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經濟技術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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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國際經濟技術合作[1]
國際經濟技術合作是指不同國家之問成不同國家的法人,公民之間及一個國家與另一個國家的法人、公民之間,為了共同的利用資金、資源、勞務、特別是利用比較先進的技術,促進經濟技術的發展,以協議形式所進行的合作.
國際經濟技術合作的方式[1]
(一)對外加工工裝配:是由某個國家成地區的商人成企業提供原料、輔料、包裝材料,有的還提供部分有關的機器設備、儀器、工具等,按照雙方共同商定的辦法,由承攬入加工生產後,交定製人出口的合作方式。
(二)國際補償貿易:一方向另一方提供機器設備、技術以及必要的材料,由另一方在生產後以產品成商定的其它商品來償還機器、設備、技術等價金的方式。
(三)中外合作經營的性質及特點
中外合作經營是我國對外經濟合作的一種形式。是指由我方提供土地、廠房、勞動力,外商提供全部資金和設備、根據互利原則,實行產品分成成利潤分成的合作方式。其特點如下:
1、全部投資、主要設備由外商提供,一般由我方管理,財務方面共同監督、
2、屬於契約式合營,不計算相互的股權比例、由契約來決定收益分配的比例。
(四)中外合資經營的性質及特點
合營企業是兩個成兩個以上的屬不同國家成地區的公司、企業、其它經濟組織或個人共同投資、共同經營,共負盈虧的獨立企業,是我國經濟組織的一種形式,是有限責任公司性質的中國法人,其特點是:
1、共同投資,中方與外方共同投資。
2、共同經營。
3、共負盈虧。企業盈虧按各方出資比例分攤。
4、獨立企業。合營企業是獨立的中國法人,它是有限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註冊資本對經營活動負責.
1、國際技術轉讓
是指通過某種方式和條件把技術從供方轉讓給需方的行為.這種技術引進,通常是通過專利、商標及技術訣竊方面鈞許可證貿易獲得的。
2、國際許可證協議
是指一方允許外國另一方行使其獨立占財產使用硬而另一方支付使用費合同。
(1)許可證協議的類型:
(a)獨占許可證:即到進方對所購進的技術在合同區
(b)排他許可證:即到進方對所購進的技術在合同區域內有獨占的使用權,任何第三方不得在合同區域使用該項技術,但許可方仍保留在該區域內使用該技術的權利.
(c)普通許可證:許可方允許判進方在規定的區域內使用合同所指定的技術,但保留自巳在該地區對該項技術的使用權,也可以把該技術轉讓給需要在該地區使用的第三方。
(d)可轉讓許可證:即被允許方經許可方同意可將技術再轉讓給第三者者。
(e)交換許可證:即被許方及許可方雙方以價值相等的技術相互交換。
(2)簽訂許可證協議時必須註意的問題:
(a)註意引進技術內容的實用性。
(b)註意對引進技術的接受能力。
(c)多引進軟體,少引進成套設備。
(d)註意培訓技術隊伍。
(e)註意保護專利問題。
(六)國際合作開發及面積撤銷制度
1、國際合作開發
是指在資源國對其自然資源擁有永久主權的前提下,外國公司在得到資源國的特許,按照資源國法律的條件,採取一定的方式,參與該國資源的開采,並取得一定的收益。
2、“面積撤銷”制度
這是在石油勘探中國際上通行的一種制度,在勘探期的規定時間內或每次延長期限內,或在勘探轉為開發時,作業者必須將勘探礦區的一部分歸還資源國。每次撤銷的面積,依照法律成有關合同來確定。
1.直接實現各國之間在生產要素的數量、質量和種類方面的互補和互通有無
2.促進生產要素在國際間的優化配置,發火各國的比較優勢
3.為各國進行規模經濟生產創造了條件
4.有利於縮小世界經濟發展的不平衡,推動整個世界經濟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