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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池塘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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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池塘資源(Common-pool Resources,簡稱CPR)

目錄

什麼是公共池塘資源

  公共池塘資源就是同時具有非排他性和競爭性的物品,是一種人們共同使用整個資源系統但分別享用資源單位的公共資源

  所謂公共池塘資源,它既不同於純粹的公益物品(不可排他,共同享用),也不同於可以排他、個人享用的私益物品,同時也有別於收費物品(Toll Goods)或者俱樂部物品(Club goods)(可以排他,共同享用),它是難以排他但是共同享用的。

  正如奧斯特羅姆教授所言:“公共池塘資源是一種人們共同使用整個資源系統但分別享用資源單位的公共資源。在這種資源環境中,理性的個人可能導致資源使用擁擠或者資源退化的問題。”

  《公共事物的治理之道》書說:資源系統是一個儲存變數,在有利的條件下能使流量最大化而又不損害儲存量或資源系統本身,諸如漁場、地下水流域、牧區、灌溉渠道等均屬此類;而資源單位是個人從資源系統占用和使用的量,它通常包括從漁場捕獲的魚的噸數、從地下水流域或灌溉渠道抽取的英畝-英尺或立方米水量、牲畜在牧場消耗掉的飼料的噸數等等。一個資源系統可以由多於一個的人或企業聯合提供或生產,占用公共池塘資源單位的實際過程可以由多個占用者同時進行或依次進行,然而,資源單位卻不能共同使用或占用。因此,資源系統是可以共同享用的,但資源單位確實不能共同享用的。因此,基於公益物品不可分性的公益物品理論不能用來分析可分資源單位的占用和使用。

公共池塘制度的設計

  “通過自主組織來治理和管理公共池塘資源的占用者所面臨的一些問題與私益物品占用者的問題相似,所面臨的另一些問題與提供公益物品占用者的問題相似。”因此,在政府和市場之外,應該還有一種可能的模型來解決公共池塘資源的問題,奧斯特羅姆在《公共事物的治理之道》中從博弈的角度提出了“自籌資金的合約實施博弈”,認為沒有徹底的私有化,沒有完全的政府權力的控制,公共池塘資源的使用者可以通過自籌資金來制定並實施有效使用公共池塘資源的合約。

  在此基礎上的制度分析的框架就是集體行動的分析框架,要解決公共池塘資源的集體行動問題,需要解決三個問題:1。新制度的供給問題;2。可信承諾問題;3。相互監督問題。而且必須突破現有的集體行動分析只著眼於操作層次的分析,區分長期影響使用公共池塘資源時的行為和結果的三個層次的規則:“占用、提供、監督和強制實施的過程發生在操作層次;政策決策的制定、管理和評判的過程發生在集體選擇層次;憲法決策的規劃設計、治理、評判和修改發生在憲法層次。”對這三個層次的規則而言, “一個層次的行動規則的變更,是在較高層次上的一套固定規則中發生的。因此提高了根據規則行事的個人之間相互預期的穩定性。”

  對於長期存續的自主治理的公共池塘制度的設計原則,埃莉諾·奧斯特羅姆(Elinor Ostrom)—在《公共事物的治理之道》中提出了八點:

  • 1.清晰界定邊界。公共池塘資源本身的邊界必須予以明確規定,有權從公共池塘資源中提取一定資源單位的個人或家庭也必須予以明確界定。
  • 2.使占用和供應規則與當地條件保持一致。規定占用的時間、地點、技術和資源單位數量的占用規則,要與當地條件及所需勞動、物資資金的供應規則相一致。
  • 3.集體選擇的安排。絕大多數受操作規則影響的個人應該能夠參與對操作規則的修改。
  • 4.監督。積極檢查公共池塘資源狀況和占用者行為的監督者,或是對占用者負有責任的人,或者占用者本身。
  • 5.分級製裁。違反操作規定的占用者很可能要受到其他占用者、有關官員或者他們兩者的分級製裁(製裁的程度取決於違規的內容和嚴重性)。
  • 6.衝突解決機制。占用者和他們的官員能夠迅速通過成本低廉的地方公共論壇來解決占用者之間或占用者與官員之間的衝突。
  • 7.對組織權的最低限度的認可。占用者設計自己制度的權力不受外部政府威權的挑戰。
  • 8.分權制企業。在一個多層次的分權制企業中,對占用、供應、監督、強制執行、衝突解決和治理活動加以組織

  對於這八條設計原則,只有制度安排基本符合這些原則時,這些制度才有可能是強有力的,否則,有可能這種制度就是脆弱的。

  因此,自主治理的制度安排,完全可以作為一種解決公共事物問題的制度設計,突破傳統的企業理論和國家理論的束縛,在小規模的公共池塘資源的政策選擇中,自主治理的制度設計是一種有效的治理模式,在公共物品的提供上,它為我們提供的一種集體行動的新理論,一種抽象的理論模型為我們的實踐指出了一條新的道路。

在解決CPRs困境的大量理論和實驗研究中,許多研究者主張通過政府強權或者建立私有產權來解決CPRs問題。解決CPRs困境的方法主要有: (1)征收庇古稅;(2)限制資源獲取量;(3)簽發資源的可交易數量;(4)限制資源獲取企業的數量;(5)建立資源的私有產權;(6)促進共謀福利的最大化等。但這些方法不易操作,實施困難。頭三種方法需要某種形式的管理機構,並且要有相當完全的信息才行。建立私有產權存在的問題是:首先,要確定CPRs的邊界是很困難的甚至是不可能的;其次,CPRs往往是一個整體,通過化整為零來建立私有產權無助於資源的可持續使用。如果人很多,或談判成本很高,促進共謀福利的方法就不易成功了。

公共池塘資源管理的制度因素[1]

  一些學者認為在政府與市場之外發展自治組織來對CPRs進行自主治理可能更好。但多方面的因素可能影響自主治理中合作的成功,因此,識別這些因素有助於自主治理制度的形成和持續發展。

  Robert Wade,Elinor Ostrom,Jean-Mairie Baland&Jean-Philippe Platteau對CPRs的自主治理做了三個重大的貢獻,而Ostrom則是其中的代表人物。他們的結論形成了分析管理公共資源的可持續制度安排的全體因素的一個可行的起點,他們識別了對地方CPRs自我管理有重要影響的四組變數集: (1)資源特征; (2)依賴於資源的群體的特性;(3)管理資源的制度的細節;(4)群體、外部力量和當局如市場,政府和技術之間的關係的本質(Agrawal, 2001).

  Ostrom把許多新制度主義學者所使用的策略與生物學家研究生物世界所採用的策略結合起來,從博弈的角度探索了在政府與市場之外的自主治理公共池塘資源的可能性,提出了“自籌資金的合約實施博弈”,認為沒有徹底的私有化,沒有完全的政府權力的控制,CPRs的使用者可以通過自籌資金來制定並實施有效使用CPRs的合約。在制度分析與經驗研究相結合的基礎上,總結出了CPRs要長期成功地自主組織和自主治理其自治組織應遵循的8項設計原則:清晰界定邊界;占用和供應規則與當地條件保持一致;集體選擇的安排;監督;分級製裁;衝突解決機制;對組織權的最低限度的認可;分權制企業。

  2.1 制度分析框架下的群體特征對合作的影響

  影響困境中個體的獲取行為的群體因素主要有:(1)群體的大小。當有更多的人卷入困境時,合作的水平會降低。(2)困境的報酬結構。即對資源使用最少的給予獎勵,對使用最多的進行懲罰,這兩種方法都顯著地減少了資源的消耗率,懲罰在減少個體需求和增加供應率方面比獎勵更為有效。(3)困境中的交流。關於決策制定的交流在促進合作方面是有效的。(4)行為可辨識性。如果其他人可以觀察到一個人的個人行為選擇,則可以促進合作。(5)群體認同感。如果困境中的人們有著強烈的群體認同感的話,它們會對行為後果負責,並傾向於合作行為。

  2.2 個體特性對合作行為的影響

  個體 特 性 對合作行為的影響,主要因素有: (1)個體自我約束。如果個體認為自我約束對維持共用資源的可持續使用是必要的話,人們便可能合作。(2)不確定性。人們對資源大小、增長以及最優集體獲取越不確定,傾向於獲取該資源的人就越多。主體的環境不確定性越高,越傾向於多獲取資源。(3)對他人行為的預期。如果一個人預料大多數人將會合作,他更可能採取合作,反之他會選擇背叛。(4)信任。對他人的信任程度越高就越樂於合作。(5)社會價值取向。研究表明社會價值取向影響社會困境中主體的行為,合作者更喜歡最大化自己和他人的總體收益(4)0(6)個性因素。外向和隨和的個性因素影響獲取行為,在可耗竭資源條件下,高外向性和低隨和性的人明顯傾向於獲取更多資源。(7)個人責任感。當困境所涉及的人越多時,個人所承擔的責任就越小,就越不可能正視其行為可能帶來的後果。(8)道德。如果人們預先討論過合作的道德和背叛的不道德的話,人們就越傾向於合作。(9)財富異質性。一個人與群體中其他人的財富差距會給合作帶來負面影響。財富越少,更傾向於合作;而較富裕的參與者對合作不那麼有吸引力,個體間的高財富差距也可以通過減少群體內部交流的有效性而影響合作。

  2.3 外部力的影響

  Agrawal(2001)擴展了在第四組變數集方面的研究,認為市場變化尤其是技術革新使得生產力提高、成本降低,從而可能破壞制度的可持續性。市場的一體化程度的增加通常會對CPRs的管理帶來負面影響,當公路將地方經濟與更大的市場連接起來的時候,資源占用者可能開發更多資源進人市場獲利。當新的市場參與者獲准進人某一CPRs時,他們可能會尋求與政府參與者結盟以努力將公地私有化或保護其權利的首要地位。在從計划到市場的經濟轉軌政治體制改革過程中形成的制度真空環境下同時存在正式和非正式的規則為機會主義行為的生長和發展提供了條件,由於權力分配的關係,關於制度變革的信息成為一種稀缺資源,一些人甚至以其他人為犧牲品而獲利,既得利益集團會阻礙有利於大多數人但有害於其自身的政策的實施,政府官僚的權力濫用常常被忽略。

  新研究方法的運用

  近來,基於主體的模擬模擬在社會科學研究中的運用越來越多,一些學者將多主體模擬技術運用到了CPRs問題的研究中。Lansing & Kremer (1994)研究了印度尼西亞巴釐島的灌溉網路。Deadman(1999)在複雜系統模擬的SWARM環境下運用基於主體的建模和模擬方法和經濟學社會學、人類學、生態學等多學科知識,將自然系統和人類系統作為一個整體進行建模,來研究CPRs困境中個體理性行為導致的集體利益損害。Jageretal(2000)建立了一個Lakeland生態— 經濟模型來研究經濟— 環境系統中微觀個體與環境之間的互動演化。Srivastava & Kaldate (2001)研究了森林資源退化的CPRs問題,研究結果表明在主體間自發涌現的合作行為避免了自然資源無節制的開發使用,改善了環境的可持續發展能力。Grant和Thompson(1997)模擬瞭如哈丁所描述的公地困境,將資源(牧場)、奶牛和農場主結合到模型中,代表農場主的兩個主體面臨著在公共資源上增加或減少奶牛的選擇,主體具有針鋒相對或者純最優化策略。

參考文獻

  1. 劉文榮、陳鵬、馬小明.公共池塘資源管理的自治制度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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