貸款項目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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貸款項目評估是指以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為基礎,根據國家現行方針政策、財稅制度以及銀行信貸政策的有關規定,結合項目生產經營的信息材料,從技術、經濟等方面對項目進行科學審查與評價的一種方法。貸款項目評估是以銀行的立場為出發點,以提高銀行的信貸經營效益為目的,根據項目的具體情況,剔除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中可能存在的將影響評估結果的各種非客觀因素,重新對項目的可行性進行分析和判斷,為銀行貸款決策提供依據。
就涉及領域而言,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和貸款項目評估是相同的,它們的區別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發起的主體不同
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屬於項目論證工作,是項目業主或發起人為了確定投資方案而進行的工作,一般由設計和咨詢機構完成;貸款項目評估是貸款銀行為了篩選貸款對象而展開的工作。儘管兩者都可以委托中介咨詢機構進行,但所代表的行為主體不同,要為不同主體的不同發展目標服務。
(2)發生的時間不同
按照項目管理的程式,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在先,項目評估在後,項目評估是在項目可行性研究的基礎上進行的。項目評估處於比可行性研究更高級的階段,項目評估比可行性研究更具有權威性。
(3)研究的範圍與側重點不同
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必須對項目實施後可能面臨的問題進行全面的研究,並作出在技術上、財務上是否可行的結論;貸款項目評估是在審查可行性研究報告並對項目進行全面調查的基礎上進行的,它可以針對發現或關心的問題,有所側重地進行研究,不必面面俱到。
(4)進行項目評估和可行性研究的目的不同
項目可行性報告是項目業主進行投資決策、報批項目和申請貸款的必備材料,因此,項目業主進行的項目可行性研究除了判斷項目的可行性外,主要是用於項目報步比和貸款申請項目的可行性研究一般是由項目業主委托有資格的機構承擔。
項目評估報告是項目審批部門或貸款的決策部門進行最終決策的依據,因此項目評估是為項目審批和貸款決策服務的,評估工作一般由決策部門承擔,也可由決策部門委托有資格的機構承擔。《項目融資業務指引》明確規定,貸款人可以根據需要委托或者要求借款人委托具備相關資質的獨立中介機構為項目提供法律、稅務、保險、技術、環保和監理等方面的專業意見和服務。在風險評估階段,應充分識別項目融資所面臨的諸多風險,包括政策風險、籌資風險、完工風險、產品市場風險、超支風險等,並採取要求項目相關方通過簽訂總承包合同、投保商業保險、建立完工保證金、提供履約保函、簽訂長期供銷合同等方式有效降低和分散貸款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