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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俗旅游资源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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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民俗旅游资源开发

  民俗旅游资源开发是指针对已经发现的且具有相当旅游综合价值的民俗旅游资源进行发掘、整理、设计和创造的过程。或者说,民俗旅游资源开发,就是以某一地区的民俗文化旅游资源为原材料,经过旅游专家和相关学者共同参与加工改造,使其成为具有旅游多种功能并可产生旅游综合效益旅游景区或景点的过程。民俗旅游资源开发是一种技术性很强的现代旅游经济文化产业活动。

  民俗旅游资源开发一般以特定的民俗环境、民俗载体、民俗情境和民俗活动为基础,通过一定的现代技术方法,将民俗文化旅游资源转变成为具有一定影响力和相当吸引力的民俗旅游景观、设施和服务。因为民俗旅游资源开发的形式、内容比较集中,规模范围涉及面相对较小,因而往往表现为单一性旅游企业投资经营行为,即民俗旅游资源开发往往是民俗旅游投资经营者在相关旅游专家和文化学者事先调查、规划、设计好的蓝本基础上,通过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活动,最终形成一个民俗旅游景区或景点并开展旅游活动的过程。例如修建一座民俗主题园,打造一个自然民俗村等。民俗旅游资源开发是伴随着民俗旅游活动的开展而进行的。在旅游业飞速发展的今天,利用传统民俗文化旅游资源的现代旅游经济价值,开发民俗旅游资源的综合潜力,建立民俗旅游点,设计民俗旅游线,规划民俗旅游区,不仅仅是旅游学界和应用民俗学界的共同心声,也是时代变化的特殊需要和我国旅游业发展进步的重要标志。

民俗旅游资源开发的特点[1]

  民俗旅游资源是发展民俗旅游事业的原材料,它犹如天女散花一般,或散存在全国各地,或渗透在各行各业,或流行于偏僻遥远的寻常百姓人家。正由于民俗旅游资源的这种生活性、惯常性和零散性,尽管我国各区域各民族的民俗文化旅游资源储藏量非常丰富,旅游观赏价值也很高,但它的旅游魅力却难以充分发挥出来,严重影响了旅游者的观赏效果,不利于民俗旅游产品的促销和发展。因此,对民俗旅游资源进行深加工,促进民俗旅游业的开展,在目前仍然显得十分必要。

  民俗旅游资源开发是民俗旅游业发展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它是以特定的旅游战略思想为指导,在一定地域的范围之内,通过某种方式或多种手段,对散存在民间的各种形态的民俗旅游资源进行开拓和建设的过程。民俗旅游资源开发的目的,就是要把民俗文化旅游资源成功地转化为民俗旅游产品,使其具有较高吸引力的景观功能。它是社会、经济、文化、技术等多种行为的总和。它既表现出开发者的思维活动,又体现了民俗旅游本身由低层次走向高层次的发展进步过程。民俗旅游资源开发不仅具有一般旅游资源开发的总体特征,还具有自己鲜明的个性特点。

  (1)原则性导向鲜明

  民俗旅游资源开发是一项复杂的基础性工作,在从事旅游开发的人员当中,因为思想理念和个性偏爱不同,在开发技术和手段方式上往往存在着明显的差异;在热衷民俗旅游的旅游者群体中间,由于实际需求和个人偏爱不同,对民俗旅游景观类型的选择也不一样,资源开发的市场导向也有着相当大的差别;不同地区不同民族民俗旅游资源存在着明显的基本特性和区位条件差异,也会直接影响资源开发的方式和途径的选择。但是,民俗旅游资源开发依然具有其科学性和原则性。这里所说的“原则性”包含着两个层面的内容:一是民俗旅游开发必须遵循特色性原则、保护性原则和参与原则;二是民俗旅游资源开发必须深入实际地进行实地调查,遵循主位和客位调查方法,理解并尊重资源区民俗风情的本土特色。民俗旅游资源开发者只有自己首先遵守这些原则,才能开发出高质量的民俗旅游产品

  (2)文化性特征显著

  民俗旅游是一种高层次的文化旅游,国外旅游者不远万里来到中国,国内旅游者千里迢迢去其他省、自治区参与民俗旅游活动,一个非常重要的目标就是追寻异国、异地、异民族的异域民俗文化需求的满足。他们期望通过民俗旅游的方式,体验、感受、品味和理解这些民俗文化千差万别的形式、丰富多彩的内容和深邃厚重的意蕴,实现求知审美和自我人格完善的目的。作为“生产”民俗旅游产品的基础工作,民俗旅游资源开发一方面是一种非常现实的经济行为,另一方面也是一种带有明显理想化色彩的文化行为。民俗旅游资源开发肩负着多重历史使命:首先,开发不是为开发而开发,而是以开发的形式宣传民俗文化,让世界各地的旅游者了解并感悟中国民俗文化的意蕴;其次,开发不是盲目的开发,而是在摒弃民俗文化中愚昧落后成分的基础上,把纯洁、文明、优秀的民俗文化介绍给旅游者;再次,开发既是把现实生活中的民俗文化推向世界,又是挖掘历史上不同时期的民俗文化以展示当地深厚悠远的独特文化创造。民俗旅游资源开发是一项了不起的文化工程,它不仅可以弘扬各具优势的民俗文化,而且可以保护并拯救许多濒临消失的珍贵民俗文化传统。

  (3)地域性限制不强

  无论是自然风光旅游资源、历史文化旅游资源,还是民俗文化资源,都具有鲜明的地域性差异特征,但由于它们各自的表现形态不同,开发的方式方法也就不同。自然旅游资源的开发,肯定在资源地现场进行,不可能移动;历史文化旅游资源是人类文化创造的遗存,尽管其与自然风光旅游资源一样,具有不可再生性,但是它还是可以复制的。如深圳“锦绣中华”30万m2的景观区、商业区、饮食街和园艺造景区,就是将全国各地的著名建筑、名胜古迹等景观浓缩复制的结果。“圆明园”景区,更是江南园林和世界园林缩微复制的典型。但是,这些通过微缩复制而开发的景观因为数量和规模都十分有限,同样不足以动摇它的地域限制性。同样,民俗文化旅游资源,因为它既有“物”的形态,又有“神”的形态,既有“静”的形态,又有“动”的形态,是处在特定社区特定情境当中的生活文化旅游资源。因此,民俗文化旅游资源,从本质上说也是一种“不可根移”的旅游资源,也应当是就地开发的资源对象。然而,因为民俗文化的传播性和动态性,使得民俗旅游资源总是突破了地缘制约,频频出现在广泛的地域范围之内,因此出现了大量重复开发和仿制开发的现象。如同样是侗族民俗旅游资源,广西龙胜、三江,贵州黎平、从江,湖南通道等“三省坡”地区都在开发相关的民俗旅游项目和产品。同样是中国地域民族民俗文化集锦,深圳有“中华民俗文化村”、昆明有“云南民族村”、北京有“中国民族园”,造成重复建设、资源浪费、恶性竞争等不良后果。

  (4)参与性体验突出

  民俗即民间风俗,是一个民族或一个地域集体智慧、约定俗成、共同享用并世代传承的大众生活文化。民间大众既是民俗文化的创造者,又是民俗文化的承载者,还是民俗文化的表演者和接受者。民俗旅游资源开发,实质上就是将这些民众所掌握的并由民众言行所表现的民俗文化旅游资源转变成为民俗旅游项目和产品。因此,民俗旅游项目及其产品的开发,专家学者的规划设计固然很重要,但是这些项目产品的构成要件——民俗文化的承载体——民众的积极参与却起着决定性作用。比如长江三峡旅游区“土家婚礼”表演中的哭嫁、过礼、戴花酒、开脸、背新娘、迎亲、拜堂、坐床、闹洞房和回门等一系列婚礼仪式过程,不但需要“新娘”和“新郎”这两个主角,同时还需要双方父母亲戚,全寨左邻右舍、兄弟姐妹和亲朋好友等众多配角。没有当地社区民众的配合,或者配合不够投入,或者干脆中途退出,小则影响质量,大则冷场失败。因此,民俗旅游资源开发,不可能像自然风光旅游资源、历史文化旅游资源开发那样完全由专业人员独立完成,它必须动员当地社区民众与专业人员一起,共同参与才能完成。甚至可以这样认为,社区民众的参与是影响民俗旅游资源开发成败与否的关键因素。况且,“表演”的项目及其产品成了“艺术”而非真正的民俗是旅游者所不希望的,因为他们往往并不满足于做这样的观众或参与如此“虚拟”的体验。只有活在社区居民生活当中的实实在在的原汁原昧的民俗文化“旅游产品”,才是他们真正渴望的参与体验对象。

民俗旅游资源开发的对象[1]

  民俗旅游资源开发是一项系统工程,除单纯的民俗旅游景观之外,还须对相关的自然景观、设施设备进行开发。只有配套开发建设,才能使纯粹的民俗旅游资源开发有了背景、情境、氛围和支撑而取得成功。民俗旅游属于专项旅游,民俗旅游资源开发因此成为专门的旅游资源开发。在开发的内容上,既要强调主题,又要照顾全面。总的来说,民俗旅游资源开发的主要内容,涉及民俗旅游文化景观开发、民俗旅游基础设施开发、民俗旅游服务设施开发和民俗旅游地人力资源开发等4个方面。

  1.传统民俗文化景观开发

  传统民俗文化景观是民俗旅游资源开发的核心,是旅游地形象的基础。由于民俗旅游资源多种多样,形式内容千差万别,个性特色各有千秋,开发范围、开发规模、开发重点、开发条件也不一样,民俗旅游景观开发的对象也有较大的差异。如果按照民俗文化的形式和内容等分类角度看,民俗旅游文化景观的开发可能涉及以下各个方面当中的绝大部分内容。

  (1)田园聚落景观

  田园、牧场、营地、村落、街巷和古镇等景观,是农耕、游牧、渔猎和工商等各种民俗文化景观及其事象得以存在和表现的重要环境背景,而且它们本身就是民俗文化最典型最突出的民众创造物。家族、社团、风水、墓场、园圃、居民、人情和风土等静态的动态的物态的活态的民俗文化景观都要在这个“大舞台”上全面展出,而且一切相关的旅游活动都要在这个场景里展开。这是一个有着相当长历史积淀的系统完整的民俗文化生态体系,是旅游者进人民俗旅游情境和场景第一感知对象。田园聚落景观的质量和开发的好坏,直接影响着其他所有民俗旅游文化景观开发的效果。

  (2)服饰文化景观

  服饰民俗文化作为一种旅游景观进行开发,不仅可以展示不同地域不同民族在不同时期的文化特点、审美风貌,而且能够反映这个地域这个民族深厚的历史内涵,给旅游者带来审美的和历史的知识享受。例如,楚雄彝族服饰,其种类繁多,花样翻新,讲求实用,并具有与地域风光、传统文化相适应的审美特点。楚雄彝族的13个支系,由于各支系所处的地域、自然环境、生产经济各有差异,服饰色彩斑斓,各有千秋,婚服、战服、丧服以及毕摩专用服饰等形式众多,令人眼花缭乱。服饰在生活、仪式、接待、展览、收藏等方面,都可以成为构景成景的材料。环境与服饰融合,构成天人和谐的画面;生命与制作合一,体现悠闲自在的生活;服饰与展示综合,表达深广悠远的历史与现实之美。彝族服饰,可通过博物陈列、技术工艺、图片实物、声光电影、书籍资料、时装美体等方式表现出来;它的陈列价值、收藏价值、研究价值、观赏价值、体验价值以及装饰价值等,都可以成为旅游开发的项目而得到利用。

  (3)饮食文化景观

  我国是“饮食文化王国”,不仅有八大菜系,不同地方有不同的风味、不同的时尚,而且讲究饮食与审美、艺术、礼仪、禁忌的结合。什么样的场合,饮什么样的酒;什么样的人物,使用什么餐具、酒具、茶具;什么样的节日,制作什么样的食物饮品;什么样的宴席,使用什么样的礼节,都有一套完整的惯制。中国的饮食既是物质的享受,又是精神的熏陶。饮食文化景观的开发,可以成为饮食文化一条街,可以制作长街宴,可以成为歌舞宴,可以成为农家餐馆、大型酒店的招牌菜,餐具、酒具、器用还可以开发成为旅游工艺品或特色商品。

  (4)建筑文化景观

  民居是人类的主要生活空间,是艺术、文化、科技的综合体现,是人类文化进步的纪念碑。我国民居样式繁多,体现了建筑文化的多样性。我国北方有窑洞、四合院、蒙古包、土坯房子、木楞房,南方有土楼、竹楼、篱笆寨、石头房、碉房等。民居的艺术性和直观性,最能显示其区域风情,它的景观效果也特别好,应为民俗旅游资源开发的重点之一。民居、庙宇、楼亭、井渠、道路、桥梁、窑厂、墓葬、碑刻等建筑,与田园、树木、平原、山林、溪河、草地、牛羊一起,构成或“小桥流水人家”,或“世外桃源风景”,或“万千明镜炊烟”等迷人景象。

  (5)交通文化景观

  交通文化景观的开发主要是对民俗范畴中的交通工具及传统设施的开发。从总体上讲,我国的传统交通工具是“南船北马”。此外,还有滑竿、牦牛、骆驼、爬犁、雪橇、双轮车、独轮车等。交通设施,有古栈道、风雨桥、独木桥、石板桥、绳索桥、旅舍、路亭、路碑等。它们都有很高的旅游价值旅游者可以观赏,也可以玩味。交通T具和交通设施往往与民居聚落、建筑艺术、田园风景等一起构景成景,成为当地人和旅游者行为景观的活动道具和舞台。

  (6)商贸集市景观

  商贸集市是人类社会经济生活中的一个重要的内容,涉及面也非常广泛。作为民俗景观开发的对象,商贸集市所表现出来的车水马龙、熙来攘往的热闹场景,店铺样式、装饰艺术、交易方式、商品特色等,都具有突出的观赏性、参与性和娱乐性。新疆大巴扎、内蒙古那达慕、大理三月街、广西三月三等传统节日,都与商贸集市活动紧密相连,这里往往成为民俗服饰、语言风俗、人际交往、恋爱婚姻、货物交通、工艺美术等风土人情交流展示的中心,一些特殊的杂耍、年货、表演、巡游、仪式、歌舞、娱乐、器用、工艺等活动、形式和内容,都会通过庙会、药市、店铺、会馆、集市等场所表现出来。一处或一次有历史、有特色、有规模、有内涵的商贸集市,就可以构成形同《清明上河图》一般的迷人的旅游景观

  (7)节日庆典景观

  节日庆典是一种诗意化、仪式化、神圣化的综合性民俗活动,它是一个民族或一个区域民俗生活的集中展示。我国节日庆典极为宏富,几乎每年每月都有节庆。节庆中丰富多彩的活动,丰盛特殊的饮食,热闹愉悦的氛围,不仅可以使人从中获得知识,得到休息,感受快乐,而且还可以达到交流情感、增进友谊的作用。节日庆典构成民俗旅游资源中最绚丽多彩的一道风景,是民俗旅游资源开发的重中之重。节庆活动可以塑造旅游形象,提升知名度,促进基础设施完善,优化旅游环境,带动消费,促进与旅游相关产业的发展,增加旺季客流量,填补淡季需求不足。节日庆典景观构成,在主题内容、表现形式、场景布置、程序安排、规模特色、秩序安全、组织方式、开场闭幕、宣传营销和接待服务等方面,都需要进行精心的开发策划。

  (8)歌舞游艺景观

  民间音乐、舞蹈、曲艺、戏剧,源远流长,种类繁多,特色鲜明,具有独特的韵味和特殊的感染力,是人们喜闻乐见的艺术形式。民间歌舞艺术那种古朴、优美的曲调,热情奔放、精湛诙谐的表演,生活化、互动性的内容,可以使乐在其中的人们得到莫大的艺术文化享受。歌舞游艺景观的开发,不仅能够满足旅游者的精神文化需求,而且能够丰富旅游生活,消除“白天看庙、晚上睡觉”的单调。利用民间体育、游艺的竞技性与娱乐性等特点,开发旅游项目,以满足现代旅游者参与、体验、康乐、刺激和休闲等方面的需求,是游戏娱乐景观构成要素中需要重点考虑的内容。我国的体育、游戏、娱乐的方式很多,仅体育方面单是少数民族就有摔跤、马球、赛骑、秋千、爬竿、跳灯、斗鸡、射箭等200多项。体育、游戏、娱乐景观的开发,投资少,见效快,应列为开发重点。另外,民俗旅游应充分发掘地方性民间故事、笑话、戏曲、谣谚、谜语、歌舞、音乐、游戏、竞技、杂技等,突显浓厚愉悦气氛和地方民族特色。在游赏项目中增设游艺民俗节目.,将观景、游览、漂流与观舞、听唱、赏乐等游艺活动相结合。可以举办专门的游艺民俗旅游节,集中展示游艺民俗的特色风采。

  (9)信仰仪式景观

  信仰是多方面的,有对山川日月的信仰,有对远近祖先的信仰,有对图腾的信仰,有对神灵的信仰,还有其他民间宗教信仰。信仰是一种精神(意识)民俗,但它的表现形态却多为物态化的,如岩画、傩戏、祭祀、祈祷和庙宇等,可供旅游者参观、考察体验和研究。仪式民俗景观,可以通过婚丧喜庆、生老病死、宗教禁忌等多种形式表现出来,具有神圣性、私密性、禁忌性和诗意性等多种特性。如诞生礼的核心是亲族、妇女,多有避讳讲究;成年礼隐秘性最强,异性及局外人不能参加;寿庆礼仪基本限于家族、亲友;丧葬礼为凶礼,主人和旅游者都忌讳。但是信仰仪式景观又具有很强的外显性,并与旅游资源开发协调,如参加信仰仪式活动的当地人的礼担、服饰、队伍景象,诞生礼、寿庆礼的门庭标志、环境装饰和欢乐氛围,婚礼迎送的热闹喜庆、欢快热烈的场面,迎宾礼、馈赠礼、待客礼的参与体验、互动交流,神林、古墓的参观讲解、感受理解,等等,都是旅游活动的审美场景。

  (10)工艺美术景观

  民俗工艺美术品既是旅游观赏的一道景观,又是旅游购物的主要对象,它同时具有特定的实用性、艺术性和观赏性,是民俗旅游构景的基本要素之一。如景泰蓝是北京的传统工艺美术品,由铜胎、掐丝、点蓝制成,色调明快,纹饰丰富,立体感很强。花瓶、糖罐、杯盘、化妆盒、烟具、首饰等产品非常受旅游者喜爱。民俗商品作为旅游者的购物品开发,在旅游界得到了较普遍的重视,但作为景观.开发,目前还认识不足,未能引起充分的重视。其实,民间工艺美术品的制作过程、制作场景、装饰摆设、使用把玩、陈列展览和店铺出售等,都是一种特别迷人的旅游景观,如民间陶瓷窑厂、妇女织染刺绣、风筝比赛放飞、旅馆饭店布置、景区景点设计和道路交通标识,都可以通过工艺美术的图案、纹饰、雕塑、活动进行构景展示。

  2.民俗旅游基础设施开发

  民俗旅游基础设施开发除了能源、水电、通信等方面之外,主要表现为道路交通的开发,包括交通工具、交通线路、游览线路等。现代旅游强调旅游交通要安全、高效、快速、方便、灵活、舒适,所以民俗旅游地的交通必须做到“进得来,出得去,散得开”。也就是说,要使民俗旅游者能方便地到来,在民俗旅游地逗留期间活动自如、畅通无阻,旅游结束时能很快离开。影响民俗旅游可进入的因素很多,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①客源地与民俗旅游地及其所依托的中心城市间的距离;

  ②从客源地到民俗旅游地所需的时间;

  ③民俗旅游地到中心城市及客源地的交通状况;

  ④民俗旅游地内的道路交通状况,包括车行道路、步行道路等;

  ⑤民俗旅游地对内的运输工具的数量和承载力;

  ⑥客源市场的流向与流量。

  在进行民俗旅游基础设施开发时,要对这些因素进行认真分析,综合研究。

  目前,我国开发的民俗旅游地主要分布在东北、西北、西南等少数民族地区,这些地区因生活条件较差,交通设施落后,提高可进入性的任务十分艰巨。

  3.民俗旅游眼务设施开发

  民俗旅游服务设施,是指旅游者在民俗旅游地游赏期间必须获得的服务接待条件,否则旅游者无法进行正常的旅游生活。这些设施主要包括旅游饭店、宾馆、招待所、饮食服务场所、交通工具停靠站场、旅游商店和旅游娱乐场所等。民俗旅游地的旅游设施开发,是民俗旅游资源开发的一个重要配套工程,它的开发可从以下四方面入手。

  (1)设施民俗化

  民俗旅游设施按民俗旅游者的旅游心理需要来规划设计,将当地的民俗文化形式、内涵特色融人设施的形态、风格之中。在不影响居民生产生活和景区民俗文化旅游资源保护的情况下,充分利用现有民居建筑开设农家旅馆、客栈和饭店。

  (2)风格协调性

  民俗旅游设施的风格,应与旅游地的自然环境、文化环境相协调。其朴实、自然、温馨、人情、人性和情趣,应是最突出的特点。新建饭店、招待所、餐馆、车站、码头、商店、娱乐场所,应以本土化建筑形式和风格为标准,保持景观协调性。

  (3)中低档标准

  民俗旅游地区的经济相对欠发达,设施开发应因地制宜,与本地总体经济水平相适应。再者,民俗旅游者多抱着“人乡随俗”的心态而来,追求淳朴、自然、生态和情趣是他们的主要目的,因此对旅游设施的档次一般没有太多的苛求。

  (4)规模要适度

  民俗旅游设施的规模应与民俗旅游地的区位及可进入性程度相适应。它与中心城市或客源地的距离近,可进入的条件好,其设施的规模可大些,反之则小些。

  总之,民俗旅游基础设施、服务设施的开发当与民俗景观的开发同步进行,彼此相互协调,充分构景成景,二者不能有所偏废。

  4.民俗旅游他人力资源开发

  民俗旅游资源若从广义上理解,不仅仅局限于各类民俗文化事象,还包括民俗旅游地的人力资源。人力资源是民俗旅游最宝贵的资源之一,只有人,而且必须是当地传统社区的居民,才能使民俗景观、旅游设施发挥效用,形成接待能力。人力资源开发的范围非常广泛,既包括民俗旅游的导游人员、住宿接待人员以及其他方面的服务人员,还包括民俗旅游景观当中的普通民众。这是由民俗旅游和民俗旅游资源的大众性、广泛性特点决定的。也就是说,民俗旅游地几乎所有的男女老少都是构景成景、服务接待、组织管理等方面的人力资源的开发对象。民俗旅游地人力资源开发的内容、形式可以多种多样,一般有讲座、培训、外派、进修、参观、交流等形式,以提高民俗旅游相关人员的文化素养、专业技能和敬业精神为目标。

  5.民俗旅游图书资料开发

  民俗是一种生活文化,体现在旅游景观上,可以观赏;体现在文字上,可以阅读。对于旅游者来说,他们来到民俗旅游地,观赏民俗景观是了解、领略、体味该地民俗风情的主要途径。但是,这种走马观花式的旅游形式,往往是十分浅易轻浮的,很难真正体会到民俗文化的内在本质和精神内涵,他们对遇到的每一种民俗现象,都希望刨根问底探个究竟,而景区当中的标识、解说、导游又不可能一一给出答案。如果在旅游者游兴甚浓,或百思不解的情况下,再给他们提供一些有关民俗旅游地民俗文化方面的图文资料,就可以帮助他们进一步全面深入地理解民俗文化意蕴,助长游兴,丰富旅游生活。有关民俗旅游图书资料的开发,各地都比较重视,出版的书籍画册都不少。这些用书资料,内容可以是景观、建筑、民居、制度、信仰、服饰、民歌、舞蹈、音乐、文物、传说、故事、节日和风情等方面形式可以是书籍、文献、光碟、图片画册及明信片,层次可以是普及读物、宣传介绍、娱乐休闲、专业调查和学术探讨等方面,以此满足不同层次、兴趣、类型旅游者的需要。

民俗旅游资源开发的原则[1]

  民俗旅游资源开发是一项非常周密细致的科学工作,对它的重要性,人们早已形成共识。为使我国富饶的民俗旅游资源发挥应有的旅游效用,并最终为国民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物质生活、精神文化需求的增长做出贡献,针对我国目前的国情和民俗旅游资源开发的现状,开发民俗旅游资源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因地制宜原则

  我国地大物博,民族众多,各地域各民族的民俗旅游资源既千姿百态,又千差万别。要对已评估的民俗旅游资源,按照一定方式进行组合,使其具有招徕旅游者前来观光、实现开发者主观愿望的能力,只能坚持“靠山吃山,靠水吃水”,“人无我有,人有我优”,“因地制宣,就地取材”的原则。只有因地制宜进行开发,各地的民俗旅游才有特色,我国的民俗旅游景观布局和资源配置才能合理。如安徽西递村有明清古民居120多幢,深宅大院,栋宇鳞次,布局精巧,砖石木雕琳琅满目,堪称古代民居建筑的宝库,具有极大的旅游景观价值。西递村开发民俗旅游,围绕古民居、古建筑、古村落及其儒家耕读文化做文章,体现了西递村的民俗文化特色。民俗旅游资源开发属于区域经济发展的一个方面,当然离不开当地地理、经济、社会等因素的制约,从实际出发,充分考虑当地的自然条件、交通运输条件、区位条件和经济基础条件,统筹规划,才可以避免盲目的超前的“妄为”开发。如云南宁蒗泸沽湖一带风景秀美,纳西族摩梭母系民俗文化很有特色,并具有相当的知名度,由于宁蒗是全国著名的贫困县之一,交通条件比较差,因此当地民俗旅游资源在相当长一段时期里一直坚持进行一些尝试性和保护性开发,并随着交通条件改善而逐步做大。民俗旅游资源开发,必须“重发掘,轻仿制”。因为民俗散存于广大民间,就其本体而言,大都有旅游价值,但对于来自不同地区或不国家的旅游者来说,民俗的旅游价值很容易在比较中见优劣,因此,民俗旅游资源开发要重视对本地资源的发掘,善于平中见奇,以微见著,切忌跟风模仿,造假欺世,倒人胃口,影响我国民俗旅游的声誉。

  (2)特色差异原则

  民俗旅游不能千篇一律,大同小异。讲究差异,突出特色是应当遵循的重要原则。只有差异和特色,民俗旅游景观才能焕发感召力,保持生命力。特色是一个地方、一个民族或一个国家历史、地理、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真实综合的反映。我国民族之多,分布地域之广,举世罕见,每一个民族都有自己独具魅力的民俗文化,这本身就是差异与特色的表现。单是民族节日,就有土家族的社巴节,仫佬族的后生节,汉族的春节、元宵节、清明节、重阳节等3000多个大大4,IJ,的节FI,形式多样,内涵丰富,各不雷同,民俗旅游资源开发又何必非得“跳竹竿”“背新娘”而遭人唾弃、受人辱骂呢?

  “十里不同风,百里不同俗”,“一方水土养一方人”,由于各地文化不同、方言各异,安徽有黄梅戏、徽剧,浙江有越剧,上海有沪剧,江苏有淮剧、锡剧,四川有川剧,湖南有花鼓戏,河南有豫剧,陕西有秦腔……风格各异,大不相同。民俗的区域差异构成了民俗的地方特色,这种特征正是民俗旅游的生命所在。各地民俗旅游开发者都应独立慧眼,认真比较发掘。1989年7月,桂林旅游洽谈会期间,日本旅行社中国部主任今野照子在考察桂北少数民族风情后说:“沿途看到的少数民族风情很有趣,旅游者一定会喜欢。侗族歌舞、苗族斗马、芦笙踩堂都很有特色,我回去一定向日本旅游者介绍和推荐这条富有民族特色的旅游线。”

  (3)旅游者中心原则

  民俗旅游的主体是旅游者,民俗旅游资源开发理应以旅游者为中心,按照旅游者的实际需要开发适销对路的民俗旅游产品。根据现代旅游心理学研究成果,旅游者的旅游心理虽然复杂多样,但基本上还是以求似、求异、求古和求体验等心理为主。

  “求似”心理,是指两种知觉对象假如相似,容易被人们所知觉,并乐于接受。如归侨、游子一类的旅游者每到一地,看到似曾相识的民俗景观,就会情不白禁地同自身文化联系起来,产生一种强烈的亲切感、归属感、民族感、乡土感和爱国心等。对于这类旅游者,民俗景观与他们记忆或期待中固有的民俗文化越近似越好,以充分满足他们“寻根求源”的欲望。

  “求异”心理,对于外国旅游者来说就特别重要,他们往往具有强烈的猎奇、求新和探秘的愿望。对这类旅游者,民俗旅游资源开发要在“新”“异”“奇”等差异性方面做文章。当然,在追求差异性表现时,一定不能违反民族政策,不能伤害民族感情,更不能不顾民族尊严,一味制造“古民俗”“旧民俗”“劣民俗”和“怪民俗”等伪民俗。

  “求古”或“求旧”,是一种自然的“古”和自然的“旧”,是相对于当今生活在现代都市文化氛围中日新月异而无所依从的人们来说的“古”和“旧”,是人们对过去历史美好生活方式和生活情趣的一种怀念追随心理,而不是越古越旧的民俗文化就越好。对于怀旧怀古的旅游者,民俗旅游资源开发应尽量体现民俗文化的历史特色,保持原貌,以自然古拙为宜。

  “体验”,是指参与各种活动所获得的一种心理满足。随着现代旅游的发展,“走马观花”已不能完全满足旅游者的需要,他们渴望参与到旅游项目活动中去,亲自体验旅游项目带给他们的趣味。民俗生活中绝大部分活动都是可以让旅游者参与的,民俗旅游的一个主要特点,就是群体性与参与性,旅游者通过亲自体验与感受,领悟民俗文化的真实内涵和特有韵味。民俗旅游开发,应以旅游者的“体验”要求为导向,注重景观(节目)的可参与性和可体验性,多让旅游者试一试、尝一尝、跳一跳、乐一乐,真正置身于民俗文化的氛围之中。如江西1995年推出的“做一天鄱阳湖渔夫之旅”、浙江富阳的“农家乐”、云南西双版纳的“泼水节”等都是遵循这一开发原则的成功范例。

  (4)文化内涵原则

  日本学者梅泽正认为,对于企业来说,文化就是个性,文化就是气氛,文化就是素质,文化也就是一种经济战略。法国前文化部长朗歌强调:“文化是明天的经济”。对旅游尤其是民俗旅游而言,文化就是它的灵魂。旅游者和经营者之间所达成的协议虽然是经济的,但在服务内容上则是要求满足其精神文化享受的需要。人类群体的生存环境包括自然环境、社会环境和文化环境三部分,其中文化环境是各群体以自己的方式创造的,它与自然环境、社会环境从一开始就受到了文化习尚的再塑和重塑,它使人类的旅游行为获得了更深层次的内涵,并促使旅游与文化在深度和广度上进一步结合。旅游与文化的有机联系及其作用机制,使现代旅游产业中的文化意识具有比经济意识更深刻和更全面的意义。旅游的开发者和经营者必须具有一定的旅游文化意识,把旅游产业视为一项文化性很强的事业。特别是随着旅游业的深度开发,以文化旅游为内涵的旅游,将会超越以观光为特点的旅游。近年来,我国许多旅游景区景点和旅游企业都在不断注入并强化文化游乐的内容,其中有的已形成强大的文化游乐产业,如深圳的“中华民俗村”、桂林的“印象·刘三姐”。即使是以自然观赏为主的旅游景区景点,文化旅游内涵也在不断增强。

  民俗旅游本身是一种文化旅游,它的魅力就在于民俗旅游景观所体现的深厚文化内涵。因此,开发民俗旅游资源必须关注以下几个方面:①开发者应有强烈的文化意识,对民俗文化作全面深入的了解,充分认识民俗文化对于民俗旅游的至关重要性;②开发者应当从生态学、历史学、民俗学、民族学、人类学、社会学和文学艺术等多学科角度来研究旅游资源地的民俗文化事象,发掘民俗文化内涵,丰富民俗旅游项目的特色文化意蕴;③民俗旅游项目开发必须创造并实现一种文化氛围,让旅游者无论是观赏民居建筑、歌舞表演,还是品尝风味小吃,参与工艺制作,参加游戏活动,都能感受到深厚浓郁的文化享受;④民俗旅游项目开发不仅具有民俗的“形”,而且还要具备民俗的“神”,“神形兼备”地系统完整地把民俗文化的精华表现出来。

  现在,有些地方对民俗旅游资源开发的文化原则认识不足,只把民俗视为一本万利的“摇钱树”,盲目建设,胡拼乱凑,品位低劣,最终造成“门前冷落车马稀”的结局,不但浪费了大量的资金,破坏了环境资源和民俗文化,还败坏了民俗旅游的声誉,造成了恶劣的影响。

  (5)多样性与主题性原则

  多样性和主题性是既对立又统一的两个方面,如果结合得好,多样性不仅不会冲淡主题性,而且还能起到衬托主题性的效果;主题性也能丰富多样性,使多样性既有广度又有深度。体现文化多样性是民俗旅游开发的总体目标,主题项目开发是其获得多样性成功表现的手段。民俗旅游资源开发的多样性,源于旅游者的多样性及其需求的纷繁性。现代旅游已步入大众旅游时代,旅游者的成分复杂,类型丰富,如官员、富商、专家、学者、职员、教师、学生、工人、农民、医生等,无不是旅游活动的积极参与者。由于他们的职业不同、层次不同、阶层不同、文化素质不同、年龄不同、民族不同、国籍不同,旅游者对旅游的需求也五花八门,有的喜欢山光水色,有的喜爱民居建筑,有的爱好歌舞娱乐,有的热衷游戏探险,有的喜好民间曲艺,有的遍尝风味饮食……同一类旅游者,也是各有所好,对旅游需求的差异很大。如知识类旅游者,其中喜欢音乐者,就会对民间说唱、表演、戏曲特别感兴趣;而喜欢热闹者,就会倾心歌舞、游戏等活动。即使是同一位旅游者,在不同的时间段,也会对旅游需求有不同的选择。因此,民俗旅游资源开发应针对旅游者需求多样性特点,走多样化开发的道路,观光型、消遣型、参与型、娱乐型、考察型、购物型等旅游产品综合配套开发,做到民俗景观、自然景观、历史文化景观多形式组合。

  主题性是指为满足某类旅游者或旅游者某一方面的需求而实施的开发。主题性开发的最大优点,是中心鲜明、特色突出、内容集中、形式表现有力,容易在旅游者中引起共鸣。因而,主题性民俗旅游景观的旅游价值较大,能给旅游者留下比较深刻的印象,可以争取更多的回头客。如山东潍坊市的“国际风筝节”,就是此类民俗旅游开发较成功的一例。

  (6)可持续发展原则

  民俗旅游资源开发的根本目的,就是要推动目的地民俗旅游发展,为当地民众经济改善、生活富裕服务。而要实现这个目标,就必须考虑民俗旅游资源永续利用和可持续发展问题,即目的地民俗旅游开发,必须是在珍惜和保护当地民俗传统文化的基础上的开发,而不是破坏性、掠夺性的开发。保护不只是对现有民俗旅游资源进行维护、修缮、抢救,还要防止其被外来文化同化、弱化或消灭。一方面要对物态的、行为的民俗旅游资源进行利用,另一方面也要对自然的、社会的、心态的民俗文化生存空间进行保护。这是一个悖论的两难的工作。瑞士国家旅游局局长瓦尔特·勒先生说:“破坏了名胜古迹,就失掉了旅游业赖以生存的属性和环境”,然而民俗旅游开发后,由于外来文化的冲击,民俗文化赖以存在的自然、社会、文化等方面的环境必然要受到影响。要做到开发与保护相结合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情。但是不管如何,首先要树立保护先于开发的思想,尽可能地发挥当地文化的自我调适作用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使民俗旅游资源成为可永续利用的资源;其次,充分发挥规划、设计、经营和管理的引导性作用,尽可能地减少旅游开发所带来的负面效应。

  (7)综合效益原则

  获取经济效益是民俗旅游资源开发的最重要目的之一。衡量旅游开发的经济效益的指标,主要包括开发的有效成果与开发消耗的比较;开发的有效成果与劳动占有的比较;开发的有效成果与开发周期的比较;开发的有效成果与他类开发有效成果的比较等。政府、开发商管理者和当地民众各方能够获得多少实际收益,是民俗旅游开发首先要考虑的问题。在这一方面,民俗旅游资源开发者要有经济头脑,以尽可能少的投资获取最大化的经济效益,在相同投资的情况下,吸引尽可能多的旅游者。但是,决不能把争取经济利益看成是民俗旅游资源开发的唯一目的,而忽视其社会效益文化效益。任何破坏民俗文化环境、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开发行为,都必然给民俗旅游业和当地社会带来毁灭性的打击。只有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文化效益协调统一起来,民俗旅游才是可持续发展的旅游。这样,民俗旅游资源开发才会给政府、开发商、经营者、管理者和当地民众带来利益,以造福子孙后代。

民俗旅游资源开发的程序[1]

  民俗旅游资源开发,不但是一项经济性、社会性、文化性和技术性都很复杂的综合性工作,而且是一项为民造福、惠及子孙后代的千秋功业。如果不当开发就有可能是毁人家园、祸及当代的罪恶之举。民俗旅游开发涉及面广、工作量大、质量要求很高、任务也十分艰巨。因此不能一哄而起,仓促上马,也不能毫无头绪,胡干蛮干。有些地方的民俗旅游资源开发工作大起大落,开发的同时,不但破坏了环境,损害了资源,还引起了各方利益严重的冲突,这都与开发工作计划不周密有关。如同农事必须有开垦播种、田间管理、收获储藏等环节,工业生产必须有产品图样、工艺流程、产品销售等步骤一样,民俗旅游资源开发同样必须有一定的步骤和程序。

  (1)建立开发机构

  民俗旅游资源开发,不但是目的地政府的一项重要政事,更是当地民众的一件大事。民众需要组织,政府必须牵头组织落实。首先要建立一个廉洁、正直、公平、高效的具有领导功能、文化素质和办事能力的工作班子。这是民俗旅游资源开发工作的第一步。旅游开发机构的主要职责是协调社会方方面面的关系,对民俗项目开发进行决策,聘请专家进行民俗旅游资源开发的项目规划、设计和建设并予以监督,负责民俗旅游项目参与人员的培训与业务学习等。由于民俗旅游资源开发的决策性、综合性、协调性、技术性和客观性涉及社会工作的方方面面,所以开发机构的建立必须在目的地党委和政府的直接领导下进行,并给予强力支持。组成人员应当包括党政主要领导,尤其是旅游、交通、邮电、电力、环保和文化等部门领导和有关人员,以及旅游学界、民俗学界、民族学界等方面的专家学者。只有各相关部门通力合作,发挥各方面的权力、智力和积极性等优势,民俗旅游资源开发才会有组织上的保证。

  (2)宣传旅游意义

  民俗旅游资源主要存在于目的地民众社会当中,当地民众是民俗旅游资源的真正主人,民俗旅游产品的开发,就是根据民众所拥有的田园风光、村落民居、服饰饮食、节庆娱乐和工艺美术等物态的、心态的、行为的民俗传统生活文化资源的开发。他们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关系到民俗旅游地产品质量的高低和形象声誉的好坏。因此,开发民俗旅游资源必须大造舆论,宣传民俗旅游开发对当地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文化建设的积极意义,唤起当地民众对投身民俗旅游资源事业的积极和热情,争取当地民众的广泛支持和配合,鼓励他们参与投资人股、环境整治、征地用地、基础建设、学习培训和经营就业等前期准备工作,为民俗旅游资源开发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3)民俗旅游资源调查

  民俗旅游资源调查的目的,就是首先要对资源情况进行普查,摸清家底。这是民俗旅游资源开发的基础,没有它,开发无从着手。规划设计者,必须对当地民俗旅游资源的区域分布、利用状况、优势劣势及其存在的问题等情况了如指掌,才能制订出具体的实施方案。凡是属于民俗文化范畴的各种生活事象都在普查之列。或进行田野作业,或进行文献检索,建筑、民居、服饰、饮食、节庆、娱乐、工艺、美术、信仰、制度、正史、野史、方志、游记、笔记、诗文、小说、神话、传说、故事等,都在民俗旅游资源的调查之列。参与观察、座谈访问、发放问卷、查找资料、勘查测量等技术方法都需要综合运用。民俗旅游资源调查对开发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调查一定要严肃认真,将综合调查、专题调查、个别访问、座谈商讨、文字记录和影像记录等方式全面结合,尽可能地做到对民俗旅游资源状况成竹在胸、了如指掌。

  (4)相关情况调查

  民俗旅游资源开发是一个系统工程,除民俗旅游资源本身之外,还涉及政府政策、投资环境、内外交通、基础设施、环境生态和客源市场等众多相关情况的调查。如社区卫生状况、内部交通条件、电力通信设施、规划建设用地、水文地质状况、生态系统能力、经济能源状况、居民支持力度和社会和环境承载能力等,都必须弄清楚。

  (5)旅游市场调查

  民俗旅游资源地所处地理区位,是影响民俗旅游开发的一个至关重要的因素。资源地是否靠近中心城市,是评定资源地区位条件好坏的主要指标,靠近大中城市的民俗旅游资源地,因距客源地较近,交通便利,潜在的客源众多,民俗旅游开发的成功概率就大,反之则小。潜在旅游者数量,需求类型如何,也直接影响到民俗旅游开发的规模、类型和形式,因此客源市场是民俗旅游资源开发的导向。在民俗旅游开发可行性研究时,必须调查、分析客源市场的规模、结构等情况。在对市场规模进行调查时,既要注意到市场规模又要注意资源地的区位条件、可进入性、资源吸引力、客源地经济水平等。调查应当从多角度着手,不能孤立地只看表面数字。

  (6)竞争因素调查

  同类民俗旅游地之间,既有彼此借鉴、相互协作,又有彼此防范、相互竞争等分享、分流、争抢客源的关系。民俗旅游资源开发必须考虑资源地周围一定距离内的同类旅游地的情况,进行同类旅游地综合调查评估、对同类的资源特点进行比较研究,并对彼此间是互补还是替代关系进行分析等工作。从广义的竞争因素上讲,应当考虑的问题有以下几个方面。

  • 资源竞争层面

  民俗起源于人类社会群体生活的需要,在特定的民族、特定的时代和特定的地域中不断形成、扩布和演变。因此,不仅相同民族的民俗旅游资源存在同质性,即使是不同的民族,由于地缘关系密切,自然条件相似,生态环境基本相同,在人文习俗方面都会十分接近。如湖南的张家界、湘西州、怀化市所在地都地处湖南西部和湘、渝、黔、桂五省区交界处,虽然这一地区分属不同的行政区域,但由于地缘关系紧密,彼此成为一个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都具有较强同一性的相对完整和独立的地理单元。各民族在开发武陵山区的协作中,形成了共同的习俗、语言及价值取向,形成了多民族聚居的区域文化认同感和相同的心理素质。外在的表现就是具有相同的民俗旅游资源,区域内各地在旅游开发过程中,都把民俗风情旅游作为主旋律,这有可能导致恶性竞争状态的出现。

  • 地域竞争层面

  地域竞争就是不同地区具有相同民俗旅游资源的旅游地为争夺客源市场而进行的角逐。四川的古镇很多,成都周边有点名气的就有10多个,区域竞争十分激烈。随着高速公路在四川省网络化进程的扩展,人的活动范围更大了,交通已经不是主要的障碍,南充、绵阳、乐山等省内其他地区的古镇旅游也会进一步影响民俗旅游发生分流,使得区域竞争态势更加明朗。

  • 行业竞争层面

  行业竞争是指以民俗旅游资源类型为依托的旅游方式和以其他旅游资源类型为基础的旅游方式之间此消彼长的关系。如四川的旅游资源种类十分齐全,丰富的自然资源、悠久的历史传统和多姿多采的少数民族文化,构成其多样化的自然和文化旅游资源。四川目前拥有66处景区,其中世界自然遗产、世界文化遗产4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15处,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7座,省级历史文化名城24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40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68处,博物馆、纪念馆、陈列馆64所,国家级和省级森林公园56个,国家级和省级自然保护区37个。可见,民俗旅游资源在四川旅游资源中的地位并不占优势,而且,现在的旅游产品也呈现百花齐放的局面,民俗旅游存在着较强的竞争性和替代性。

  (7)开发可行性分析

  民俗旅游开发可行性分析的基础是可行性论证。在做好上面几项工作之后,接下来的工作就是进行调查资料分析,考虑可行性论证报告的写作问题。论证报告的总要求是立论要客观,论证要严密、富有逻辑性、条理简明清晰、观点和资料统一。报告应含有以下主要内容:①民俗旅游资源的类型、分布,民俗旅游资源的价值分析及资源的开发潜力评估;②客源市场的现状,需求态势的分析、预测,以及市场开拓的方向确定;③民俗旅游资源地的社会经济状况,环境承载力分析,包括开发商实力分析,交通条件评估,旅游设施评估,法规政策评估,民众参与性评估,民俗旅游中介体评估等。在以上三方面分析论证的基础上,评估现有民俗旅游资源能否满足目前市场需求、未来市场需求、扩大市场需求等问题,确认开发的经济效益可行性、环境效益可行性和社会文化效益可行性。经过分析论证,对于那些具有开发潜力的资源,论证报告还应提出初步的开发方案,就项目、规模、投资、收益、资金筹措、组织管理等问题拟出框架设想,以供开发的领导机构决策参考。

  (8)制订开发规划

  这是在可行性论证之后和具体项目开发之前必须要进行的程序。民俗旅游资源开发项目规划,就是在民俗旅游资源地政府已经拟定的社会、经济、文化总体发展规划基础上,顺应民俗旅游发展趋势,依照本地民俗旅游资源的优势和特点,充分考虑民俗旅游资源开发的内外部条件,对民俗旅游资源地进行总体部署、统筹安排的工作,以此确定资源地开发的范围、方向、规模和进程。民俗旅游资源开发规划的制订,必须贯彻“小规划服从大规划”和“规划以可行性论证为基础”的原则,规划方案应广泛征求政府、专家、居民、旅游者和开发商等各方意见,力求做到科学、合理、经济、实用和可操作,并具有一定的前瞻性。

  (9)分步组织实施

  即按照开发规划蓝图,组织项目管理实施队伍进行具体的旅游项目和施工工程进行策划、设计,分步骤按进度逐项进行投资开发,具体项目实施完成后进行验收评估,并反馈改进意见。在实施过程中,发现重大问题,可以对规划蓝图进行适当调整和修补。

民俗旅游资源开发的方法[1]

  民俗旅游资源开发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错误都会影响开发的质量和效果,为此,除了必须遵循科学的基本原则之外,还应当讲求一些具体的方式方法。

  (1)原生态与标准化相互协调

  民俗是日常生活、劳作过程和相关精神观念的反映,带有浓厚的乡土气息与古朴色彩。典型的具有代表性的民俗文化,往往具有原生态文化的特点。民俗旅游资源开发应当立足乡土性,展现民俗文化的本来面貌,反对过分艺术化和舞台化,主张回归自然、返璞归真,讲究“原汁原味”,雅俗共赏,满足旅游者的好奇心和趣味感。宾馆饭店、娱乐场所和交通通信等标准化、现代化设施和接待,应与原生态民俗文化相协调,以提高民俗文化的品位,保持其乡土气息和原生态特色,不失民俗生活文化的淳朴自然之美。

  (2)局部性与整体性功能布局

  民俗是自然、社会、文化环境相互影响的产物,既有民族、地域之间的差异性,又有民族、地域内部的共同性。由于民俗文化共同性特点的存在,民俗旅游开发就可能产生雷同。因此,民俗旅游资源开发不仅要注意发挥区域特色,还要关注本区域民俗的共同性。同一民俗旅游区,民俗旅游景区景点的布局要尽可能多样化,力避重复开发和建设,相邻民俗旅游区的景区景点力求互为补充。合理科学的景观布局,对于民俗旅游开发已成潮流之势的国家来说更为重要,它有利于减少因重复开发导致的资源浪费、恶性竞争和经济损失,有利于民俗旅游资源的合理利用、良性循环和可持续发展

  (3)突破点与推广面循序渐进

  民俗旅游开发之初,应对点、线、面有一个通盘考虑。民俗旅游点是民俗旅游区形成的基础,一般选择在民俗旅游资源丰富、特色鲜明、交通便利的地区。民俗旅游线通常围绕民俗旅游中心点,由几个县市联合开发,并将各民俗旅游点串联成线,做到集中与分散相结合。如山东潍坊于1986年推出“千里民俗旅游线”,就是以潍坊为轴心,在青州、I临朐、安丘、高密、昌邑、寒亭等6个县区建设24处民俗景观、6处民俗博物馆、3处民俗文化村,整条旅游线长达700多千米,点面结合,连线互动,取得了很大的成功。民俗旅游开发的面,由民俗景观、自然景观、历史文化景观等共同构成,充分发挥旅游地资源的综合优势。

  (4)区位性与知名度梯次开发

  我国民俗旅游资源丰富,区域特色鲜明,开发价值和发展潜力都很大。但由于各地的地理环境不同,经济水平不一,交通条件悬殊,市场知名度有差异,民俗旅游资源开发应根据区位条件和知名度,区别先后主次,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发。区位条件好的,一般优先开发,重点扶持,积累经验,树立民俗旅游的良好形象。区位条件差的,可进行保护性开发,时机成熟后,再扩大规模,增加客容量。开发时切忌不顾区位条件和知名度情况,一哄而起,遍地开花。目前全国各地的民俗旅游开发形势,已经在相当程度上损害了我国民俗旅游的声誉,浪费不少宝贵的民俗旅游资源,应当引起注意。

  (5)资源开发与对外宣传同步推进

  中国有句俗话,“酒香不怕巷子深”。这在小农经济和卖方市场情况下,可以算做金科玉律。但在市场经济发达、竞争白热化的今天,我们再不能恪守这一老规矩。自恃民俗文化博大奥妙,不怕旅游者不来的观念必须改变。民俗旅游宣传应与民俗旅游开发同步进行,运用大型节庆、电视专题、报纸广告、书籍图片、网络光盘和礼品配饰等多种手段进行造势,以提高民俗旅游景观的知名度,扩大社会影响。宣传是一项长期持久的工作,必须做得细致扎实,且富于感染力。只有有效的宣传营销,才能扩大民俗旅游开发的影响,一传十,十传百,名扬世界,招徕旅游者,实现边投资、边开发、边产出的“滚动式”发展。

  (6)市场化与多样性灵活运用

  民俗旅游的客源市场十分复杂,既有国内市场、国际市场,又有老年市场、中青年市场,还有团体市场、散客市场等。不同的市场对民俗旅游需求有一定的差别。他们的旅游动机不同,或为考察,或为观光,或为娱乐,或为寻根,或为猎奇。为此,民俗旅游资源开发的对象、形式、内容和方式,不能单一,而应面向市场,灵活多样,走“立体化”开发的道路。民俗生态文化村、民俗博物馆、民俗展览中心、民俗节庆活动等类,适宜于考察研究;山东平原“鸽子节”、鄱阳湖“连家船婚礼游”、富阳“农家乐”等适宜于观光娱乐;土特商品充溢着浓浓的民族味和乡土情,具有收藏价值和纪念意义,可以对民俗旅游氛围起到点缀、烘托和深化的作用;迎宾仪式、歌舞茶座、艺术表演,可以营造氛围,增强特色,提高品位。

  (7)重历史与讲现实博古通今

  民俗旅游开发必然涉及古今民俗文化问题。厚古薄今,或厚今薄古,都是极端化的做法。目前,旅游界出现的“仿古热”,就是厚古薄今的思想反映。与此相反,厚今薄古、全盘接受当今现实生活民俗文化的所谓“纯洁性”“精粹性”和“特色性”,走标新立异、拼凑改造的道路,也是良莠不分、盲动胡为的做法。正确的态度,应当是继承和发扬传统民俗文化中优秀的成分,抛弃民俗文化中的落后消极的成分,发掘其历史深度和厚度,将现实表现形式与传统文化底蕴一同开发,做到古今并重。由于我国地域广阔,各地情况千差万别,开发时,应做到因地制宜,各有侧重。一般少数民族区域以现实生活民俗开发为主,以历史民俗文化为辅,汉族地区则可适当增加古代民俗文化的底蕴与份量。

民俗旅游资源开发的模式[1]

  资源条件不同、地理区位不同、客源市场不同、投资力度不同,民俗旅游资源的开发的思路就不一样。目前,国内外民俗旅游开发的思路,概括起来大致有以下6种基本模式。

  (1)集锦荟萃式

  集锦荟萃式是指将散布于一定地域范围内的典型民俗集中于一个主题公园内表现出来,如深圳中国民俗文化村把全国各地的民俗文化以集锦狂欢的形式进行展示;北京中华民族园把全国56个民族的民俗文化精华以活态博物院的形式进行表现;台湾九族文化村把分布于台湾岛及其附近岛屿的高山族各个支系的民俗文化汇集于一个村寨进行展现;云南民族文化村集中表现了云南境内的高原山地少数民族民俗文化的特点。这一模式的优点是可以让旅游者用很短的时间、走很少的路程,就领略到原本需花很长时间、走很长路程才能了解到的民俗文化,其缺点是在复制加工过程中会损失很多原有的民俗文化内涵,如果建设态度不够严谨,可能会歪曲民俗文化。

  (2)复古再现式

  复古再现式是对现已消失的民俗文化通过信息搜集、整理、建设、再现等手段,让旅游者了解过去的民俗文化。如美国的“活人博物馆”的演员以200年前抵美“移民”的身份,穿着16~17世纪美国劳动民众的服饰,向旅游者表演用方形扁担挑水、用原始农具耕作、用独轮车运输等古老的传统习俗以及各种民间舞蹈,吸引大量的国内外旅游者。杭州和香港的宋城,无锡的唐城、吴文化公园均属此类。这种模式的优点是可以令时光“倒流”,满足旅游者原本不能实现的亲身感受历史状况的愿望,但存在与集锦荟萃式相似的缺点。

  (3)原地浓缩式

  一些民俗文化丰富独特的地区,由于时代的发展变迁,使得当地的民间民居、建筑、服饰等物质特征已经开始淡化,文化不再典型;一些重要节庆、婚嫁、仪式等民俗活动,原本需要在特定的时期才会呈现。为了满足旅游者“全面、完整、深入”地了解领会当地民俗文化的特色风韵,当地政府或投资商特意就地选取合适的地段或场景,集中呈现其民俗活动及其文化精华。如海南中部的苗寨、黎寨风情园等均属此类。其优点是便于旅游者现场了解当地民俗文化的形态和精神,其缺点是在真迹旁边制造“真迹”,会令旅游者形成真假对比,难以构成真正的吸引力。

  (4)原生自然式

  原生自然式是在一个民俗文化相对丰富的区域中选择一个最为典型、交通也比较便利的村落、古镇、老街等对旅游者展开宣传和对外开放。民众自然真实的生产、生活、活动内容,以及所有物质的、精神的、制度的文化形态,都是真实的和自然的。除了必要的基础设施建设之外,景区之内几乎没有进行过特意的加工改造。如广东连南三排瑶寨、夏威夷毛利人村落等。其优点是投资很少,有真实感,旅游者能够自然地与当地居民交流,亲身参与生活劳作,有很大的活动自由度;缺点是难以将旅游开发带来的利益公平地分配给村民,村民的正常生产生活容易受到干扰,也容易产生各种矛盾冲突,可能严重影响旅游质量。

  (5)主题附会式

  主题附会式指将某一特定的民俗文化主题与某一特定功能的旅游设施结合起来,形成相得益彰的旅游活动效果。如苏州名园“网师园”,传统上仅在白天对外开放,目的在于展示江南园林的造园艺术和文化内涵,夜间是闲置封闭的。但近期网师园推出了“古典夜园”活动,利用园内各厅堂分别表现一两段苏州评弹、昆曲等各种类型的地方民俗文化艺术,旅游者在领略苏州园林艺术之时,一起感受了民俗及其意境。

  (6)短期表现式

  以上5种模式均为长期存在的旅游者可随时前往欣赏的旅游开发形式。但也有一些特定的民俗文化只存在较短的时间之内,暂时激发人们前往旅游。一是传统的民俗节庆活动,如内蒙古的“那达慕”大会、回族的“古尔邦节”、白族和彝族的“火把节”等,其本意并非为了发展旅游业,有其特定的节律性,且不会长年存在,只是节庆期间会吸引大量的旅游者;二是流动性的民俗文化表演活动,如贵州组织民间表演队到国外展示松桃苗族花鼓、傩堂戏、服饰艺术风采等,每到一地都会吸引不少当地居民前来欣赏,进而吸引远途旅游者前往民俗文化发源地旅游。

  根据以上6种模式的共同特点,前3种模式可以归并为一大类,即“博物馆类”,它们都是以分散的民俗文化作为集中展示的对象,以重现历史或异地民俗文化的丰富多彩和博大精深;后3种模式,可以归并为一大类,即“活态展示类”,注重就地发现,就地开发,尊重原态。

参考文献

  1. 1.0 1.1 1.2 1.3 1.4 1.5 梁福兴,吴忠军.民俗旅游学概论.中国林业出版社,20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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