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動質押融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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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動質押融資(automatic pledge financ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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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動質押融資是指銀行業金融機構在支付系統清算賬戶日間頭寸不足時,通過自動質押融資系統向人民銀行質押債券融入資金彌補頭寸,待資金歸還後將質押債券自動解押的行為。自動質押融資是各國中央銀行向支付清算系統提供融資便利普遍採用的一種機制,是提高支付清算效率、防範流動性風險的重要措施。
自動質押融資業務系統是指以中國現代化支付系統(以下簡稱“支付系統”)、中央銀行會計集中核算系統(以下簡稱“會計系統”)、中央債券綜合業務系統(以下簡稱“債券系統”)為依托,實現債券自動質押、融資、還款、解押的應用系統。
中國人民銀行負責自動質押融資的業務管理。為便於銀行業金融機構的操作和管理,自動質押融資系統提供自動觸發和人工觸發兩種處理模式。其中,自動觸發模式是指清算賬戶缺款時由系統自動發起融資指令,啟動質押融資機制。人工觸發模式是指商業銀行清算賬戶不足支付時,通過債券系統客戶端人工發起融資指令,啟動質押融資機制。
流動性管理是影響支付系統清算效率的重要因素。流動性過低,清算賬戶餘額不足支付,將會影響支付業務的及時處理和社會資金的周轉;流動性過高,清算賬戶保留大量餘額,將會增加參與者的資金運用成本,影響商業銀行的獲利水平及社會資金的運用。因此,在支付系統建設過程中,世界各國都強調中央銀行在支付清算系統中的責任和義務,註重為系統參與者提供日間融資便利,一般採用質押融資或日間透支兩種機制,其中質押融資因有資產擔保,為各國中央銀行所普遍採用。
中國現代化支付系統作為中國支付清算體系的核心,是社會資金匯劃的主動脈。隨著系統處理業務的不斷增加,其在經濟金融中的地位日益突出,而系統參與者的流動性水平也愈來愈成為影響支付清算效率的重要因素。目前,由於支付系統採取了嚴格的流動性風險控制機制,對清算賬戶不足支付的業務,採取日間排隊或日終退回處理。一方面,系統參與者日間流動性不足時,通常採用從上級行調撥資金、同業拆借或向人民銀行申請臨時貸款等方式解決,融資效率相對較低,對支付系統清算效率造成一定的影響;另一方面,為避免流動性不足,銀行業金融機構需要在中央銀行存放大量的超額準備金,相應增加其資金運用的成本,同時也減少了社會可用資金量,影響了資金的使用效率。這就要求中央銀行完善支付系統流動性管理機制,為系統參與者提供日間融資便利。
近年來,隨著債券市場的發展,所有全國性銀行業金融機構及大部分地方性銀行業金融機構已具有銀行間債券市場結算資格。截至2006年2月,各銀行業金融機構共持有債券5.7萬億元,為啟動自動質押融資機制提供了必要條件。目前,在各部門的共同努力下,各項業務、技術和環境準備工作業已就緒。
因此,中國人民銀行決定啟用自動質押融資機制。這將大大增強支付系統的流動性,有利於提高支付系統的清算效率,防範流動性風險;擴大銀行業金融機構實時支付能力,方便客戶證券交易,促進資本市場發展。同時,銀行業金融機構不必保留大量的超額儲備,可以方便其靈活運用資金,有利於降低資金運營成本。自動質押融資機制的啟用,超額準備金的降低,還可以增加社會可用資金,有利於暢通貨幣政策傳導機制,提高貨幣政策實施的效果。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自動質押融資業務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辦理自動質押融資業務的機構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為存款類金融機構法人,其分支機構辦理自動質押融資須由法人授權,並經人民銀行同意;
(二)為中國現代化支付系統的直接參与者;
(三)為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開立債券賬戶的甲類或乙類結算成員;
(四)最近三年在銀行間市場無不良記錄。
目前,中國現代化支付系統共有開立清算賬戶的直接參与者831家,其中691家有條件申請辦理自動質押融資業務,占開戶直接參与者的83%。
目前各國中央銀行對支付系統參與者提供的日間融資便利一般不計收利息,但對隔夜還款的要計收懲罰性利息。我國在開辦自動質押融資業務初期,為引導銀行業金融機構改進流動性管理,鼓勵通過自身努力解決流動性資金,人民銀行將對自動質押融資業務計收利息,未來根據業務發展情況和管理需要可對計息標準適當調整。
自動質押融資利率由中國人民銀行確定,目前日間融資利率為2.97%。自動質押融資實際使用資金時間以小時為單位,不足1小時按照1小時計算。由於自動質押融資旨在解決金融機構清算賬戶的日間流動性不足,為約束金融機構在日間及時歸還資金,減少隔日還款對央行貨幣政策的影響,對隔日還款的金融機構加收懲罰性利息,確定隔夜融資利率為10.44%。
自動質押融資利息按照金融機構實際使用資金金額和時間,並分別按照相應的融資利率計算。其計算公式為:自動質押融資利息 =(融資金額×融資時間×融資利率)/(360×24)。
全國性銀行機構法人辦理自動質押融資業務向人民銀行總行提出申請;地方性銀行機構法人辦理自動質押融資業務應向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銀行分行或省會(首府)城市中心支行提出申請;非法人機構辦理自動質押融資業務應由其法人授權,並由法人統一向人民銀行提出申請。
銀行機構向人民銀行申請辦理自動質押融資業務時應提交以下材料:一是辦理自動質押融資業務申請書;二是經營金融業務許可證、支付系統直接參与者的批覆、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開戶確認書(均為複印件),成員行為分支機構的,需要提交法人授權辦理自動質押融資業務的證明;三是上年末法人機構的會計報表;四是自動質押融資業務申請表。
人民銀行對法人機構報送的自動質押融資申請材料審查同意後,將《主協議》一式兩份寄送申請單位;申請單位簽署後將《主協議》一式兩份寄回人民銀行;人民銀行簽署後將《主協議》寄送申請單位。申請單位開辦自動質押融資業務的具體時間,由人民銀行授權中央國債登記結算有限公司公告。
為合理控制自動質押融資的總體規模,協調貨幣政策操作,人民銀行對各支付系統參與者設置自動質押融資限額,即參與者在單日任何時點的自動質押融資最高餘額。自動質押融資限額可以依據法人機構實收資本金、信用狀況或流動性管理情況進行設定或調整。
在自動質押融資機制啟用初期,暫定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自動質押融資最高額度不超過其實收資本金的2%;城市商業銀行、城鄉信用社的自動質押融資最高額度不超過其實收資本金的5%。在此比例範圍內,人民銀行根據成員行的資信情況,按照不同的比例檔次核定自動質押融資最高限額。另外,人民銀行還可根據金融巨集觀調控需要,直接設定成員行辦理自動質押融資業務的額度。隨著自動質押融資業務發展,中國人民銀行將進一步研究融資限額管理的改進完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