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贈與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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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贈與稅的繳納是按照房屋買賣計算,贈與房產所有權都要繳納契稅。與房產的繼承過戶不同,房產的贈與需要繳納一筆契稅。
其中具體的手續和費用是這樣的:
首先房產贈與人與受贈人之間需要訂立一份房產所有權的贈與書面合同,也就是贈與書。然後贈與人和受贈人帶著這份贈與書和房屋的產權證同時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證處進行房屋產權贈與的公證。
其次需要交納兩筆費用:一筆費用是公證費,房屋贈與的公證費收取和繼承權公證一樣,收取標準為受益總額的2%,但不低於200元。沿用胡先生的例子,除了1500元的房產評估費,他的房屋贈與公證費是6000元;還有一筆費用就是楊女士所提到的契稅,上海市對契稅的征收比例是房屋評估價值的1.5%,那麼胡先生或是他的女兒需要支付的契稅就是300000×1.5%=4500元。
最後一個環節就是到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需要有房屋贈與的承諾書、贈與人和受贈人的身份證件、原來房地產產權證、贈與書的公證材料以及繳納的契稅收據。需要繳納的費用還有包括100元的登記費、5元的權證印花稅、房屋評估價0.05%的合同印花稅。上文中我們已經計算過了,這筆費用加起來為255元。
國家稅務總局下發《關於加強房地產市場個人無償贈與不動產稅收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對無償贈與行為、將受贈住房對外銷售以及贈與行為後續管理三個方面加強稅收徵管。
國家稅務總局要求,納稅人在辦理無償贈與減免稅手續時,必須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填寫《個人無償贈與不動產登記表》並作出無償贈與聲明,稅務機關審核通過後方可辦理無償贈與減免稅手續。為防止房屋買賣雙方利用假贈與行為,偷逃贈與環節和將受贈房屋對外銷售環節的營業稅,將無償贈與行為區分為一般贈與行為(包括繼承、遺囑、離婚、贍養關係、直系親屬贈與)和其他無償贈與行為兩類,並對如何確定以這兩類無償贈與方式取得住房的購房時間問題加以區分。對於個人無償贈與不動產行為,稅務機關對受贈人將全額征收契稅,併在納稅人的契稅和印花稅完稅憑證上加蓋“個人無償贈與”印章。
國家稅務總局明確,受贈人取得贈與人無償贈與的不動產後,再次轉讓該項不動產的,在繳納個人所得稅時,以財產轉讓收入減除受贈、轉讓住房過程中繳納的稅金及有關合理費用後的餘額為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適用稅率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國家調整了個人對外銷售住房相關稅收政策,房地產市場上二手房的投機性買賣有所遞減,但同時也出現了大量新增的無償贈與住房行為。其中部分是房屋買賣雙方以假贈與形式掩蓋買賣交易行為以偷逃稅款。國家稅務總局此次發文目的就是為解決假贈與偷逃稅款的問題,加強房地產交易中個人無償贈與不動產行為的稅收管理,堵塞稅收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