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質量審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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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項目質量審計[1]
項目質量審計就是按照審計程式預先編寫檢查提綱所進行的一種有記載的活動,不僅審計質保部門,而且包括質量綱要中涉及的每個部門,通過核查質量保證體系及其管理程式是否得到遵守來評價其各項功能的運行情況,督促責任部門適時採取預防或糾正措施,使之適合質量綱要的規定。
項目審計的目的就是確定滿足審計準則的程度,比如確定受審計方的管理體系是否符合規定的要求;評價是否符合法律法規的要求;確認所實施的管理體系是否滿足規定目標的有效性。
項目質量審計的依據[1]
1.IS09001:2000質量管理體系要求,它是外部審計依據的主要準則。
2.質量手冊、形成文件程式和其他相關質量管理體系文件。這是組織根據IS09001:2000的要求編製的文件。
3.質量方針、質量管理計劃和質量保證結果等也是重要的審計準則,這些一般反映在質量管理體系文件中,也可以其他形式存在。
4.有關政策、條例、法律法規。比如,我國關於產品、服務和工程質量的法律法規,(如《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等。
項目質量審計的分類[1]
按照審計對象分類,分為產品質量審計、過程質量審計和質量管理體系審計。產品質量審計是對最終產品的質量進行單獨評價的活動,用以確定產品質量的符合性和適用性。過程質量審計是獨立對過程(工序)進行質量審計,可以從輸入、資源、活動、輸出著手,涉及人員、設備、材料、方法、環境、時間、信息及成本八大要素。質量管理體系審計應覆蓋該組織所有部門和過程,應圍繞產品質量形成全過程進行,通過對各個場所、部門、過程的審計,得出質量管理體系是否具有符合性、有效性、達標性。
按審計方分類,分為第一方審計、第二方審計和第三方審計。第一方審計又叫改正改進,是組織對自身的產品、過程或質量管理體系進行的審核。第二方審計又叫評定批准,是客戶對供應商的審計,由客戶派出審計人員或委托外部代理機構對供應商的質量管理體系進行審計評定。第三方審計又叫認證註冊,是指獨立於第一方(組織)和第二方(客戶)之外的一方,必須具有一定資格並經一定程式認可的審核機構派出審計人員對組織的質量管理體系進行審計。
按照審計範圍分類,可分為全部審計、部分審計和跟蹤審計。全部審計覆蓋了組織產品質量形成的各個過程、各個方面。部分審計是對過程有選擇性的審計,對組織某類產品、某個過程的審計。跟蹤審計主要是用以驗證以前審計後的糾正措施是否實施並有效,不合格項是否得到消除。
項目質量審計的一般程式[2]
1.審計準備。
審計準備主要是收集資料,編寫計劃,明確審計的目的、所涉及的範圍和功能、要接觸的部門、要通知的人、要審閱的文件;圍繞審計依據收集政府條令、合同協議、指令文件、工程圖紙、採購指令等;按照審計計劃編製檢查提綱,列出需要審計的主要項目和要審計的專題。
2.實施審計。
實施審計過程中,當發現明顯偏差時,應與現場管理人員進行討論,對照程式款項詳細記錄,取得客觀證據。
3.提出偏差報告。
這是內部審計的基本文件。偏差是指相對於程式條款的一種不合格情況。偏差報告應由被審計人員書面答覆,審計員對其進行審查,如不符合要求則退回重新答覆直到滿意為止。如被認可,則進入驗證階段,進行現場複查,以證實偏差已被修正。
4.審計報告發生後的跟蹤。
糾正措施開始後,審計員應進行跟蹤以鞏固審計成果,維護審計的權威性。
5.建立審計檔案。
提綱、調查結果、所有的審計狀態報告形成檔案保存。
項目質量審計作用[3]
質量審計是項目質量管理的終結,通過審計,可以最終檢驗項目是否達到業主的要求,或有關項目描述的要求。項目立項時的交付件(產品/工程的最後成果),即記錄項目最終狀態的項目目標文件,隨項目的發展,該文件可能要進行修訂或細化,應包括項目論證文件、項目的最後成果和項目質量目標等內容。
1.項目論證文件
項目論證文件解釋該項目為什麼立項,這是進行最後質量審計的依據。
2.項目的最後成果
項目的最後成果對產品項目來說是交付件,對建設項目來說是竣工的工程,都應該有一個概覽清單,標明怎樣全面和令人滿意地完成項目目標。
3.項目質量目標
項目質量目標,即項目完成的質量量化標準,應有明確的屬性(如優、良、中)、尺度(如國際標準、國家標準、企業標準)和量值(如控制幅度、與類似項目的比較值)。
另外,通過審計,有關各方可以總結經驗和教訓,促進工作水平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