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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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導職責是領導者為實現領導職能而應承擔的責任和所要做的工作,是領導者在履行職權的過程中所必須盡的義務。
領導職責的體現[1]
從實際情況看,領導的職責可以概括為如下八個方面:
第二,在領導範圍內充分、正確、恰當地使用權力權威,不能濫用權力和權威。
第三,恰到好處地利用各種社會資源,不能浪費或荒廢這些資源。
第五,對群體或組織乃至社會的信任和委托作出令它們感到滿意的回答。
第六,接受群體或組織乃至社會的檢查監督。
第七,成為清正廉潔、言行一致、品質高尚的實踐者和楷模,當好組織的棟梁和軸心,保證群體或組織乃至全社會崇尚真理和正義,營造良好的道德環境。
第八,必須確保整個領導行為都有最充分、最飽滿的服務性質。
以上八項職責均事關領導主體的人格、形象、權威、地位和作用,事關領導主體能否真正履行和完成領導職能,當然,更關係到群體或組織的目標能否實現、公共事業能否做好、全體成員的利益能否真正得到實現和保護。
履行領導職責的功能[2]
在領導活動中,語言是領導者實際工作的重要工具,領導職能的履行也必然要求語言扮演必不可少的傳播媒介角色。據統計,在領導履行其職能的活動中,語言起著90%以上的作用。在領導實踐中,無論是向上級彙報,還是對下級宣傳,無論是對外交往,還是對內協調,都需要領導用語言來表達傳遞信息。從領導進行決策到決策方案的實施,中間的計劃、組織、協調、控制等各個環節,語言起著重要的工具作用。語言的這種工具作用符合英國牛津學派分析哲學家奧斯汀提出的言語行為理論的觀點。該理論認為,語言的主要作用是完成各種語言行為,描述事實或陳述思想只不過是其中的一種言語行為。也就是說,人說話就是用語言來做事情。另外,語言是領導者建立良好人際關係的紐帶。領導者通過語言與上下級互通信息,進行感情交流,達到相互理解和支持,從而團結一致去實現組織目標。可以說,領導工作的開展無時無刻不藉助語言來傳達信息。領導者語言表達的成功與否關鍵在於領導者對語言藝術的應用,領導者是否能有效運用語言藝術直接影響著領導工作的效能。古羅馬詩人但丁說過,“語言作為工具,正如駿馬和騎士的關係,最好的駿馬適合於最棒的騎士,最好的語言適合於最好的思想。”因此,領導者應該重視語言作用的發揮,用它的力量來最充分地表達領導思想,為自己的領導職能增光添彩。
領導職責的劃分[3]
1.最高管理者(企業文化體系管理委員會主任或領導小組組長)職責
a)主持制定企業文化體系管理文化方針,批准企業文化體系管理中長期目標;
b)負責確定組織機構和職責,任命企業文化體系管理管理者代表;
c)審定批准企業文化體系管理手冊;
d)負責企業文化體系管理的定期管理評審;
e)負責為企業文化體系管理的實施、控制和持續改進提供必要的資源。
2.管理者代表職責
a)負責批准企業文化體系管理頂層要素清單、企業文化體系管理近期目標、年度目標、指標、管理方案和應急響應與危機公關管理預案;
b)負責組織實施企業文化體系管理內部審核;
c)負責向企業文化體系管理領導機構報告企業文化體系管理的運行情況,包括對持續改進的需求;
d)負責協調和解決企業文化體系管理運行中出現的重大問題。
3.企業其他領導(含助理等)
根據“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協助企業文化體系管理領導機構負責人在各自分管的業務範圍內,對相關企業文化體系管理的實施推進負相應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