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人員崗位責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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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人員崗位責任制是指在會計機構內部按照會計工作的內容和會計人員的配備情況,將會計機構的工作劃分為若幹個崗位,並按崗位規定職責進行考核的責任制度。
會計人員崗位責任制的基本目標[1]
2.堵塞漏洞、消除隱患,防止並及時發現和糾正錯誤及舞弊行為,保護單位資產的安全、完整。
3.明確職責許可權,形成相互制衡機制。
4.確保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單位內部規章制度的貫徹落實。
會計人員崗位責任制的基本原則[1]
會計人員崗位責任制與一般的崗位責任制相比,具有以下三方面的特性:一是業務性;二是政策性;三是相互制約性。由會計工作的特性所決定,會計人員的崗位責任制必須遵循如下原則:
- 1.合法性原則
會計人員崗位責任制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以及單位內部規章制度。財政部2001年6月22日頒佈的《內部會計控制規範——基本規範(試行)》、《內部會計控制規範——貨幣資金(試行)》,針對新時期會計工作的新特點,在內部會計控制方面作出了一系列規定,這些規定必須貫徹落實到會計人員崗位責任制中。
- 2.全員性原則
會計人員崗位責任制應當約束單位內部涉及會計工作的所有人員,任何個人都不得擁有超越會計人員崗位責任制的特權。要求會計人員認清分工與分權的道理,更新理念,變被動為主動,自覺貫徹落實會計人員崗位責任制。
- 3.全過程原則
會計人員崗位責任制應當涵蓋單位內部涉及會計工作的相關崗位,並應針對業務過程中的關鍵控制點,落實到會計工作的各個環節。會計人員崗位責任制涉及到業務和管理工作的方方面面,體現在事前、事中、事後的全過程。
- 4.不相容職務相互分離原則
會計人員崗位責任制應當保證單位內部涉及會計工作的機構、崗位的合理設置及其職責許可權的合理劃分,堅持不相容職務相互分離,確保不同機構和崗位之間權責分明、相互制約、相互監督。不相容職務主要包括:授權批准、業務經辦、會計記錄、財產綜合、稽核檢查等職務。
- 5.成本效益原則
會計人員崗位責任制應當以合理的控製成本達到最佳的控制效果。合理設置會計崗位,既達到有效控制的目的,又避免人浮於事;既有利於會計工作的正常開展,又避免權責不分、互相推委的現象。
- 6.不斷修訂和完善的原則
會計人員崗位責任制應隨著外部環境的變化,單位業務職能的調整和管理要求的提高,不斷修訂和完善。尤其在當今,隨著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入,新的會計政策不斷出台,會計人員崗位責任制的內容也應根據新的會計規範和規定而不斷修訂和完善。
會計人員崗位責任制的控制點[1]
- 1.不相容職務的分離
材料等物資的請購、採購、驗收和結算工作必須由不同的人員擔任,不得由一人包辦;實行錢、帳、物分管;出納不得兼任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支出、債權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會計核算崗位人員不得兼管出納工作的現金收付、有價證券的保管等專項工作。
- 2.系統管理
系統管理員負責系統運行環境的設置,分配每個網路用戶的工作,負責系統的安全與保密,不得兼任其他帳務處理工作。
- 3.印鑒管理
嚴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項所需的全部印章。財務專用章由專人保管;印鑒由財務負責人保管,臨時出差時,由其委托人代管;銀行印鑒私章必須由持有人自行保管。
- 4.工資核算
建立單位勞資部門、工資輸入人員、工資核算人員、財務負責人等多環節的監督體制。
- 5.票據管理
票據由出納人員妥善保管,實行重要空白票據的領購、使用登記制,嚴密手續,防患於未然。
- 6.收據管理
收據管理建立“票章分管”、領用登記和年內定期檢查、回收,前帳不收,新本不領制度。收據管理人員不得直接對外開具收據。
- 7.稽核檢查
建立稽核制度。稽核制度是指由單位會計機構負責人或會計主管人員指定專人(專職或兼職),對本單位的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及其他會計資料進行審核的制度,包括事前審核和事後覆核。稽核人員應該是具備政治思想好、業務水平高、敢於堅持原則和事業心強等條件的會計人員擔任,不能隨意指派。在制定科室負責人的崗位職責時,應充分賦予科室負責人對本科室職責範圍內的工作的稽核職能。
- 8.會計檔案管理
會計檔案管理,要求做到制度化、條理化、科學化。按照“妥善保管、存放有序、查找方便”的原則,做好會計檔案的收集、整理、歸檔工作。明確會計檔案的交接手續,嚴格會計檔案調閱登記制度和借還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