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再生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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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污水再生利用[1]
污水再生利用是指城市污水經過凈化處理,達到再生水水質標準和水量要求,並用於景觀環境、城市雜用、工業和農業等用水的全過程。
污水再生利用的特點[2]
1.全國大部分地區執行“一級A”
國家環保總局2005年的通知和2006年的修改單,要求北方缺水地區應實行中水回用,城鎮生活污水處理廠執行《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以下簡稱 標準》)中一級標準的A標準(以下簡稱一級A”)更要求城鎮生活污水處理廠出水排入國家和省確定的重點流域及湖泊、水庫等封閉式、半封閉水域時,應執行《標準》中一級標準的A標準。在此嚴格強制性要求下,相當高比例的老污水廠要升級改造.新建污水廠按 一級A”建設.全國掀起“一級A”改造和新建“一級A”項目的潮流。由於“一級A”的水質達到甚至超過污水再生利用水質的國家標準 因此這樣大量的優質水源如果排到河湖,都可看作實施了景觀環境回用。這些優質水源也為工業回用.城市雜用、農林牧漁業回用、補充地下水源提供了巨大潛力.我國污水再生利用工作有了一次大的發展。
2.“十一五”規劃所需資金有望在拉動內需政策下得到解決
為應對國際金融危機的重大挑戰.國家投入四萬億拉動內需,中國將繼續加大城市基礎設施的投入力度。污水處理與再生利用事業將迎來歷史上又一次發展機遇,《全國城鎮污水處理及再生利用設施 十一五”規劃》所需3200億資金有望在拉動內需政策下得到解決。目前發改委、環保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正在就城鄉污水處理廠、垃圾處理廠、再生水利用和污泥處理裝置進行統籌安排,任務將是空前的。必將對全國城鄉基礎設施建設.包括污水處理和再生利用事業的發展帶來千載難逢的特大機遇。
當前全國上下加強了節能減排工作 國務院發佈了加強節能減排工作的決定,要求加快水污染治理工程建設. 十一五”期間新增城市污水日處理能力4500萬噸、再生水目利用能力680萬噸,形成COD削減能力300萬噸;設市城市新增污水日處理能力1200萬噸,再生水日利用能力100萬噸,形成COD削減能力60萬噸。政府建立節能減排問責制。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對本行政區域節能減排負總責.政府主要領導是第一責任人。節能減排作為政治工程、帽子工程來抓,能夠保證各項指標的真正落實。
4.制定污水處理和再生利用規劃
從中央到地方,都制定了污水處理和再生利用“十一五 規劃,城市修建道路必須先按規劃埋設再生水管道.建污水廠必須要有回用設施:有的行業強制規定,不使用再生水項目不予審批。這些都極大的促進了水資源的合理配置,污水的再生利用真正提到了日程。
5.涌現一批再生利用優質工程
2008年,北京市再生水利用量達到了6億噸,首次超過地表水供應量。北京市以奧運為契機,應用膜技術,生產高品質再生水,清河污水處理廠和北小河污水處理廠成功應用超濾、MBR、RO為奧運湖供應清潔水,彰顯了綠色奧運理念。
深圳、太原等城市將“一級A”出水輸入河道進行生態補水,改造“三面光”河道,建閘建親水臺階併進行生態護坡 形成親水休閑的人文環境 再生水的價值充分體現出來。工業城市淄博市.全市污水廠出水都達到“一級A 標準。其中新建廠採用改良AO加深度處理工藝.攻剋了重金屬嚴重影響氨氮達標的技術難關.獲得國家優質工程獎。老廠改造分別採用後置與前置曝氣生物濾池,裝填國產優質濾料,兩年運行結果表明處理效果良好。另外濟南市兩個大型污水廠也進入了達標行列。回用工作開展較早的大連市污水回用率達到了50% ,其中工業用水占較高比例。
污水再生利用的適用性[3]
因為城市污水易於收集、同時再生處理的成本比較低,所以它可以作為可靠的第二水源,這已經是當今世界在解決缺水問題時的共同認識。但是,由於污水再生利用的複雜性,在我國開展污水再生利用需註意幾個方面:
(1)制定污水再生利用系統的總規劃。首先要編製城市污水再生利用規劃。確定污水深度處理的規模、位置、再生水管道系統的佈局,以指導再生水廠和再生水管道的建設和管理。
(2)正確評定污水再生利用所具有的環境和公眾健康風險.若污水再生利用技術缺乏或不當,會造成嚴重後果。
(4)制定鼓勵污水再生利用的相關政策。
國內外污水再生利用的現狀[4]
1.國內污水再生利用情況。目前,我國城市污水年排放量已達414億立方米,城市污水集中處理率將達到45%,這就給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刨造了基本條件 。另外,我國的城市缺水問題十分突出。城市污水就近可得,易於收集,再生處理比海水淡化成本低廉,基建投資比遠距離引水經濟。城市污水可以作為可靠的第二水源,這已成為當今世界各國在解決缺水問題時的共識。
2.國內污水再生技術。我國再生水的用途有以下方面:城市、工業、農業、環境娛樂和補充水源水等。根據具體的使用目的和水質要求不同,水源、污水再生利用的設施和技術也隨之不同。下麵為我國以石油污水為原水再生處理回註油田地下的處理流程:
原水→隔油→氣浮→生物處理→過濾→活性炭→殺菌→脫氧→回註
污水再生利用產業在我國尚處於發展之初,它在未來是否能夠發展到一定的市場規模,成為緩減水資源短缺和水污染嚴重的重要手段,將不僅取決於其自身的經濟技術可行性,而且還與政府的產業政策密切相關。
2O世紀上半葉隨著“污水再生利用時代”的到來。國際上,美國、日本、以色列、南非、澳大利亞、俄羅斯等國早已開展污水經處理後回用的工作。
美國的城市污水處理等級基本上都在二級以上,處理率達到100%。美國的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已經從試驗研究階段進入生產應用階段,再生水作為一種合法的替代水源,正在得到越來越廣泛的利用。美國再生水利用的範圍涉及農業、工業、地下水回灌和娛樂等方面,其比例大致為62%用於各種灌溉和景觀,31.5%用於工業,5%用於地下回灌,1.5%用於娛樂、漁業等。再生水利用工程主要分佈於水資源短缺,地下水嚴重超採的西南部和中南部的加利福尼亞、亞利桑那、德克薩斯和佛羅里達等州 。
1955年日本開始再生水利用,1978年左右受節能政策調整和城市水荒的影響,從中央到地方制定了中水利用指導計劃,至1996年,全國有中水設施2100套投入使用,用水量達32.4萬立方米/天,占全國生活用水量的0.8%。再生水中41%被用於工業用水,32%被用於環境用水,8%用於農業灌溉。日本是工業國,主要用於工業,近幾年增加了環境用水,它用於農灌的比例遠小於美國。
在以色列,早在20世紀60年代,就把回用所有污水列為一項國家政策,規定:廢水如果沒有用盡,不可採用海水淡化;城市的每一滴水至少應回用一次。目前中水回用已超過了10%。污水再生成本大約是海水談化的1/3~1/5,這種經濟性使人們認識到必須優失利用污水。截至1987年,該國已建造了210個市政再生水利用工程,100%的生活污水和72%的市政污水已經回用,回用規模最大為20萬立方米/天,最小為27m3 / d,一般介於0.5~1萬立方米/天之間。以色列42%的再生水直接回用於灌溉,30%回灌地下和排入河道供間接回用,其餘的用於工業和城市雜用。回灌地下的再抽出至管網系統,輸送到南部地區,最南部地區甚至將它作為飲用水源。
此外阿根廷、巴西、智利、秘魯、科威特、塞普勒斯、突尼西亞等國都開始利用再生水,用於農業灌溉的比例最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