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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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制度(Liability Sys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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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制度是具體規定企業內部各個部門、各類人員的工作範圍、應負責任及相應權力的制度。
建立責任制的目的,是在對企業員工進行合理分工的基礎上,明確每個部門和崗位的任務和要求,把企業中千頭萬緒的工作同成千上萬的人對應地聯繫起來,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專責”。
企業中的責任制度又可分為兩種:
1、部門責任制。它是針對企業中某個管理部門的責任制。例如企業中的生產、計劃、質量、供應等職能科室的責任制度,它要規定各職能部門的基本職責、工作範圍、擁有許可權、協作關係等內容。
2、崗位責任制。崗位責任制因對象的不同,又可再分為管理人員崗位責任制、工人崗位責任制、領導幹部崗位責任制。
1)管理人員崗位責任制是為了各個管理工作崗位規定的責任制,它是將上述管理部門的責任制,分別落實到每個管理人員和崗位。
2)工人崗位責任制是針對各個工人崗位的生產和工作的責任制度,規定每個崗位都應乾什麼和怎麼乾等內容。
3)領導幹部崗位責任制是為了企業各級領導幹部規定的責任制度,如企業領導幹部工作守則、車間主任職責條例、班組長工作條例等。除了規定各級幹部應共同遵守的責任制度外,還要為各個專門領導崗位規定各自的專責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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