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分析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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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分析原则是指经营者实施的某些反竞争的行为不被视为必然非法,而需要通过对经营者行为本身及其相关因素进行合理分析,以实质上是否具有损害有效竞争的效果,是否增进社会公共利益为判断标准,从整体上对经营者实施行为的反竞争效果和积极效果作出平衡和选择。
具体而言,对某些限制竞争行为案件,反垄断主管机构或法院应具体地、仔细地考察和研究相关企业的行为目的、方式和后果,以判断该限制竞争行为的合理与否,如果经调研认为该限制竞争行为属于“不合理”地限制竞争,则该限制竞争行为构成违法而将被禁止;如果经调研认为该限制竞争行为属于“合理”地限制竞争,则该限制竞争行为属于合法的限制竞争行为,应当得到许可。合理原则和本身违法原则最重要的区别就在于,本身违法原则关注的是经营者实施行为本身,而合理原则更加关注行为所产生的综合效果。
相对来说,适用合理原则对经营者行为的违法性进行判断,更为准确和公正。在合理原则的框架下,反垄断执法机构在认定经营者行为违法时,必须考虑经营者实施涉嫌垄断行为的诸多经济因素,从而对该行为进行较为准确的认定。同时,合理原则本身具有一定的灵活性,能够使反垄断执法更好地适应复杂多变的现实经济情况,避免反垄断执法对经济社会发展产生消极影响。适用合理原则可以更加有效的发挥反垄断法这一国家政策工具的作用,促进和维护国家的整体利益。
从反垄断法发展的历史和趋势看,合理原则被越来越广泛的认可,其适用的范围也在不断扩大。随着经济理论的发展,反垄断法更加注重经济分析方法的运用,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的行为可能同时具有多方面的经济效果,需要对经营者达成的垄断协议进行具体分析,才能确定其是否具有违法性。目前,合理原则已经成为各国反垄断法普遍采用的原则。我国反垄断法从我国实际出发,借鉴国际普遍经验,确立了合理分析的原则。
合理分析原则的优点:
1、鼓励并促进市场竞争。在合理分析原则框架中,没有什么竞争行为是天然违法的,必须经过法院或竞争执法机构的合理性分析后,才能判断行为的合法性。这就有助于市场主体大胆采用各种各样新颖的竞争策略和组织形式,从而促进了市场竞争。
2、非常灵活,较能体现经济政策的要求。美国反垄断法本身具有极强的政策性,甚至可以说,反垄断法是美国竞争政策的一部分。作为国家经济政策的体现或组成部分,美国反垄断法的立法、司法、执法应当非常灵活,这样才能及时、充分地体现国家经济政策的要求。在这个方面,合理分析原则具有本身违法原则所无法比拟的优势,美国法院或竞争执法机构可以通过合理分析原则实现国家的经济政策。
3、有助于提高经济效率。合理分析原则主要以经济效率作为考量标准,在经济效率和中小经营者的保护以及消费者权益发生冲突时,比较倾向于前者,因此,使用合理分析原则有助于促进经济效率的提高,从而优化资源配置,最终改善提高消费者的整体福利水平。
合理分析原则的缺点:
1、成本太高。
2、对司法和执法人员的要求很高。合理分析原则要求对市场结构,当事人的市场地位,竞争行为的市场影响等方面进行全面的分析,这就要求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具有较高的经济学素养,在一般情况下,这个要求不容易实现。
3、合理分析原则的内容并不规范,没有统一的标准,往往因时而易,因地而易,因人而易,不能体现法律的安全性、稳定性和公平性。同时,合理分析原则赋予了法院和竞争执法机构以过大的自由裁量权,从而容易导致这种权力的滥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