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仓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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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仓储(Financial Warehou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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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仓储主要是指专业服务于金融业,为银行信贷提供第三方动产抵质押管理的专业仓储服务。融资企业以存货或由仓储公司出具的仓单为质押标的,从金融机构取得融资的活动,仓储公司对质押期间的质押物进行监管。这一模式的出现为银行开展动产抵押质押贷款业务提供了保障,降低了银行信贷风险,提高了银行利润空间,也为中小企业融资开辟了新天地,在盘活中小企业存货、避免关联担保风险、拓宽融资渠道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金融仓储不同于一般仓储,一般的仓储具备存放、配送、保管、维护等功能,而金融仓储是专业服务于金融业务的仓储活动,是金融与仓储的交叉创新。
一、有效地推进中小企业融资
在我国传统的银行信贷中,中小企业常常由于缺乏厂房、机器设备等有效不动产抵押物而得不到信贷资金支持。但同时,生产型或流通型的中小企业,一般都有原材料、半成品、产品等动产,且这些动产在一定时间范围内有较固定的最低贮存量。如果按其相对稳定的最低贮存存货作抵质押来申请贷款,就能有效地解决这些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但是,银行开展动产抵质押贷款又面临两个难题:一是动产价值认定问题;二是动产管理与价值监控问题。而专业化的“金融仓储”的出现能有效地解决这两个难题,其获得银行认可的标准仓单设计与专业化的第三方仓储管理与价值监控,能顺利地支持中小企业获得银行贷款。
二、有利于银行降低信贷风险,推进银行业务创新
我国当前银行信贷担保方式以不动产抵押和企业互保为主,不利于信贷风险的分散。特别是企业互保形式,不是风险的化解,只是风险的累积,在一定程度上会产生银行风险的传递与扩散。以“金融仓储”方式开展的动产抵质押贷款,既有充足的动产作为担保,系自偿性信贷产品,又有专业化的“金融仓储”企业监控动产物资和市场价格波动,还有设置“补差”机制,能保证抵质押品的“足量、足值”。动产抵质押贷款相对而言单笔金融小,且主要分散于不同的中小企业之间,可以降低信贷集中度,分散信贷风险。另外,“金融仓储”业务还能促进银行信贷以及与之相对应的结算、保险等金融业务的创新与发展。
三、有利于帮助企业开展合理的存货管理
当前国内原材料、大宗物资的价格越来越跟国际接轨,价格波动越加频繁,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缺乏必要的资金,存货不足,市场风险很大。而“金融仓储”业务可以让企业以存货担保获得贷款,放心地库存货物,降低市场风险。同时,专业的“金融仓储”企业能向企业提供相对全面的存货价格信息,及时揭示动产贮存风险,有利于借款企业作出合理的存货决策,提高动产风险管理能力。
四、金融仓储能优化社会信贷结构
一些专家指出,近几年,我国信贷结构失衡的现象越来越严重,其中一个重要特点是信贷长期化。2009年我国全年新增贷款9.59万亿元,其中约76%的新增贷款为中长期贷款,越来越多的信贷资金流向基础建设和个人住房按揭项目,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直接用于生产经营的流动资金需求却难以满足,2010年中央银行工作会议提出要着力优化信贷结构。优化信贷结构就要提高直接满足生产经营需要的短期贷款的比重。因此,发展“金融仓储”有利于促进工商企业获得更多的流动资金贷款,宏观上有利于优化信贷结构。
金融仓储市场具有巨大的拓展空间,一旦形成一个庞大的行业,能满足很大部分的中小企业的动产质押融资需求。而从宏观层面分析,发展“金融仓储”,还需要各方形成合力:
一、要加强银企合作
金融仓储是金融业与仓储业的交叉性业务,它不同于一般仓储,因此要求“金融仓储”从业者除掌握仓储业务规律与操作规范外,还要熟悉金融业务,特别是银行信贷业务。因此需要仓储业与金融业合作推进。
二、加强政府引导和政策支持
金融仓储是新生事物,需要政府的重视、宣传和引导。从全国范围来看,“金融仓储”发展情况与当地政府的重视紧密相关。如杭州市政府高度重视“金融仓储”,市领导多次就“金融仓储”发展作出批示和重要点评,有力地促进了杭州市“金融仓储”业的发展,进一步改善了中小企业融资环境。譬如浙江金储成立于2008年,仅在2009年就做了16亿元授信,预计今年能做到50亿元。
三、推进“金融仓储”产业化发展,形成行业规范
金融仓储专业性极强,并相对独立于一般仓储业,因此需要以整体产业的视角来推进“金融仓储”的发展。可积极成立“金融仓储”产业协作组织,形成行业规范,并建立相应的信息平台。
四、加强对金融仓储业务的监管
由于“金融仓储”业务经营将对金融业务的风险管理产生重要影响,有必要对“金融仓储”业务进行独立的监管。
金融仓储对于推进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的效应明显,而且有利于帮助企业开展合理的存货管理。
一、金融仓储能促进企业保持合理的存货水平
对于中小企业而言,由于银行贷款难,企业资金紧张,其存货量(主要指原材料)常常未能达到最优理论存货水平。存货量少,使得企业的生产成本更容易受市场价格波动的影响,增加企业经营风险。金融仓储业务帮助企业获得存货抵质押贷款,有助于企业在不明显增加资金占用的前提下提高存货水平,降低经营风险。同时,作为专业性的第三方仓储企业,能提供相对全面的存货价格信息,以利于借款企业作出合理的存货决策。
二、金融仓储也有助于企业提高动产风险管理能力
金融仓储业务是第三方专业仓储活动,既能为银行提供专业的抵质押动产价值监控信息,方便银行贷款管理;同时又能为贷款企业提供动产价格信息,及时揭示动产贮存风险,有助于企业提高动产风险管理能力。
金融仓储业务指金融机构与物流仓储企业等通过合作创新,主要以仓储物资或仓单等担保品为依托,针对仓储运营过程中的客户提供融资及配套的结算、保险等服务的业务。其担保模式主要是动产(三方)监管和标准仓单,这是金融业与仓储业的交叉创新。目前,金融仓储业务主要有两大类:一是第三方动产监管业务,二是标准仓单业务,目前以前者为多。
上世纪90年代末,我国沿海的一些银行和物流仓储企业合作,借鉴西方的经验开始了金融仓储创新。其中,中储是我国这一领域的先行者,于1999年与金融仓储银行合作,开展了我国第一单现代金融仓储业务。目前,金融仓储业务已经是中储的核心业务之一。
浙江涌金仓储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国内首创金融仓储模式、专业从事金融仓储业务的企业,于2008年3月应运而生,已为多家中小企业解决了融资难问题。
金融仓储发展过程中,法律与行业环境逐渐改善,金融仓储模式不断创新,总体规模发展迅速,在很大程度上支持了流通企业的运营。
随着金融仓储模式的创新,我国金融仓储的质物品种得到了很大的拓展,已从初期几个有限的品种拓展到了质地稳定、市场价格波动小、变现能力强的工业原料、农产品和消费产品,如有色金属、黑色金属、化工原料、建材等,并新开发了汽车、纸张、家电、食品等品种,从而使融资的对象也获得了极大的拓展。
总体上看,我国金融仓储业务还处于发展阶段,存在巨大的发展空间,但同时还存在着一些问题。
金融仓储业务市场尚存在诸多制约因素,表现为拓展范围较窄,业务品种相对较小,服务意识淡薄,有待提升与突破。
风险控制尚有难度。金融仓储业务运作存在着法律风险、操作风险、质押物的风险、商业银行风险、借款人信用风险、市场风险等,对这些风险进行细致的识别、评估及其有效的控制,是开展金融仓储业务的一个难题。
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在我国,有关金融仓储的现行法律体系尚不完善。法律规定第三方物流企业不可并购银行,金融仓储的业务流程不完善,没有制定相对科学、统一的作业规范。银行没有专门针对金融仓储业务的操作规范,只能运用信贷操作流程规则来办理业务,致使金融仓储业务手续异常繁琐,效率低下。
金融仓储业务风险[1]
一、信用风险
金融仓储公司的出现既是广大中小企业生存发展的需要,也是以银行为代表的金融机构降低自身信贷风险的需要。来自融资双方的需求使仓储公司承担了双重义务。在金融仓储业务中,仓储公司充当了银行的信托责任人,代替银行直接占有质押财产,银行依赖仓储公司对质押财产进行价值评估与监管。这一状况使银行和仓储公司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和信息失真的可能。此时,如果仓储公司缺乏信用,与融资企业串通骗取银行贷款,就会使银行蒙受信贷资金损失的风险。
二、法律风险
金融仓储业务的法律风险体现在两个方面,分别是仓单的不规范以及缺乏适当公示方法的风险。 1、仓单不规范的风险 金融仓储公司出具的仓单都是自行设计的,这就给仓单质押业务带来了一定的风险。一方面,仓单的不规范会给银行的操作带来麻烦;另一方面,这也使不法分子有了可乘之机。他们通过伪造、变造、涂改仓单等方式冒领货物,损害了银行和仓储公司的利益。因此,为了确保仓单的有效设立,防止虚假仓单造成的损失,建议推行标准仓单,使其具有全国范围内共同的质量标准和流通能力。 2、缺乏适当公示方法的风险 金融仓储业务的出现,使仓储公司代替银行占有和管理质物,并因为质物多为动产,故不用履行登记程序。缺乏适当的公示方法使得同一标的物上可能存在多种权利竞合的情形。例如,仓储公司违反监管合同规定的义务,将已经用于质押贷款的货物再出质给善意第三人,并且完成交付。则银行虽然先于第三人成为货物的质押权人,但因始终未能实际占有该批动产而无法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其债权也因没有了担保而面临风险。
三、质物价值变动的风险
银行开展质押贷款业务,需要面临一个主要风险就是质押物价值下降的风险。质押物的价格会随着季节和市场供求关系等因素而不断发生变化,并且动态质押模式下,融资企业用于替换已提取货物的产品还存在着以次充好的质量风险。
一、信用风险的规避
1.做好对金融仓储企业的资质审查工作 金融仓储业务的核心为金融仓储公司,它兼具了货物保管人和受银行委托的监管人双重身份。因此银行在选择与之合作的仓储公司时应当对公司的信用和专业化程度进行严格考察,与那些运作规范,具备一定资产规模,有着较高的仓库管理水平和信息化水平的仓储公司开展合作。
2.做好对借款企业的资信评级工作 对于那些无固定资产、无土地、无房产的中小企业,银行和仓储公司在与之开展合作之前要对其资信状况进行考察,以降低资信风险。考察的主要指标包括以下三个方面:一是经营能力。一般情况下,主营业务增长率大于行业平均水平且资产负债率控制在30%左右的企业财务状况稳健,经营能力较好。二是财务和盈利能力,资产的流动性越高、资本结构越合理,盈利能力越强的企业其资信状况也越好。三是企业信用。银行需调查企业过往的履约能力和偿还债务的能力,对那些有过不良记录的企业应杜绝与之合作。
二、法律风险的规避
1、积极推行标准仓单,对仓单进行科学管理
首先,为了更好的实现仓单的流通,提高交易效率,降低交易成本,建议在仓单管理办法中规定仓单的统一格式,推行标准仓单。并在仓单上注明此仓单为质押合同的权利凭证。
其次,仓储公司应当极力完善自身的信息化建设,运用ERP等系统将仓单管理纳入信息化轨道。做到信息有效共享,使银行和存货人可以远程查询质押货物的数量和存储状态,既降低了仓储公司和银行的风险,又方便了银行对质物的监管。
2、明确清晰的担保物权竞合优先顺位原则 同一标的物存在质权的竞合,应采用“占有优先原则”,即对于依直接占有而取得的数个质权,最终占有质权人应享有优先权。而对于依间接占有而取得的数个质权,应适用设定优先原则。
三、质物价值变动风险的规避
要应对质物价值变动的风险,主要应当做好质押物选择的工作。
首先,对于质押商品,要选择易于保存、流动性高、价格涨跌幅不大的品种,一般的原材料比较符合这一要求。
其次,同样的商品因种类不同其价值可能相差悬殊,因此,质押商品的种类、型号和规格一定要事先征得银行同意。
再次,银行在与融资企业签订质押贷款合同时应当注明,在质押贷款期间,因市场波动引起质押物市场价格下跌幅度达到一定比例时,银行有权要求融资企业
一、探索拓展金融仓储业务领地
随着中小物流企业的需求不断增加,商业银行应充分认识到金融仓储业务中动产抵质押贷款市场的巨大利润空间,在提高抵押物监管水平的基础上,不断加强对动产抵押的研究,多开发面向中小物流企业的金融产品,如抵押物可从原材料、产成品拓展到半成品和在制品;还可横向扩大仓单融资的业务范围,做到行业广泛,品种多样,涉及吃、穿、住、行等方面,如造纸、食品、建材、电子机械、农产品等行业和相关品种。
二、有效提高金融仓储的信息化程度
仓储企业在开展物流金融服务过程中,应当以内部管理流程的信息化来协调各个部门和环节的工作,优化操作流程的服务系统,提高工作效率,防范和减少内部操作的失误,从而有效降低交易成本和贷款风险,促进金融仓储发展。政府应注重扶持建立银行、物流仓储企业和客户联网的信息网络,金融仓储的主导方也要逐渐建立与服务相关的数据库,收集担保品、融资企业和相关行业的信息,进行数据挖掘和分析,开拓金融仓储业务的增值空间。
三、注重防范风险
风险控制仍是影响金融仓储业务发展的关键。商业银行应充分了解融资企业和市场情况,对商品的市场价值、企业的运营状况作充分的了解和监控;银行应选择管理制度完善、仓库管理水平和仓管信息水平较高、资产规模大、对质物具有完备的监管能力和一定偿付能力的大型专业物流企业合作,并制订完善的质物入库、发货的风险控制方案。银行可通过对客户的资料收集制度、客户资信档案管理制度、客户资信调查管理制度、客户信用分级制度、合同与结算过程中的信用风险防范制度、信用额度稽核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对客户进行全方位的信用管理;商业银行要尽快建立市场资金反馈体系,充分认识物流资金流动特性,及时监督和支持物流企业所用资金,减少资金投入盲目性,避免市场物资库存造成的浪费。
四、完善法律法规
已经出台的《物权法》为发展金融仓储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但这还不够,为使在解决业务纠纷时有法可依,还须进一步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制订专门的实施细则,并制定相应的金融仓储业务的规章制度,促使金融仓储合法化,标准化、合规化。应积极成立金融仓储产业协作组织,形成行业规范,明确仓单标准。设立金融仓储信贷业务的操作流程,让了解仓储的专业金融人员去管理和操作。
- ↑ 郭延安.金融仓储业务模式及其风险防范探析[J].浙江金融,2010,(3)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