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分析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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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分析原則是指經營者實施的某些反競爭的行為不被視為必然非法,而需要通過對經營者行為本身及其相關因素進行合理分析,以實質上是否具有損害有效競爭的效果,是否增進社會公共利益為判斷標準,從整體上對經營者實施行為的反競爭效果和積極效果作出平衡和選擇。
具體而言,對某些限制競爭行為案件,反壟斷主管機構或法院應具體地、仔細地考察和研究相關企業的行為目的、方式和後果,以判斷該限制競爭行為的合理與否,如果經調研認為該限制競爭行為屬於“不合理”地限制競爭,則該限制競爭行為構成違法而將被禁止;如果經調研認為該限制競爭行為屬於“合理”地限制競爭,則該限制競爭行為屬於合法的限制競爭行為,應當得到許可。合理原則和本身違法原則最重要的區別就在於,本身違法原則關註的是經營者實施行為本身,而合理原則更加關註行為所產生的綜合效果。
相對來說,適用合理原則對經營者行為的違法性進行判斷,更為準確和公正。在合理原則的框架下,反壟斷執法機構在認定經營者行為違法時,必須考慮經營者實施涉嫌壟斷行為的諸多經濟因素,從而對該行為進行較為準確的認定。同時,合理原則本身具有一定的靈活性,能夠使反壟斷執法更好地適應複雜多變的現實經濟情況,避免反壟斷執法對經濟社會發展產生消極影響。適用合理原則可以更加有效的發揮反壟斷法這一國家政策工具的作用,促進和維護國家的整體利益。
從反壟斷法發展的歷史和趨勢看,合理原則被越來越廣泛的認可,其適用的範圍也在不斷擴大。隨著經濟理論的發展,反壟斷法更加註重經濟分析方法的運用,經營者達成壟斷協議的行為可能同時具有多方面的經濟效果,需要對經營者達成的壟斷協議進行具體分析,才能確定其是否具有違法性。目前,合理原則已經成為各國反壟斷法普遍採用的原則。我國反壟斷法從我國實際出發,借鑒國際普遍經驗,確立了合理分析的原則。
合理分析原則的優點:
1、鼓勵並促進市場競爭。在合理分析原則框架中,沒有什麼競爭行為是天然違法的,必須經過法院或競爭執法機構的合理性分析後,才能判斷行為的合法性。這就有助於市場主體大膽採用各種各樣新穎的競爭策略和組織形式,從而促進了市場競爭。
2、非常靈活,較能體現經濟政策的要求。美國反壟斷法本身具有極強的政策性,甚至可以說,反壟斷法是美國競爭政策的一部分。作為國家經濟政策的體現或組成部分,美國反壟斷法的立法、司法、執法應當非常靈活,這樣才能及時、充分地體現國家經濟政策的要求。在這個方面,合理分析原則具有本身違法原則所無法比擬的優勢,美國法院或競爭執法機構可以通過合理分析原則實現國家的經濟政策。
3、有助於提高經濟效率。合理分析原則主要以經濟效率作為考量標準,在經濟效率和中小經營者的保護以及消費者權益發生衝突時,比較傾向於前者,因此,使用合理分析原則有助於促進經濟效率的提高,從而優化資源配置,最終改善提高消費者的整體福利水平。
合理分析原則的缺點:
1、成本太高。
2、對司法和執法人員的要求很高。合理分析原則要求對市場結構,當事人的市場地位,競爭行為的市場影響等方面進行全面的分析,這就要求司法和行政執法人員具有較高的經濟學素養,在一般情況下,這個要求不容易實現。
3、合理分析原則的內容並不規範,沒有統一的標準,往往因時而易,因地而易,因人而易,不能體現法律的安全性、穩定性和公平性。同時,合理分析原則賦予了法院和競爭執法機構以過大的自由裁量權,從而容易導致這種權力的濫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