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準備
出自 MBA智库百科(https://wiki.mbalib.com/)
目錄 |
審計準備是指在審計機關年度審計項目計劃經批准下達後,由執行部門在具體實施對某個審計項目的審計工作前所做的各項工作。
(一)明確審計任務,確定審計重點
在此階段,審計人員應做的工作主要有:下達審計通知書、簽訂審計業務約定書。
民間審計組織在瞭解被審計單位的基本情況以後,考慮自身的業務勝任能力和獨立性,並與委托人就審計業務的性質、審計範圍達成共識後,才可簽定審計業務約定書。
審計業務約定書是指民間審計組織與被審計單位共同簽署的,以確認審計業務的委托與受托關係,明確委托目的、審計範圍及雙方應負責任等事項的書面文件。審計業務約定書具有經濟合同性質,雙方一經簽字認可,就具有法律效力,雙方應共同予以執行。
(二)編製審計計劃
審計計劃指註冊會計師為了完成各項審計任務,達到預期的審計目標,在具體執行審計程式之前編製的工作規劃。
由於審計計劃是對審計工作的一種預先規劃,而在執行計劃時,實際情況與預期的計劃可能不一致,因此,需要及時對審計計划進行修訂和補充。對審計計劃的修訂和補充,貫穿於整個審計工作的準備和實施階段之中。
1.總體審計計劃在編製時應包括以下內容:被審單位概況,審計目的和範圍,重要性水平的確定和審計風險的評估,重要審計領域和帳戶,審計工作日程和時間安排,審計人員的指派及其他有關內容。
2.具體審計計劃內容包括:審計目標、審計程式、執行人及執行時間、審計工作底稿及索引號及其他有關內容。
3.編製審計計劃應遵循以下步驟:
瞭解被審單位的基本情況,分析重要性,考慮審計風險,編製審計計劃。
重要性指被審計單位會計報表中錯報或漏報的嚴重程度,這一程度在特定環境下可能影響會計報表使用者的判斷或決策。
重要性量化指標稱作重要性水平,對重要性水平的判斷,是註冊會計師的一種專業判斷。不同的註冊會計師對同一會計報表的重要性的判斷可能存在差異。
審計風險指會計報表存在重大錯誤或漏報,而註冊會計師審計後發表不恰當審計意見的可能性。審計風險包括:固有風險、控制風險和檢查風險。
審計風險之間的關係是:
審計風險=固有風險×控制風險×檢查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