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綜合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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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綜合收益(Other Comprehensive Inco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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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綜合收益是指企業根據企業會計準則規定未在損益中確認的各項利得和損失扣除所得稅影響後的凈額。
企業在計算利潤表中的其他綜合收益時,應當扣除所得稅影響;在計算合併利潤表中的其他綜合收益時,除了扣除所得稅影響以外,還需要分別計算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綜合收益和歸屬於少數股東的其他綜合收益。
企業在編製利潤表時,應當在利潤表“每股收益”項目下增列“其他綜合收益”項目和“綜合收益總額”項目。企業在編製合併利潤表時,除應當按照上述做法進行調整以外,還應當在“綜合收益總額”項目下單獨列示“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的綜合收益總額”項目和“歸屬於少數股東的綜合收益總額”項目。
除利潤表和合併利潤表的列報需要做上述調整以外,企業還應當在財務報表附註中詳細披露其他綜合收益各項目及其所得稅影響,以及原計入其他綜合收益、當期轉入損益的金額等信息。
其他綜合收益的關係與所有者權益變動[1]
(一)屬於其他綜合收益的情況包括以下情況:
一是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變動、減值及處置導致的其他資本公積的增加或減少。也包括將持有至到期投資重分類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時,重分類日公允價值與賬面餘額的差額計入“其他資本公積”的部分。以及將可供出售金融資產重分類為採用成本或攤餘成本計量的金融資產的,對於原記入資本公積的相關金額進行攤銷或於處置時轉出導致的其他資本公積的減少。
二是確認按照權益法核算的在被投資單位其他綜合收益中所享有的份額導致的其他資本公積的增加或減少。這裡需區分兩種情況:。
(1)對合營聯營企業投資,採用權益法核算確認的被投資單位除凈損益以外所有者權益的其他變動,導致的其他資本公積的增加,不是資本交易,是持有利得。因此,不論是在投資單位的個別報表還是合併報表,均應歸屬於其他綜合收益。
(2)對子公司投資,在編製合併報表時,只有因子公司的其他綜合收益而在合併報表中按權益法確認的其他資本公積和少數股東權益的變動才是其他綜合收益,子公司因權益性交易導致的資本公積或留存收益的變動使得合併報表按權益法相應確認的其他資本公積和少數股東權益的變動不是其他綜合收益。
三是計入其他資本公積的現金流量套期工具利得或損失中屬於有效套期的部分,以及其後續的轉出。
四是境外經營外幣報表折算差額的增加或減少。
五是與計入其他綜合收益項目相關的所得稅影響。針對不確認為當期損益而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的所得稅影響。
其他。如:
(1)自用房地產或存貨轉換為採用公允價值模式計量的投資性房地產,轉換當日的公允價值大於原賬麵價值,其差額計入所有者權益導致的其他資本公積的增加,及處置時的轉出。
(2)計入其他資本公積的,滿足運用套期會計方法條件的境外經營凈投資套期產生的利得或損失中有效套期的部分,以及其後續的轉出。
(二)不屬於其他綜合收益的情況:
一是所有者資本投入導致的實收資本(或股本)與資本公積(資本溢價)的增加。包括控股股東捐贈視為資本投入而確認的資本公積(資本溢價)增加。
二是當期實現凈利潤導致的所有者權益的增加,以及利潤分配導致的所有者權益相關項目的減少。
三是同一控制下企業合併,合併方在企業合併中取得的凈資產賬麵價值與支付的合併對價賬麵價值(或發行股份面值總額)的差額,調整資本公積或留存收益而導致的所有者權益的增減變動。
四是在編製合併報表時按照權益法核算的子公司除凈損益和其他綜合收益以外所有者權益的其他變動導致投資單位相應確認的“其他資本公積”的增減變動。如對子公司投資,在編製合併報表時,採用權益法核算,對於子公司因權益性交易產生的資本公積或留存收益的變動而相應確認的“其他資本公積”的變動。
五是以權益結算的股份支付,在確認成本費用時相應增加“其他資本公積”,以及在行權日減少“其他資本公積”和確認的“資本溢價”導致的資本公積的變動。
六是減資導致的所有者權益的減少。包括:收購本公司股份、庫存股的轉讓和註銷而導致的所有者權益項目的增減變動。
七是高危行業企業按照國家規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產費,導致所有者權益項目“專項儲備”的增加或減少。
八是其他權益性交易導致的所有者權益的增減變動。如:
(1)購買子公司少數股東擁有的對子公司的股權,母公司在編製合併財務報表時,因購買少數股權新取得的長期股權投資與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計算應享有子公司自購買日(或合併日)開始持續計算的凈資產份額之間的差額,調整資本公積(資本溢價),資本公積不足沖減的,調整留存收益,此處理導致的合併財務報表所有者權益的增減變動不屬於其他綜合收益。
(2)母公司在不喪失控制權的情況下部分處置對子公司的長期股權投資,在合併財務報表中處置價款與處置長期股權投資相對應享有子公司凈資產的差額計入所有者權益的部分。
(3)接受控股股東或控股股東的子公司直接或間接的捐贈(包括直接捐贈現金或實物資產、直接豁免或代為清償債務等),導致的資本公積(資本溢價)的增加。
(4)上市公司收到的由其控股股東或其他原非流通股股東根據股改承諾為補足當期利潤而支付的現金,按權益性交易原則處理導致的資本公積(資本溢價)的增加。
(5)企業購買上市公司,被購買的上市公司不構成業務的,購買企業按照權益性交易的原則進行處理導致的合併報表資本公積(資本溢價)的增減變動。
(6)上市公司大股東將其持有的其他公司的股份按照合同約定價格(低於市價)轉讓給上市公司的高級管理人員(該項行為的實質是股權激勵),上市公司按照股份支付的相關要求進行會計處理。
按照授予日權益工具的公允價值記入成本費用和資本公積,而導致的資本公積的增加。或者,上市公司的股東將其持有的上市公司的股份贈予(或低價轉讓給)激勵對象。根據要求應視為股東先將股份贈予(或轉讓)上市公司,市公司以零價格(或特定價格)向這部分股東定向回購股份。然後,按照經證監會備案無異議的股權激勵計劃,由上市公司將股份授予激勵對象。上市公司接受股份贈予參照接受大股東捐贈的處理原則,即按權益性交易原則確認資本公積(資本溢價)的增加。九是與上述事項相關的所得稅影響,針對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的部分。
其他綜合收益不是在凈利潤以後嗎?還納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