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造價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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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價控制是工程建設管理工作中的重要組成部分。工程造價控制就是指在建設工程投資決策階段、建設項目設計階段、建設項目招投標階段、建設項目施工階段及竣工階段,把建設項目造價控制在批准的投資限額之內,隨時糾正發生的偏差,以保證建設項目投資目標的實現,以求在各個建設項目中能合理使用人力、物力、財力,取得較好的投資效益和社會效益。
建設項目是指在一個總體設計或初步設計範圍內,由一個或幾個有聯繫的工程項目所組成,經濟上統一核算、行政上獨立的組織形式,實行統一管理的建設工程總體。工程造價控制是對建設項目全過程的控制,並且是主動控制和動態控制。
(1)建設項目全過程的工程造價控制
建設項目從可行性研究開始,經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承發包、施工及生產準備、調試、竣工投產、決算、後評估等的整個過程稱為建設項目建設全過程。工程造價控制是對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項目竣工、後評估的全過程的投資進行控制。
在通常情況下,對建設項目全過程的工程造價實行有效控制有六個重要環節:一是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階段的投資估算;二是初步設計階段的設計概算;三是施工圖設計階段的施工圖預算;四是工程承發包階段的合同價確定;五是項目施工階段的工程結算;六是竣工驗收階段的竣工決算。在不同建設階段的工程造價控制環節上,其控制的主要內容有:
1)項目決策階段。根據擬建項目的功能要求、項目的使用要求,科學合理地編製投資估算,將投資估算的誤差率控制在允許的範圍之內。
2)初步設計階段。合理運用設計標準與標準設計、價值工程、限額設計等方法,以可行性研究報告中被批准的投資估算額為本階段工程造價的控制目標,控制初步設計內容,並依據初步設計內容編製設計概算。如果設計概算超出投資估算,則應查找原因並對初步設計內容進行調整和修改。
3)施工圖設計階段。施工圖設計應以被批准的設計概算為本階段工程造價的控制目標,應用限額設計、價值工程等方法,控制施工圖設計工作的進行。根據設計的施工圖,按照一定的方法和程式編製施工圖預算。如果施工圖預算超過設計概算,則說明施工圖設計的內容突破了初步設計的原則,因而應對施工圖設計進行調整和修改。
4)工程承發包階段。以工程設計文件(包括概、預算)為依據,結合工程施工的具體情況,如現場條件、市場價格、業主的特殊要求等,選擇確定承發包方式,對於採用招投標方式進行工程承發包的,應編製招標文件、確定招標控制價,選擇合適的合同計價方式,確定工程承包合同的價格。
5)施工階段。以施工圖預算、工程承包合同價等為控制依據,通過工程計量、控制工程變更等方法,嚴格按照承包方實際完成的工程量,合理確定工程結算價,控制實際工程費用的支出。
6)竣工驗收階段。全面彙集在工程建設過程中實際花費的全部費用,編製竣工決算,如實體現建設項目的實際工程造價,並總結分析工程建設的經驗,積累技術經濟數據和資料,不斷提高工程造價管理水平。
在以上六個控制環節中,設計階段的工程造價控制是重點。工程造價控制貫穿於項目建設全過程,但是必須重點突出。工程造價控制的關鍵在於施工前的投資決策和設計階段,而在項目做出投資決策後,控制工程造價的關鍵就在於設計。建設工程全壽命費用包括工程造價和工程交付使用後的經常開支費用(含經營費用、日常維護修理費用、使用期內大修理和局部更新費用),以及該項目使用期滿後的報廢拆除費用等。據西方一些國家分析,設計費一般只相當於建設工程全壽命費用的1%以下,但正是這少於1%的費用對工程造價的影響度占75%以上。由此可見,設計質量對整個工程建設的效益是至關重要的。長期以來,我國普遍忽視工程建設項目前期工作階段的造價控制,而往往把控制工程造價的主要精力放在施工階段算細賬(如審核施工圖預算、工程價款結算);這樣做儘管也有效果,但畢竟是“亡羊補牢”,事倍功半。要有效地控制建設工程造價,就要堅決地把控制重點轉到建設前期階段上來,當前尤其應抓住設計這個關鍵階段,以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2)主動控制與動態控制具體如下:
1)主動控制。工程造價控制的總目標是將項目最終的造價控制在投資估算的限額以內,並能對即將發生的偏差及時做出預測,發出信息,在費用失控前採取糾正措施,以便實現計劃總目標,這種方法稱為主動控制。主動控制反映在決策階段,就是充分地進行市場調查與分析,準確確定產品定位及建設規模、建設地點,考慮建設過程中的動態因素,合理確定投資估算價;反映在設計階段,就是採用限額設計、價值工程,優化設計方案,控制設計概算和施工圖預算;反映在實施階段的準備階段,就是選擇科學合理的承發包方式、合理的計價方法、科學的評標方法等,確定承包合同價;反映在實施階段,就是分解實施階段造價控制目標,控制工程變更,並及時把實際發生額與目標值進行比較,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主動控制是將“控制”立足於事先主動地採取措施,以儘可能地減少以致避免目標值與實際值的偏離,這是主動的、積極的控制方法。
2)動態控制。在工程造價控制過程中,經常地或定期地將實際發生的工程造價值與相應的計劃目標造價值進行比較,若發現實際工程造價偏離目標工程造價值,則應採取糾偏措施,包括組織措施、經濟措施、技術措施、合同措施、信息管理措施等,以確保工程項目投資費用目標的實現,這就是工程造價的動態控制。在動態控制過程中要合理確定各個階段的造價計劃目標值,及時收集各工作階段具體的造價數值,將實際值與目標值比較,以判斷是否存在偏差,如實際值與計劃值有發生偏差的趨勢或已發生偏差,應找出問題所在,採取措施糾偏;如確實已造成不能輓回的損失,則應從中吸取教訓,保證以後的工作順利開展。
工程造價控制的基本方法[1]
在工程項目建設的全過程中,工程造價控制貫穿各個階段。要有效地控制工程造價,應該從組織、技術、經濟、合同與信息管理等多方面採取措施。其中,技術與經濟相結合是控制工程造價最有效的手段。
- (1)可行性研究
可行性研究是運用多學科綜合論證一個工程項目在技術上是否可行、適用和可靠,在財務上是否盈利,並對其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進行分析和評價,對其風險進行分析,形成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為投資決策提供科學依據。可行性研究還能為銀行貸款、合作者簽約、工程設計等提供依據和基礎資料,它是決策科學化的必要步驟和手段。
- (2)限額設計
在工程項目建設中採用限額設計是我國工程建設領域控制投資支出、有效使用建設資金的有力措施。所謂限額設計,就是要按照批准的設計任務書及投資估算控制初步設計,按照批准的初步設計總概算控制施工圖設計。將上階段設計審定的投資額和工程量先分解到各專業,然後再分解到各單位工程和分部工程。各專業在保證使用功能的前提下,按分配的投資限額控制設計,嚴格控制技術設計和施工圖設計時的不合理變更,以保證總投資額不被突破。限額設計並不是一味考慮節約,它可以處理好技術與經濟對立的關係,提高設計質量,扭轉投資失控的現象。
- (3)價值工程
價值工程是通過各相關領域的協作,對所研究對象的功能與費用進行系統分析,不斷創新,旨在提高研究對象價值的思想方法和管理技術。價值工程活動的目的是以研究對象的最低壽命周期成本可靠地實現使用者的所需功能,以獲得最佳的綜合效益。價值工程是一種以提高價值為目標,以功能分析為核心、以創新為支柱的、技術分析與經濟分析相結合的、能有效控制工程成本與功能協調的方法。在工程設計中應用價值工程的原理,在保證建築產品功能不變或提高的前提下,可以設計出更加符合用戶要求的產品,還可降低成本的25%~40%。價值工程運用面很廣,還可以運用於施工組織設計、工程選材、結構選型、設備選型以及造價審查等方面。
- (4)招投標
實行工程項目招投標制度是我國建設領域的一項重大體制改革,是由計劃配置資源向通過市場機制來配置工程資源的轉變。工程招投標制度是業主在建設市場上擇優購買活動的總稱。建設工程招投標制度是建築市場上建築產品的交易方式,因此它必然會成為建築業經濟和投資經濟的微觀運行活動在建築市場上的交匯。從經濟學角度看,工程招投標作為一種交易方式具有兩大功能:一是解決業主和承包商之間信息不對稱問題,即通過招投標的方式使業主和承包商獲得相互的信息;二是能夠解決資源優化配置問題,即為業主和承包商相互選擇創造條件,使業主和承包商實現雙贏。這些功能使得招投標制度在經濟學上具有特殊意義,對建築產品價格由市場競爭形成有重要作用。總之,採取工程招投標這一經濟手段,通過投標競爭來擇優選定承包商,不僅有利於確保工程質量和縮短工期,更有利於降低工程造價,是造價控制的一個重要手段。
- (5)合同管理
在工程項目的全過程造價管理中,合同在現代建築工程中具有獨特的地位。
1)合同確定了工程管理的主要目標,是合同雙方在工程進行中各種經濟活動的依據。
2)合同一經簽訂,工程建設各方的關係都轉化為一定的經濟關係,合同是調節這種經濟關係的主要手段。
3)合同是工程履行過程中雙方的最高行為準則。
4)業主通過合同分解和委托項目任務,實施對項目的控制。
5)合同是工程過程中雙方解決爭執的依據。
合同確定工程項目的價格(成本)、工期和質量(功能)等目標,規定著合同雙方的責權利關係,所以合同管理必然是工程項目管理的核心。由於工程合同周期長,工程價值量大,工程變更、干擾事件多,合同管理是工程項目全過程造價管理的核心和提高管理水平、經濟效益的關鍵。
工程合同管理工作貫穿於工程實施的全過程和各個方面,合同必須遵守公平合理的原則,風險的分擔也應該公平合理。所以在合同的簽訂和實施過程中必須兼顧雙方的利益,公平合理,從而實現合同管理的目標。合同是在雙方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簽訂的,合同目標的實現必須依靠合同各方的真誠合作,如果雙方缺乏誠實信用,或在合同的簽訂與實施中出現“信任危機”和“信用危機”,則合同不可能被順利實施。在市場經濟中,誠實信用原則要用經濟的、法律的形式來給予保障,如銀行保函、保證金和擔保措施,以及違約責任賠償、索賠直至仲裁、訴訟等。
- ↑ 劉欽.工程造價控制.機械工業出版社,200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