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益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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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益诉求是指一定的社会集体、组织或个体为获得自身在生存、发展和心理上的满足而对经济、地位和权力的申诉与请求。
其主要内容包括:拓宽社情民意表达渠道,推行领导干部接待群众制度,完善党政领导干部和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群众制度,健全信访工作责任制,建立全国信访信息系统,搭建多种形式的沟通平台,把群众利益诉求纳入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建立健全表达利益诉求的新机制,为各社会阶层尤其是弱势群体提供顺畅的利益诉求的制度平台,已成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前提和基础。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要适应我国社会结构和利益格局的发展变化,形成科学有效的利益诉求表达机制。利益诉求机制是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机制之一。指加强各社会共同体、社会组织交流,增强与群众沟通,依法及时、合理地处理群众所反映的问题的机制。也是群众通过合法正当的途径和方式,表达自身需求和意见,以实现和维护自身利益的机制。
构建利益诉求的畅通渠道是利益分配不公的纠错方式,是满足人的需要、实现社会和谐、促进人的发展的重要条件,也是国家制度公正的重要标志。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缺乏正常的权利诉求渠道,当个人利益受到侵害时,只能以特殊方式争取,如对于农民工、低收入者、贫困人口等维权主要人群,他们没有特别的体制外的方法,自身也缺乏维护权益合法合理表达的方式,有的甚至通过非法的方式来争取自我的权益保护,这种极端的做法既满足不了自身利益的解决更可能带来更大的社会问题。
利益诉求和道德自觉的关系[1]
正确理解利益诉求与道德自觉的辩证关系是探讨利益诉求之下道德自觉的前提基础。人们常会根据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关系原理和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原理得出结论,利益诉求与道德自觉之间关系并非对立,而是辩证统一的密切关系。然而如前所述,利益并非只是指物质利益,它还包含了非常丰富的内容。从物质利益与精神利益的划分维度来看,精神利益的诉求与道德自觉有密切的关系,此时利益诉求与道德自觉更多呈现出目的与形式的关系。从时序划分维度来看,因道德是人们对“善”的一种向往和追求,所以也有人会为长远的利益而放弃暂时的利益诉求。所谓有利益诉求的道德观是指道德主体在行为过程中为了获取某种好处,也就是利益,主体的行为是基于某种有着利益指向而成的道德。这种有利益诉求的道德认为道德是不能完全脱离利益的,利益是道德的基础,道德是以利益为自己的存在对象的。由此可见,道德主体对利益的关注焦点不同,道德也呈现出层次性的特点。
从主体划分维度来看,不同主体的利益也会体现为不同的道德自觉。从表现形式划分维度来看,有人为显性利益而产生道德自觉,也有人为隐性利益而坚持道德。从具体领域划分来看,不同领域比如经济利益、政治利益、社会利益、文化利益和生态利益各有其利益诉求。另外,由于利益的不同维度,利益诉求之下的道德会呈现出多元、多样的特点。既有为物质利益诉求而体现的道德,也有为精神利益诉求而体现的道德;既有为自身利益诉求而体现的道德,也有为他人利益诉求而体现的道德;既有为当前利益诉求而体现的道德,也有为长远利益诉求而体现的道德;既有为显性利益诉求而体现的道德,也有为隐性利益诉求而体现的道德;既有为政治利益、经济利益、文化利益、社会利益和生态利益诉求而体现的道德,也有为国家利益、民族利益、阶级利益、阶层利益诉求而体现的道德。总之,道德作为特殊的社会意识形式,不可能是整齐划一的,存在着层次性的差异。
- ↑ 李佳.利益诉求与道德自觉[N].重庆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年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