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心理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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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心理學(Psychology of Religion / Religious Psycholog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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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心理學是一門運用心理學的理論和方法來描述、探究及理解宗教的性質、功能以及人類生活中的靈性的學科。宗教心理學運用了心理學的許多不同分支的理論和方法來理解宗教,比如性格理論、社會心理學、人類發展、人際關係、認知神經科學及情感過程。
宗教心理學的內容包括宗教思想、宗教意識的內容和結構,宗教情感的特點以及宗教在個人和社會精神生活中的心理功能,特定社會條件下的各種不同教派的信徒參與宗教活動和宗教生活所感受的宗教經驗和宗教感情,以及信徒的融匯宗教體驗、宗教感情和宗教意志的宗教信仰心理狀態等方面。
宗教心理學研究宗教意識時有兩種情況:一種是由專職神職人員及教會宗教團體頒佈的宗教思想體系。它是一種既同宗教神學有密切關聯,又不等同於一般宗教神學的具體宗教心理學。例如,宗教神學中的佛教心理學或基督教心理學等。它們以心理學的原則來闡明基督教或佛教的教理、教義、持戒等。代表人物有美國的博依森、日本的鈴木大拙等。弗萊克和卡特1981年認為,這種宗教心理學尚處於它們的“嬰兒期”。
另一種是廣大信眾具有的宗教信仰心理。它是直接對普通信眾的宗教意識和宗教心理作深入的研究和科學的說明。其研究對象是:信仰群體或個人在參與宗教活動時內在和外顯的一切獨特的心理現象,各種社會性和非社會性因素對各種獨特心理現象的制約性,以及這些因素之間的互相制約關係。這種研究不同於宗教社會學對宗教的研究。
宗教社會學側重於宗教與社會,宗教與社會政治、經濟形態、文化心理等的關係的綜合研究,而宗教心理學則著重研究宗教與心理的制約關係。它結合特定的歷史條件、文化背景等,側重研究特定的信仰群體例如,氏族、民族、階層或宗教小群體和個體的宗教信仰、宗教修習、宗教體驗、宗教行為和態度、信仰動機和意志以及宗教活動和交往等。
一般說來,宗教心理學的研究課題多數集中在宗教意識的結構和功能、宗教經驗的實質和潛意識的關係、宗教神秘經驗的心理一生理基礎等方面。其中,從認知社會心理學角度研究宗教經驗的直覺思維模式已成為一個突破口,有的學者從功能上強調研究宗教經驗的重要性有的學者在研究宗教經驗思維進程中,開始引進電腦程式模擬。由宗教社會心理學角度進行研究的選題,多數集中於宗教活動中的宗教崇拜行為、宗教態度、宗教交往以及非言語交流的宗教情緒感染等方面。
涉及宗教心理學研究的理論大致有投射理論、懼怕死亡理論和認知需要理論等。精神分析的投射理論是 宗教心理學關於宗教起源的傳統理論之一。認為信仰的上帝(或神)是一種祖先表象的投射。
阿蓋爾1975年的研究表明,對上帝和對雙親的態度非常酷似。宗教所關心的眾多認知問題,諸如苦難、生與死等,每每都是人生旅程中遇到的問題。因此,在當前宗教心理學研究中,死亡恐懼理論成為普遍受到東西方學者強有力支持的理論。學者們分析,這可能反映教會教育的影響,同“太平世界”的傳播有關。
自從19世紀末期心理學在歐洲和美國發展伊始,宗教就成為心理學領域中一個受到重點關註的對象。由於其產生的歷史背景,宗教心理學一直以來主要關註基督教和猶太教,但近年來,這個學科也逐漸把印度教、佛教、伊斯蘭教及新興宗教納入研究範圍。
宗教心理學是各種關註人類宗教和靈性經驗的相互關聯的學科、主題和問題的集合體。關註的中心主要是個體,與超人力相關的空間、實體,或者是對個人、團體和文化來說很重要的存在體相關的經歷、關係、信仰、行為和意識。宗教心理學家還關註團體、機構及文化對建構宗教和靈性的影響力。
在當代美國社會,許多人都將“宗教”和“靈性”區分對待。對一些人來說,宗教意味著宗教機構和領導,他們規定正確的、禁止不正確的信仰和實踐。而靈性則暗指那些提供意義、目的,在某些情況下甚至能超越平常生活的個人經歷、信仰和行為。這個區別的意義在於,對那些不為宗教意識形態和組織所限制的個人選擇、自由和獨立的重視。近年來,當代宗教心理學已經開始明確地對靈性進行研究。
在19世紀的最後10年和上世紀的前幾十年,心理學是在另外3個學科,即生物科學、物理學和神學的共同影響下發展起來的。
西方學者把宗教心理學的發展大致經歷了三個時期。
創建發展時期:這一時期除以霍爾為代表的克拉克派之外,還有艾姆斯,勒巴和普拉特等人的一批研究成果問世。如勒巴的《對宗教的心理學研究》、普拉特的《宗教意識》,還有神學家奧托的《論神聖》等。這一時期通常被稱為宗教心理學發展的古典時期,影響最大的是詹姆斯的《宗教經驗之種種》。
向深層潛意識發展時期:這一時期的研究,一方面受行為主義的影響較深,一度除皮亞傑從兒童心理學角度研究兒童宗教意識外,其他宗教意識方面的研究進展不大;另一方面,自1909 年弗洛伊德和榮格訪問美國後,宗教心理學研究又深受精神分析和分析心理學的影響,開始向無意識領域發展。這期間,弗洛伊德的《圖騰與禁忌》、《一種幻想的未來》、《摩西與一神教》等著作,集中反映了精神分析對宗教、上帝、宗教戒律、宗教儀式和神話等的分析解釋。榮格的《宗教心理學》和弗羅姆的《基督教義的心理分析》,則分別代表了分析心理學和新精神分析對傳統精神分析宗教理論的修正,以及潛意識研究方面的成果。
戰後發展時期: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以後,宗教心理學的研究取得較大的進展。在這一時期,個體宗教意識研究得到進一步深化。奧爾波特傾向於從人格心理學角度探討個體宗教心理,他的《個體及其宗教》是這方面研究的重要成果。
此外,美國精神分析學家埃里克森對人格同一性,特別是宗教同一性問題作了深入研究。他的《青年路德》一書對宗教人格的研究頗具深意。宗教同一性研究與宗教意識經驗的研究密切相關。其中,神人合一的宗教神秘經驗已成為當代宗教經驗研究中的一個重要內容。宗教同一性和宗教經驗的實質這兩個問題已成為當代國際宗教心理學界共同關心的課題。
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宗教神學家對宗教心理的關註和探索是一個引人註目的動向。德籍美國基督教新神學家蒂利希和德國宗教哲學家布伯等人,都關心社會和心理學的關係。布伯在他的《我和你》一書中,主張神是人的永恆對話者,強調通過祈禱來與神結合。蒂利希則試圖以現代神學、精神分析和存在主義來綜合清理傳統的基督教。他的著作《信仰的動力》著重於人性和動機的研究,強調心理學的社會意義。
中國宗教心理學研究較少。20世紀初,個別大學和神學院曾有外籍教師作過有關宗教心理學的講座。早期的心理學家陳大齊曾撰寫《迷信與心理》一書。此後,在相當一段時間內幾乎無人涉足宗教心理學領域。20世紀80年代以來,這方面的研究開始受到重視。
“二戰”結束後,宗教心理學的研究取得了較大的發展,對宗教心理學的分析方法也發展出了新興的觀點,如客體關係理論、文化和生命周期理論、自體心理學理論,以及其他一些探究新的研究宗教和靈性經歷的理論方法。
榮格(Carl Gustav Jung,1875——1961)是宗教心理學領域最受歡迎的人物之一。與弗洛伊德不同的是,榮格認為宗教為人們提供了達到人類生活中心目標的主要資源,榮格把這個過程稱為“個體化”。在他眾多複雜的寫作中,榮格分析了宗教想象、儀式、原型和符號在個體建構中所產生的力量。儘管那些致力於發展一種科學的宗教心理學的人拒絕接受這個理論,但榮格心理學還是繼續影響著一些學術團體和許多接受這個理論的人。批評家們則認為榮格的心理學實際上成為了宗教的替代。
科學實證派的宗教和靈性心理學不斷擴大其所研究的現象、理論和方法。幾十年來,雖然宗教心理學在主流心理學中處於邊緣地位,但它目前正在使自己成為心理科學中一個有價值的貢獻者。今年2月,新成立的學科雜誌,美國宗教學聯會第36分會宗教心理學的官方刊物——《宗教和靈性心理學》顯示了宗教心理學在主流心理學中逐漸突出的作用。
一些宗教心理學家是實證研究科學家,他們不是使用偏重解釋的方法,而是採用嚴謹的實驗方法。與倡導實證研究的宗教心理學家相反,這些學者常常在大學宗教學系或者神學院供職,而不是在心理學系。在宗教學系裡,一些學者並不做宗教心理學方面的研究,他們更喜歡探究的是心理學和宗教之間的關係。不管是否參與對話或相互批評,心理學和宗教的關係都是相當複雜並不斷變化的。為了方便總結這些複雜的關係,一些人還把這個領域稱為宗教的心理學、心理學和宗教、宗教作為心理學、心理學或宗教。
宗教心理學的未來有許多可能性,也面臨許多挑戰。首先,宗教心理學想要發展壯大,必須要對文化在塑造個人、社區和宗教中的重要性有更多的瞭解;其次,認知神經科學將會為增進對人類認知、經歷和意義的生物基礎的認識提供寶貴的知識;再次,宗教心理學還要與宗教人類學和社會學建立持久的關係,不能把宗教和靈性現象從文化和社會基體中剝離出來;最後,宗教心理學必須探究猶太教和基督教之外的宗教和靈性,只有搜尋不同形式的宗教和靈性對人類經歷(思想、感覺和行為)的理解和解釋,才能豐富宗教心理學的內容。
宗教和靈性心理學在中國的發展將會非常引人註目。在這個強大的、飛速變化的國家,宗教心理學對個人、社區和整個社會的文化建設都有著重要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