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門責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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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門責任制(department responsibility sys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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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部門責任制[1]
部門責任制是指主體系統中職能部門職責與權利的劃分與確定。它的基本要求是定任務、定編製、定責任、定權力。
部門責任制的目的與要求[2]
部門責任制這是按照企業各部門各自具備的職能來明確責任、考核責任的制度。其目的就是理順各部門之間錯綜複雜的聯繫,約束和督促各職能部門互相配合。協調同步,防止扯皮頂牛、只顧本部門不考慮其他部門的傾向或脫節、擱置的現象發生。
實行部門責任控制,首先要確定各個部門的工作內容、責任範圍以及部門之間的聯繫。其次要制訂各個部門的工作標準,以及部門之間的聯繫協調製度,並經常檢查執行情況,以使企業內部各部門既能各司其職,又能協調配合,從而有條不紊地完成各自的工作任務,實現企業的整體目標。
部門責任制的主要內容[3]
部門責任制的主要內容,就是要明確規定該部門的職責和許可權。具體地說是“五定”:即定任務、定人員、定責任、定權力、定考核。任務必須明確,切忌籠統和交叉不清;人員要根據任務來確定;責任要具體而明確;許可權要相稱;考核的標準和辦法,也要定得實在,以便付諸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