錯誤的決策,無論是政府部門、採購商、供應商都不會信服。所以,我們在合理設計指標體系、科學選擇評價方法的同時,要制定統一的評價標準,規範評價操作程式,從而保證評價結果的客觀公正性。
最後,效益評價的操作要簡便。無論多麼完美的評價體系,如果操作過於複雜,就不可能被廣泛使用,而且容易出現操作失誤。所以,為了確保評價操作的準確性,提高工作效率,便於推廣使用,我們要充分利用現代管理技術,設計評價操作軟體,以提高評價效率。
政府採購效益評價的標準[1]
由於評價指標有計量指標和非計量指標之分,所以政府採購效益評價標準分為計量指標評價標準和非計量指標評價參考標準。
1.計量指標評價標準
計量指標評價標準一般稱為預定標準、計劃標準,它是在政府採購的期初制定的,到期末根據實際完成情況對照期初計划進行對比評價。這種標準容易出現或定得過高從而採購部門難以完成,或定得過低從而限制政府採購部門工作主動性的發揮等問題。目前政府採購還處於初級階段,對政府採購的效益評價有些還要依靠一些主觀標準。客觀標準包括經驗標準和實際測算標準。經驗標準是根據歷史經驗和國際經驗確定的參考標準,由於其標準比較單一,而且存在爭議,常常不能滿足政府採購的實際需要,一般只能作為對比分析參考使用。實際測算標準是根據政府採購的歷年實績,運用加權平均法、眾數法、中位數法、混合法等測算出的行業或某企業的標準水平。這種標準比較科學合理。
2.非計量指標評價標準
非計量指標評價參考標準是評價非計量指標的參考依據,主要是依據我國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慣例、行業規範、國際公認標準和我國國情制定的。採用非計量因素進行評價,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對計量指標評價結果進行修正、補充。但由於其在評價過程中容易出現主觀隨意陛,評價結論會受到評價人員的價值觀、知識水平、經驗豐缺和資料占有多寡,以及評價人員與評價對象的關聯等因素的影響,使評價結果有喪失客觀、公正性的可能。因此,要科學設置一些技術規範,對每個指標要制定評議參考標準,限定非計量指標的評議人數。另外還要制定科學的非計量指標的評議規則,儘量使評議過程做到規範化。要綜合評價政府採購效益,必須全面考慮影響政府採購的各種因素。在政府採購比較發達的市場經濟國家,評價政府採購效益也都是採用定量分析與定性分析相結合的辦法。
政府採購效益評價的方法[1]
評價方法是效益評價的具體手段,沒有科學、合理的評價方法,評價就失去其本身存在的意義。通常由於評價指標有計量指標和非計量指標之分,所以政府採購效益評價方法是在此參考標準基礎上確定的評價方法。一般地,評價方法有定性分析、定量分析、定性與定量相結合三種類型。具體來說,針對政府採購效益的評價方法主要有以下幾種:
1.成本—收益分析法
這是效益分析和評價的基本方法,即對行為主體的行為成本與收益分別加以評定,以同一貨幣單位進行評價,然後加以比較,計算出最終的效益。它是政府採購效益評價最常用的方法。式中,NP:凈效益;P1:經濟效益;P2:社會效益;C:成本。
公式1中的P1指行為主體或項目的經濟效益或是內在效益;C'指行為主體的資源內在成本。這一方法的運用多是對項目內在因素的分析考評。狹義的政府採購效益就是指公式1代表的經濟效益。
公式2中的C不僅包括各行為主體其資源的內在成本,也包括行為主體的外在成本、機會成本、沉澱成本等,此外還要考慮貨幣的時間價值。這一方法將外在成本和外在收益計算在內,可以得到對項目整體效益的評估,能夠全面客觀地反映項目評價結果。這是從廣義角度分析政府採購效益。
2.社會效益分析法
對政府採購部門而言,衡量其效益的主要方法是用其所花經費和所實現的職能相比較,其工作質量的好壞是衡量其效益的基本標準。衡量工作質量的標準不僅僅是其取得多少經濟效益,而且還在於其行使政治和社會職能的好壞,譬如對巨集觀經濟調控政策運用得是否正確,反腐倡廉、減少尋租是否得力、科學等。用政府採購部門的工作成果與其所花費的經費相比,可以反映出效益的高低。
3.綜合分析法
這種辦法是將政府採購活動所需要的直接費用以及有關費用的各個因素儘量列舉出來,同時將可能產生的收益(包括直接與間接收益)列舉出來。其中可以以同一個單位(如貨幣)衡量的費用與收益,設法用同一單位進行比較;不能以同一單位表示出來的其他因素,則分為幾組指標,將相近的、相對可以用某一指標表示的併入一組,然後進行分組對比分析,最後綜合各因素分析結果,得出政府採購的收益。此方法比較適合對政府採購進行效益分析和評價。
4.比較分析法
即將政府採購在歷史上各個不同時期有關效益計算的項目分項排列出來,然後將這些在不同時期的不同結果,按分項排列可比指標進行對比分析,對照歷史看看其效益是不是提高了,提高了多少。
此外,還可對效益進行地區間的橫向比較,如比較一定的費用支出總量所取得效益的大小,相同的費用支出項目所獲得效益的大小等,藉以考核政府採購的效益水平。
政府採購效益評價指標[3]
(1)政府採購節約額=政府採購預算金額-實際採購金額
(2)政府採購節約率=政府採購節約額÷政府採購預算額
(3)政府採購相對規模=當年政府實際採購金額÷當年財政支出總額
(4)人均採購額=當年實際採購金額÷政府採購人員數量。該指標越大,說明效率越高。
(5)政府採購對經濟增長的貢獻=(國民經濟總量變動的%÷政府採購規模變動的%)。該指標為正指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