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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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級(class of posit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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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職級[1]
職級是指將工作內容、難易程度、責任大小、所需資格皆很相似的職位劃分同一職級。職級的職位數量並不相同,少至一個,多至數個。職級是錄用、考核、培養、晉級人員時,從專業程度和能力上考慮的依據。
職級的特征[2]
職級是職位分類中最重要的概念,其主要特征有:
(1)職級是對一個職系內所有職位從縱向方面進行的劃分。同一職級內的職位要求在工作性質、難易程度、責任大小及所需資格條件等四個方面都充分相似。如有不同的,則可能處於不同的職系或職級。
(2)一個職級可以包括很多職位,也可能僅包括一個職位。
(3)職級對於確定對公務員是否適用同一管理辦法和給予同樣的報酬具有重要意義。在同一職級的職位上任職的公務員所需資格條件,如教育、經驗、知識、技能等都是相同的,選用的方法也一樣,其工作性質、難易程度、責任大小等也充分相似,所以其報酬也是同樣的。
職級的設計[3]
職級是指工作性質、責任輕重、工作繁簡難易程度及所需資格條件基本相當的一群職位,是各個職系中不同級別職位的劃分。像正式組織的管理層級一樣,員工職業生涯發展規劃也存在著一定的層級。這樣才能讓員工在職業生涯發展過程中有足夠的選擇與提升空間,但管理層級與職業生涯規劃層級並不相同。在組織設計中,由於管理幅度的存在,管理層次的問題自然就顯現出來。管理層次原則是指在組織結構設計過程中,應該充分考慮管理層次對權力流、資源流、信息流的影響。如果因為層次增加而對上述方面的負面影響大於管理幅度增加的影響,則應減少層次,增加幅度。而職業規劃的層次原則是指在設計員工職業發展通道時,既要考慮設計足夠的層次,為員工提供較多的職業發展機會和空間,又必須避免層次過多導致職業發展晉升的激勵力度不足,違背設計的初衷。
職級設計還要考慮員工隊伍的結構和穩定性。知識型員工居多和員工穩定性高的企業,應將通道拉伸,保持相對較長的激勵時間,反之則可以壓縮。常見的拉伸方式,如主管一級可拉伸為見習主管、主管、高級主管;中層管理者可以拉伸為副職、正職、資深正職(或副總師、總監、總師等);專家可以拉伸為一級師、二級師、高級師等。具體的等級數量應按照在其職位上的人員狀況,如年齡、結構、需求、橫向交流的程度等因素綜合確定,職級設計的根本目的是保證職業通道晉升的連續性,滿足員工的自我實現和成長的心理需要。
職位與職級劃分原則[4]
企業中的各項工作,分為職員、工人兩類,並各有其職位與職級。其劃分原則如下:
1.職員:是指需指導他人工作,或獨立從事專業性、重要性工作,或個別受指揮、監督做例行事務工作的人員。
(1)職務大到經常需自己發掘問題、解決問題,所負責任較高,如各級主管、各級專業幕僚、管理師及工程師等。
(2)職務小到用於創意的時間少於做例行事務的時間,經常按規定行事,所負責任程度相對較少,如各種工藝技術人員、秘書、辦事員、各類助理等。
(3)其職位與職級可這樣設定,如:
①總裁為12。
②常務副總為11。
③部門總監、總裁特別助理、特別研究員為10。
④部門經理、資深專家、高級研究員為9。
⑤科長、高級管理師、高級工程師為8。
⑥助理科長、管理師、工程師為7。
⑦線組長、助理管理師、助理工程師為6。
⑧總裁秘書、助理組長、技術人員為5。
⑨總監秘書、文員、辦事員為4。
2.工人:是指直接從事生產工作,或工作性質與其有直接關聯的人員,以及一般行政事務、特勤職務人員。
其職稱與職級設定如下:
①領班、班長為3。
②物料員、倉管員、品管員、樣品製作員、保全、廚師、醫護員、總機、收發員、司機、環管員為2。
③作業員、搬運工、廚工、清潔工為1。
④臨時工為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