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資定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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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資定價即確定物資(產品)的出廠或銷售價格。
物資定價的理論基礎[1]
- (一)價值價格理論
商品價格是價值的貨幣表現,是從價值轉化而來的。商品價值是凝結在商品中的社會必要勞動時間,表現為一定的腦力或體力的支出。商品價格的制定就是以價值為基礎的。
1.價值是價格的基礎。含義包括三個方面:(1)價格的內在本質是價值,凡是商品都要進入市場交換,都要以貨幣單位的數量——價格來表現價值。(2)商品價格的平均水平由價值決定,一般情況下,價格水平的動態趨勢與價值的動態趨勢相一致。(3)價格運動圍繞的軸心是價值,由於各種因素的影響,會產生價格背離價值的現象,背離的幅度有高有低,但始終不離開價值這一軸心,如下圖。
2.價值構成和價格構成。為了進一步說明價格是由價值轉化而來的,我們再考察一下價值構成與價格構成的關係,如下圖。商品價值由c+v+m構成,c是物化勞動的轉移價值;v是為自己勞動所創造的價值;m是為社會勞動所創造的價值。商品價格是由成本、利潤和稅金組成,在價格不背離價值的前提下,成本為c+v,利潤和稅金為m,則商品價格構成也是c+v+m。
- (二)供求價格理論
任何商品的價格都是在一定的市場供求關係下形成的,某種商品在某一時期或某項交易中的具體成交價格決定於市場的供求狀況。在物資企業中,市場供求關係對價格決策更起著決定性作用。
1.供求關係確定著價格的變動。當商品供不應求時,市場價格上漲;當商品供過於求時,市場價格下跌。
2.價格的變動會引起供求的變動。即價格上漲,需求量減少,供應量增加;價格下跌,需求量增加,供應量減少。
供求變化與價格變化的相互作用,使商品的供求關係有一個從不平衡到平衡的趨勢。價格正是通過圍繞價值的上下波動,調節供求雙方相互靠攏,漸趨平衡。
價值規律和供求規律在價格形成過程中,是互為條件、相輔相成地結合在一起發揮作用的。價值所決定的是價格運動的長期趨勢,它要求價格向價值靠攏,以符合等價交換的原則。而供求所決定的則是短時期內的價格態勢,它決定著價格背離價值的方向和幅度。另外,就兩者的作用而言,價值規律的作用範圍廣,供求規律的作用範圍小,主要作用於流通過程,有時因某種商品的供給彈性或需求彈性的制約而不能充分發揮作用。
在市場經濟中,幾乎每一項社會經濟活動都與價格有著直接或間接的聯繫:社會再生產的各個環節通過價格相互銜接,迴圈不息;地區之間、企業之間的經濟關係依靠價格維繫溝通;微觀和巨集觀的經濟效益以價格衡量評價;人們的消費藉助於價格得以實現。處於生產資料流通領域的物資企業定價,在其經濟活動中占據著至關重要的地位。
- (一)指引合理流向,擴大商品流能
目前,我國的商品流通由多條渠道組成,各種渠道是否暢通,生產資料能否順利地完成從生產領域到生產性消費領域的轉移,就要看各流通渠道中的不同價格是否適應各種流通形式的需要,起到“物盡其流”,擴大和發展商品流通的作用。
另外,合理制定各流通環節的價格及差價,有利於企業在經營過程中按照自然形成的經濟區域和商品流向,正確選擇運輸工具和運輸路線,減少不必要的流通環節,節約流通費用。
- (二)促進社會資源的合理配置
就自然資源的生成、開發與人們需求欲望相比較而言,自然資源在經濟上有稀缺性。為了使資源得到合理利用與配置,發揮較大的經濟效益,就要合理地制定資源價格,達到限制自然資源的浪費,提高稀缺物資的使用效率,實行綜合利用,鼓勵使用替代品的目的。
- (三)促進社會生產的協調發展
按照價值規律的要求制定價格,是國家進行巨集觀調控的重要手段,也是促進社會生產和社會經濟協調發展的保證。
- (四)關係企業經濟效益
在生產經營過程中,企業要耗費一定的物化勞動和活勞動,為社會創造新的價值,而這一切都要通過交換中的價格反映出來,並以此作為企業核算、分析、比較、評價經濟效益的手段。所以,合理的物資定價能夠促使企業加強經濟核算,降低成本,改善經營,爭取更多的收益,提高經濟效益。
- (五)營銷組合的重要組成部分
營銷組合,是指企業可以控制的各種市場因素的綜合運用。一般包括產品組合、分銷組合、價格組合、促銷組合。其中每一項組合又可劃分為許多小因素,如價格組合可由基本價格、折扣讓價、薄利多銷、高價壟斷等組成。在實際應用中,根據市場情況,採取不同的價格策略,便可形成多樣化的營銷組合,使企業在市場競爭中應付自如。
物資定價的影響因素[1]
影響物資定價的因素很多,有企業自身的因素,也有市場因素和國家政策因素等等。
- (一)成本和費用
成本因素,是指商品的進價成本,分為國內購進商品的進價成本和國外購進商品的進價成本。
費用因素,是指企業的商品流通費包括經營費用、管理費用和財務費用。
- (二)供求關係
供求關係因素主要是指市場的供求狀況及需求的價格彈性。
1.供求狀況。若某一時期,市場上對某商品的需求程度較高,價格可定得高一些;若需求量減小,價格應定得略低一些。
同理,當市場供應量增加時,價格要稍低一些;而當供應量減少時,價格便可高一些。
2.需求價格彈性。需求價格彈性表示需求量對商品價格變動反應的靈敏程度,不同的商品具有不同的彈性繫數。對於彈性繫數較大的商品,低價可帶來總收益的增加;反之,對於彈性繫數較小的商品,適當提高價格同樣可以增加總收益。
- (三)競爭
在同一市場中,如果企業在競爭中處於優勢,提價的可能性較大。如果企業是依附於其他企業的中、小企業,則價格調整的主動權相對較小。
- (四)政策
國家政策對價格影響很大,同時也是多方面的。有的是通過投資政策、科技發展政策、勞動工資政策等對商品的價值起作用;有的是通過貨幣、金融、信貸等政策對貨幣幣值起作用;有的是通過稅收、分配政策對供求關係起作用。除此之外,主要是價格政策的直接干預。
從廣義上講,社會經濟形勢、消費心理、社會文化也會成為定價的限制條件。國家政策因素與這些限制條件都是企業不可控制的因素。
改革開放以來,經國務院批准,物資企業的定價原則是“合理計費,合理盈利”,這既可為國家財政提供積累,又有利於物資企業進行自我改造和自我發展。
- (一)物資定價的基本原則
1.必須遵循客觀經濟規律的要求,不能隨心所欲,自行其事。
2.必須按照國民經濟發展的要求,有利於生產建設的發展和人民生活的安定。
3.必須嚴格執行國家的方針政策和物價管理規定。
4.必須講求經濟效益。
- (二)物資企業定價許可權的擴大
根據統一領導、分級管理的價格管理體制,物資企業的價格管理許可權是:
1.貫徹執行國務院及主管部委和省(市、區)主管部門制定的方針、政策、法令和法規,以及物價部門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的定價、調價通知。
2.向物價部門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提供生產成本、流通費用、產供銷、收支盈虧等資料,並對物資的新定價格、調整價格提出建議。
3.對實行浮動價、國家指導價的物資,按照實際成本費用和規定的中準價、浮動幅度和市場供求情況,制定物資的具體價格。
4.對實行隨行就市定價的物資,按照實際成本費用、市場供求情況和發展趨勢,靈活定價。對國家規定最高銷售限價或利潤率幅度的,要按照限價的品種、規格、範圍,在最高銷售限價和利潤率幅度以內,制定和調整具體價格。
5.對新產品在未定正式價格的試銷期內,按照規定的作價原則制定試銷價格。
6.對專業化協作物資,按照規定的作價原則制定企業內部的協作價格。
7.對國家不定價的物資,自行定價。
8.對殘損、呆滯、廢次物資,按照規定範圍、辦法和作價原則,確定處理價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