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娱乐化
出自 MBA智库百科(https://wiki.mbalib.com/)
目录 |
泛娱乐化是指电视媒体制作、播出的格调不高的娱乐类、选秀类节目过多,以吸引受众眼球为目的,把历史、新闻、体育等进行娱乐性的修饰,重点突出其娱乐性,人为地降低文化产品的严肃性和真实性的行为
泛娱乐化成因[1]
一、文化资本的逐利性
对利益的永恒追求是资本的根本属性。近年来,文化产业开始兴起,嗅到了经济利益的资本开始大规模流入文化领域,具体形式虽然千差万别,但其追逐利益的本质却没有改变。随着资本的注入,文化产业规模不断壮大,整体竞争力明显提高。从国民经济的增长的贡献看,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由2012年的3.48提高到2017年的4.2,占比呈现逐年提高的态势。2017年全国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为34722亿元。但资本逐利性的本质属性,带来文化产业繁荣的同时,也带来了泛娱乐化的严重倾向。
(一)资本注入下的广电
传统广电领域,资本的注入使得综艺娱乐节目迅速崛起。在资本的操控下,传播者为了追求经济利益,开始大量制作传播娱乐信息,用一种“精神娱乐”的方式来获取受众关注,从而获得大量受众流量,最终盈利,无论是以《非诚勿扰》《玫瑰之约》等为代表的情感类节目,还是以《变形计》为代表的身份互换类节目,抑或是以《明星大侦探》为代表的逻辑推理类节目。总之,几乎所有电视频道都纷纷拿出看家本领,加大娱乐类节目制作,一时间各种综艺娱乐节目纷纷上马,只为吸引大众眼球,从而获得巨大的广告收益。这导致了娱乐节目在所有电视节目类型中的占比大幅度提升,且有愈演愈烈之势。如今的综艺已经和电视剧、新闻共同成为拉动广电收视率提升的三驾马车。2017年,电视剧、综艺和新闻三大类型节目占据总收视量的57.1%。其中综艺节目2018年的收视比重为13.3%,虽然相比于上一年度的14.7%下降了1.4个百分点,但其下降原因主要是由于创新不足,而并非娱乐市场的冷却。实际上综艺节目行业整体的市场表现依然强劲,行业规模仍旧呈现上升趋势。
(二)资本操纵下的移动互联网
资本操纵下的文化产业,进入移动互联网领域,则表现为短视频行业的兴起。无论是“抖音”“快手”还是“腾讯微视频”,都是以短视频作为切入点,在移动互联网终端传播娱乐信息。“网红”崛起,大量看似个人拥有的账号,背后都充斥着专业团队的运作,它们的目的只有一个,即“盈利”。此类账号的视频制作、运营都由专业人员进行,而并非看起来的“个人发布视频”。
二、传播方式的变革
传统媒体的大众传播主要是通过某种机械装置定期向社会公众发布信息或提供教育娱乐信息,就像是一个个大喇叭。传播者只需要站到“喇叭”跟前把信息广而告之即可,受众更多的是被动接收。新媒体语境下的信息传播,变成了一种强调交互性、社交性的信息交流活动。而这背后需要的是先进科技的支撑,事实上正是由于技术的发展,才使得信息的传播方式不断发生剧烈变革,如印刷术与报纸的诞生,无线电波的传输技术与广播的诞生,等等。当前,在互联网技术的推动下,传播者、传播渠道和接收终端呈现出如下变化。
(一)传播者的改变
首先,从传播者角度来讲,互联网的发展使得把关人的作用不断弱化,普通人开始成为信息的制造和传播者,把关开始成为受众的个体行为或者某些机构的利益诉求。
以抖音为例。抖音视频时长15秒的限制,使得抖音短视频的叙事功能弱化,抖音中的大部分爆款视频呈现出来的都是娱乐形式。年轻人登上抖音,并不是为了通过一场观影行为,寻求与视频中的角色产生心理共鸣,或者从故事情节中收获感动和某种情感体验,从而获得一种审美感受。抖音受众的主要目的是消遣,通过大量私人情感生活或者视觉奇观类短视频,收获一种娱乐的、即时的甚至是直接作用于人眼感官的快感。即使部分视频能够带来感动或者让受众了解到一些生活小常识,但是在大量纯、浅、薄的娱乐类视频的汪洋中,也只能算是沧海一粟。
一方面,互联网环境中,普通人开始成为信息传播源头,不同于受过职业教育和专业训练的专业人员,这一类传播者仅仅凭借自己的本能和兴趣点,进行信息的制作、传播。这种凭借着个体兴趣点所制作传播的信息,通常呈现出娱乐性的内容和形式,传播的信息内容也不再是“阳春白雪”,而变成了“下里巴人”。另一方面,资本掌控下的专业传播者在利益的驱动下,为了牟利而过分注重市场需求,放宽甚至是放弃了职业操守,批量化、模式化地制作了无以计数的浅层娱乐作品,更是对文化市场的娱乐化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总之,作为第一“把关人”的传播者发生变化,导致传播活动“泛娱乐化”的趋势也必然愈演愈烈。
(二)传播渠道和接收终端的改变
其次,计算机技术、无线通讯网络技术以及移动终端技术的发展,使得信息的传播渠道和接收终端发生了颠覆性的变化。当前,依托于4G技术的网络媒介成为继传统报纸、广播、电视之后的第四大传播媒介,互联网传播成为任何传播团体和个人都不可忽视的重要渠道。互联网充分打通了各个传播渠道,无论是报纸、广播还是电视都可以以“互联网+”的形式获得重生,传播渠道变得多元化。同时,基于3G/4G技术的互联网传播,使得信息的即时传播得以实现,一条信息几乎能够在发布的同时被受众所接收。
互联网媒介并非指单一以计算机为接受终端的媒介,而是指与互联网结合下的一切终端接收设备,无论是手机、平板电脑还是车载广播。即时通讯与手机、平板电脑等移动终端接收设备的强强联合,最终使得“娱乐”的伴随性被无限放大。无论何时何地,无论何种形式的移动接收设备,娱乐信息都能传播至受众面前,并以各种生动的形式(图文、视频等)刺激受众的娱乐神经。这就从技术和工具层面解决了“泛娱乐化”传播的障碍,从而大大促进了“泛娱乐化”传播的可能性。
三、受众的心理诉求
传播学领域对受众心理的研究开始得较晚。传统的传播模型中,无论是“魔弹论”“沉默的螺旋”还是“议程设置理论”,均是从传播者的角度切入,这些理论下的受众只是一个被动接收的群体。而在现代传播实践中,尤其是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新媒体语境下,受众的即时反馈、互动,以及受众的信息接受喜好、习惯,都成为一条信息是否能成功传播的重要因素。因此,作为信息最终接收者的受众,他们深层次的心理需求,理应成为“泛娱乐化”原因探究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
(一)现代人的“心理危机”
人们需要放松和娱乐,尤其是当今繁忙浮躁的经济社会,财富几乎成为衡量一个人是否成功的标志。这就使得“人”开始物化,成为一个个赚钱的工具,个人的放松和真挚的情感享受成为一种奢侈品。在这种现实社会的压抑下,受众需要一个宣泄口,而“娱乐”就是一种最便捷的也是成本最低的宣泄方式。人们通过“娱乐”尤其是“文化娱乐”的方式,进行精神层面的调剂,缓解现实生活中的种种压力,获得短暂的放松、休息,并收获愉悦感和满足感。这种状态下的受众,暂时脱离了现实环境,他们的精神不再被桎梏于现实中的困难、逆境与生存压力中,而是超脱于物质之外,收获到了精神快感,产生的是一种类似于精神鸦片的作用,使人深深地沉迷其中,难以自拔。娱乐符合市场经济环境下受众的这种收视诉求和心理需求,成为最便捷廉价的宣泄方式。尤其是随着技术的发展,娱乐的伴随性不断强化,受众开始随时随地分享娱乐、享受娱乐,娱乐开始逐步泛滥,呈现出蔓延到社会方方面面的趋势。
(二)崇拜心理和移情效应
“泛娱乐化”的大背景下,有一种叫做“明星”的产品大放异彩。明星在很大程度上也营造出了全民狂欢、全民追星的文娱景象,推动了泛娱乐化现象的产生。一些明星自带粉丝流量,拥有大量忠实受众,依赖于“粉丝经济”的流量变现,能够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受众对明星的追求,可以追溯到远古时期的图腾崇拜。图腾崇拜是人类对于未知、神秘且强大的自然力量的一种崇拜心理,人类祈求与上苍交流,得到上苍的力量或者保佑,从而求得更好的生产生活环境,以改善自己的生存生活状态。虽然追求明星与崇拜图腾的形式和原因发生了很大变化,但追本溯源都来自于人类基因深处的崇拜心理。粉丝对明星的推崇,实际上也是对美好生活前景的一种向往。明星们往往是通过包装塑造出一种近乎完美的人格,他们漂亮、年轻、有才华且充满活力,同时还那样努力、奋进。粉丝通过将自己对未来美好生活的向往或是对自己另一半的幻想,投射到自己的“爱豆”身上,把自己的美好生活寄托于影视明星、“网红”明星,通过这种移情作用,缓解对现实生活状态的不满,于精神层面产生一种愉悦感并逐步沉溺其中。于是,在崇拜心理和移情的共同作用下,受众盲目追求明星成为了一种娱乐现象,导致了全民追星、全面狂欢的景象,这就在很大程度上推动了“泛娱乐化”的蔓延。
(三)社会认同感与成就感
资本注入到移动互联网领域,促进了短视频行业的兴起。一部分作为视频制作者的个体,通过个人情感生活、私密生活和娱乐信息、视频奇观类信息内容的发布,获得点赞、评论或者转发这三种形式的互动,这三类即时反馈,能够使视频发布者清晰、即时地了解到他人对自己作品的喜欢与否,且点赞、评论等数量还可以不断累积、增加,这就使得信息传播者不断获得成就感以及满足感,从而刺激个人的发布欲望,不断更新、创作出更加易于吸引众人围观的娱乐类视频作品。
如今,许多年轻人都习惯在抖音中发布自己的日常生活细节,同时也密切关注着抖音里每一个流行元素,时刻把握着抖音里的最新流行动向。这些年轻人会因自己的内容被别人点赞或者评论而引以为傲,欢喜不已。这部分信息制作者并不是为了金钱,内心深处的精神渴求才是驱使他们不断更新的动力。这些个体渴望获得他人与社会的认同,正是这种认同感和成就感的精神诉求,使得抖音获得了无以计数的、不断更新的短视频资源。
电视节目中的泛娱乐化现象及解决方案[2]
美国著名生态批评家尼尔`波兹曼认为,人们的媒介行为由电视本身的特性所决定。电视作为一种视觉媒体,它向人们提供动感、斑斓绚丽的画面,“正是电视本身的这种特性决定了它必须舍弃‘思想’,来迎合人们对视觉快感的需求,来适应娱乐业的发展。”在人们追逐娱乐享受的过程中,由于缺乏监管机制和自我约束,娱乐逐步泛化。泛娱乐化指“电视媒体制作、播出的格调不高的娱乐类、选秀类节目过多,人为制造笑料、噱头,恶搞、戏说泛滥,连新闻、社教类节目也掺杂娱乐元素,甚至用打情骂俏、大话性感、卖弄色相的情节和画面来取悦观众。”
首先,“同质化”削平了电视的深度意义。电视节目同质化主要是指目前电视媒体存在的“以大致相同的节目制作手段、制作流程、节目类型,传递大致相同的各类信息的现象。”相似的节目样态加剧了电视媒体的“同质化”进程,表征了电视娱乐文化“泛化”“异化”的生态转向。一档节目火爆之后,东施效颦者众多,但缺乏文化内涵和创新意识,往往一哄而起后却昙花一现。模仿与拼贴让电视节目创新力匮乏,文化内涵与价值意义备受拷问。
其次,“商业性”挑战电视的娱乐边界。鲍德里亚认为,我们已经深入一个被消费包裹的世界。电视荧屏上充斥着浓郁的商业气息。在商业利益的驱动下,电视节目的赛事流程存在诸多争议,特别是短信投票机制。短信投票作为除广告外电视台商业利益追逐的另一个手段,其目的无可厚非,但是此类节目中短信收费标准严重畸形。关于短信幕后操纵的消息不绝于耳,透明度不够使得短信黑幕的存在严重伤害了此类节目的公信力。
再次,“虚假性”欺骗电视受众的情感。真人秀给人们提供窥视的快感,它仿佛为人们建构起来一架专门的“窥视机器”,通过电视的推波助澜,每个人心灵深处隐藏的窥私欲望会发展为一种万众共同参与的娱乐消费形式,个人的私生活也堂而皇之地成为了“钱景”的消费资源。
1、加强节目监管力度
电视节目要走出泛娱乐化的怪圈,需要监管部门从政策上进行调控与管理,为电视节目营造健康有序的传播氛围。2011年国家广电总局出台的“限娱令”,对娱乐节目的播出时段、播出数量、节目质量等进行了规定,如若违反规定则勒令停播。“限娱令”给文化类、财经类、公益类节目提供了更大的空间。当然,电视台自身的监管也是解决“泛娱乐化”问题的有效良药。
2011年中央电视台节目评价体系进行了重新调整,标志着收视率末尾淘汰制的终结。新的评估体系将引导力(节目导向、价值观)、影响力(公信力、满意度)、传播力(收视目标完成度、收视规模、忠诚度、成长趋势)以及专业性等作为评价指标,体现了电视媒体在新时期需要秉承人文情怀与社会责任。北京电视台也对节目评估体系进行了调整,更看重节目的“社会责任、品牌价值、文化品质和专业品质”。浙江电视台从五个综合方面来评估电视节目,包括新闻公信力、人文美誉度、品牌影响力、平台覆盖率和收视率。
2、培植文化内涵
当前,电视节目的异化生产与其文化内涵缺失有很大关系。缺失文化内涵,电视节目的生命力就必然消退。因此,需要不断加强电视节目的文化创新与主流价值观的表达。“主流价值观的传播不仅关乎国家意识形态和社会道德的基本取向,而且关乎主流社会乃至民族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正在发展的中国,尤其需要进取的、健康的、高尚的主流价值观来引领全民族的精神境界,不断提升民族和国家的力量。这种主流价值观归结起来就是,向真,向善,向美。”比如,央视的春晚,每年都有一个鲜明的主题,这个主题都是和当年的国家大事或者主流话语表达有关,某种程度上契合了春晚“家国同构”的叙事表达。
在电视创造过程中,电视媒体要对传统文化进行创新性传播。传统文化凝聚着广大人民群众的意愿与社会共识,因此有必要进行强化。“我国电视节目制作者应多挖掘中国的传统资源和民间资源,充分研究中国人的审美趣味和接受心理,使民族优秀文化传统与先进的时代精神的有机融合。”
首先,市场化竞争带来的压力迫使新闻媒体千方百计迎合受众的各种需求,甚至是格调不高的需求。多年来全国各地的电视台掀起了“选秀造星”的热潮,这些“选秀”节目的成功至少从两个方面对公众进行了消极引导:一是对“一夜成名”、“一夜暴富”的肯定、刺激与鼓励;二是对“追星族”狂热的追捧行为予以积极的评价和赞赏。
第二,媒体对收视率、发行量的过分追求使得新闻策划逐渐走入了“误区”。高收视率、高发行量意味着丰厚的广告回报,可以带来可观的经济效益。在利益的驱使下,“新闻策划”这个被广大媒体所运用借以提高新闻报道的质量,避免新闻活动盲目性的合法行为,成为个别媒体进行商业行为的挡箭牌。从对新闻事件的导演、参与到对娱乐节目的低俗炒作,无所不用其极。
第三,在新的形势下,原有的传媒管理体系已经不能适应新的工作要求,在媒体节目泛娱乐化、泛低俗化的风潮中愈来愈显示出它的苍白与乏力。我们需要一个能保证中国新闻媒体健康发展、引领群众积极向上、和谐共处的制度体系。通过制度体系建设、完善国家法律法规,通过他律与自律全面提高新闻从业人员的自身修养。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时期,需要新闻传媒发挥其作为舆论引导的作用,承担起营造和谐社会氛围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