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聘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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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聘教師,指國家公辦學校為彌補師資力量的不足而對外公開招聘的、不納入正式教師編製的、臨時性教師工作職位。臨聘教師的招聘除有相應的招聘原則、招聘職位的基本條件及相關招聘程式外,通常政府相關部門對聘用的臨聘教師的工作、工資、福利待遇等,也有相應的管理辦法。
這些年,媒體關於臨聘教師產生的原因、臨聘教師使用過程中的怪現象等分析不少,問題的“癥結”已成共識。比如深圳非戶籍人口太多,學生增長過多,而 正編教師的產生跟不上人口速度,而如果全部採用正編教師,一旦流動人口生源減少,會產生教師超編、教育資源浪費的問題。這些理由看上去都很正當,但細究卻 並不合理。以深圳目前的發展速度,未來流動人口生源是否會減少,何時減少,並不確定。另外,以未來生源會減少的假設性命題來確定現在的臨聘教師使用政策, 政府有規避責任和降低用人成本之嫌。
一類是正編教師,一類是臨聘教師,這兩類群體差別很大。正編教師也常為工資待遇提出訴求,比如房補、績效工資爭議等,都是錦上添花之事,沒有被解聘的強烈焦慮感。而臨聘教師則不同,其工作狀態有如走綱絲,工資福利待遇不僅比正編少一半,而且合同一年一簽隨時可能被解聘,無論你幹得是否優秀,這種職業不穩定的強烈焦慮感充斥他們的內心。有一些女臨聘教師在沒有考入正編之前,連孩子都不敢生。
一些優秀臨聘教師中,都工作勤奮甚至獲得不少榮譽,但這都改變不了他們工資待遇相對較低,被解聘的命運。有時學校也非常無奈,說解聘通知一到手就得執行。實際上,這樣的解聘里暗含很多問題,解聘的標準是什麼?誰可以留下?是不是工作年限長的,沒有關係的更容易被解聘。由於解聘並沒有標準,這樣的彈性 會導致人為的不公。
數百名臨聘教師在今年被解聘的起因是由於勞動合同法實施後,臨聘教師們找到法律依據不斷申訴要求解決工資待遇,及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這些都讓有關政府部門感到頭痛,最終決定清退超編人數。儘管在解聘過程中,學校都依據法律來進行,合同到期後不續聘,一年賠償一個月的工資。不違法的解聘看似沒有 問題,但臨聘教師個體的命運卻令人唏噓。教師職業比較特殊,只能在學校之間流轉。有的臨聘教師40多歲,被解聘後拿到七八萬元補償金,再就業很困難。一被 解聘的43歲的優秀臨聘教師開學後到處試講找工作時,不少學校覺得講得不錯,但就是年紀太大。對養家糊口的他們來說,政府部門豈能一紙解聘就萬事大吉。
當然,感性的申訴並不能徹底解決問題,面對近萬名臨聘教師群體需求,相關政府部門光是一刀切清退也只是權宜之計。要想徹底解決臨聘教師問題,改革還應深層次進行。有專家提出的,教師群體去編製化是未來趨勢,但是編製改革需要配套學校治理與教育管理體制改革。
實際上,深圳事業單位去編化改革早就在一些領域進行,通常用的是“新人新辦法、老人老辦法”的過渡方式,一是減少編製造成的用人不公,二是企業化運 作提高效率。但學校要如何進行去編化改革非常複雜,還需要人社、教育等部門深入研究、科學決策才行。臨聘教師的問題能否徹底解決好,很考驗政府部門管理的 能力和智慧。
臨聘教師和在編教師一樣,也為教育事業奉獻出了青春和精力,特別是那些優秀的臨聘教師,雖然沒有轉正,但是他們為教育付出的心血和做出的貢獻不能被 “一夜下崗”所抹殺。因此,對待臨聘教師,不能粗暴地進行“一刀切”的解聘,這樣不能徹底解決問題,只會引發一系列社會問題。要講究方式方法,因人而異地 解決問題。
對於那些教學水平低、師德素質差的臨聘教師堅決予以解聘,以凈化教師隊伍,提高教學水平。而對於那些能力突出、師德嚴謹的優秀的臨聘教師,要惜 才愛才,提供相應的條件和途徑,鼓勵這些臨聘教師通過招考取得教師編製;而那些已超過年齡無法取得編製的優秀臨聘教師也要優待,通過續聘或者安排到其他後 勤工作崗位讓他們繼續為教育事業發光發熱。妥善解決臨聘教師問題,這不僅考驗著當地政府的主管部門的應對和解決問題的能力,也是教育體制改革的發展要求, 更是實現社會公平、建立和諧社會的必要途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