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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尼黑再保險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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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尼黑再保险(Munich Re Group)
亞洲最佳再保險公司:慕尼黑再保險(Munich Re Group,德語:Münchener Rück)

慕尼黑再保險公司網站:http://www.munichre.com/ 英文

目錄

慕尼黑再保險公司簡介

  慕尼黑再保險公司創立於1880年,總部設在德國慕尼黑 ,在全世界150多個國家從事經營非人壽保險和人壽保險兩類保險業務,並擁有60多家分支。慕尼黑總部及世界60多家再保險公司附屬機構,分支機構,服務公司與代表處,聯絡處共有3000多名職員。自公司創辦以來,向我們的商業伙伴提供強大的財保能力,必要的擔保以及高水平的專業知識及優質服務已成為我們經營獲得成功和國際上享有聲望的主要因素。

  慕尼黑再多年來連續被美國標準及普爾評級公司評定的等級為AAA級 。同樣,另一家美國的評級公司(A. M. Best公司)多年來也一直給予本公司以最高的賠償能力評級“A++(優秀)” 。上述兩個公司的優秀評級均分別在1997年8月和12月和1998年及1999年再次得到確認。2006年,慕尼黑再保險公司名列世界500強企業第74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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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繼1997年之後,慕尼黑再保險連續第二次被亞洲最具權威的保險專業雜誌---“亞洲保險觀察”評為1998年來亞洲最佳再保險公司。慕尼黑再保險為亞洲保險市場提供的強大的承保能力和精深的專業服務 , 尤其是以繁榮當地保險市場為已任,是我們獲得此項榮譽的主要原因。

  慕尼黑再保險公司同中國保險行業的合作可追溯到中國人民保險公司建立之初,到1956年就有了再保險業務聯繫 。期間經過短暫的停止後 ,又於1973年恢複合作關係。這種合作是建立在相互信任和配合的基礎上的,因而得以持續發展。

1997年慕尼黑再保險公司在北京和上海分別成立了代表處,這成為慕尼黑再保險公司與中國保險市場長期合作史上的又一個新的里程碑。這兩個代表處的建立不僅為慕尼黑再保險公司翻開了一頁新的篇章,更可以通過慕尼黑再保險總部和香港分公司的支持,在中國初步形成一個服務網路,以期實現我們對中國保險業的長期承諾。

  慕尼黑再保險公司通過再保險業務為中國保險公司的需要提供了綜合服務 。許多慕尼黑再保險公司的出版物,保險條款和電子數據處理服務產品已由我們翻譯為中文,以利於中國保險行業的發展。還有,我們在中國組織了許多研討會,講習班及培訓課程,並且多年來在慕尼黑再保險為中國人民保險公司及中國新成立的保險公司提供這樣的培訓。

  我們從世界各地搜集的信息和經驗,保險和再保險的現代構思及自身研究的成果構成我們的出版物,培訓班和研討會的基礎。我們在經營再保險業務時一向把服務,知識和經驗的轉讓以及培訓視為同等重要的因素。在我們的經營和戰略計劃中它們發揮著顯著的作用。

附:再保險定義

  什麼是再保險

  再保險也叫分保,是指保險人將其承擔的保險業務,以承保形式,部分轉移給其他保險人。進行再保險,可以分散保險人的風險,有利於其控制損失,穩定經營。再保險是在原保險合同的基礎上建立的。在再保險關係中,直接接受保險業務的保險人稱為原保險人,也叫再保險分出人;接受分出保險責任的保險人稱為再保險接受人,也叫再保險人。再保險的權利義務關係是由再保險分出人與再保險接受人通過訂立再保險合同確立的,再保險合同的存在雖然是以原保險合同的存在為前提,但兩者在法律上是各自獨立存在的合同,所以再保險的權利義務關係與原保險的權利義務關係,是相互獨立的法律關係,不能混淆。

  再保險的具體形式可以分為比例再保險非比例再保險兩類。比例再保險是原保險人再保險人,即分出人與分入人之間訂立再保險合同,按照保險金額,約定比例,分擔責任。對於約定比例內的保險業務,分出人有義務及時分出,分入人則有義務接受,雙方都無選擇權。在比例再保險中,又可以分為成數再保險和溢額再保險。成數再保險是原保險人在雙方約定的業務範圍內,將每一筆保險業務按固定的再保險比例,分為自留額和再保險額,其保險金額、保險費、賠付保險金的分攤都按同一比例計算,自動生效,不必逐筆通知,辦理手續。溢額再保險是由原保險人先確定自己承保的保險限額,即自留額,當保險業務超出其自留額而產生溢額時,就將這個溢額根據再保險合同分給再保險人,再保險人根據雙方約定的比例,計算每一筆分入業務的保險金額、保險費以及分攤的賠付保險金數額。在非比例再保險中,原保險人與再保險人協商議定一個由原保險人賠付保險金的額度,在此額度以內的由原保險人自行賠付,超過該額度的,就須按協議的約定由再保險人承擔其部分或全部賠付責任。非比例再保險的保險費率由雙方當事人議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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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共1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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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文 (討論 | 貢獻) 在 2011年11月7日 11:21 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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