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貨運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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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貨運輸是指從事海上散裝貨物運輸的組織形式。
與不定期船運輸(或租船運輸)的定義側重點不同。前者以所運貨物形態和數量為依據,後者以船舶運輸時間和空間的組織形式不同為依據。
二者也有相同點,散貨運輸通常是以不定期船運輸的形式組織的。
1.按採用的船舶種類分
根據貨物特征決定採用的船舶,由此決定運輸系統的構造。
a.乾散貨船運輸。分普通乾散貨船、兼用船和專用乾散貨船以及特種散貨船運輸等。
b.液貨船運輸。分油輪、成品油輪、液化氣船和化學品船運輸等。
2.按租船的方式分
a.航次租船。又稱程租,以一個航次為基礎組織貨物運輸的形式。
b.包運合同。屬於航次租船的變種,不指定船舶,大致說明所運貨物數量,規定在一定時間和航線上完成運輸任務.合同的標的是貨物。
c.定期租船。期租,船東在配備足夠的適任船員後將船舶出租給承租人使用一段時間,並收取租金的組織形式。
d.光船租船。船東將一條光船出租給承租人使用較長時間,並收取租金的組織形式。
1接到客戶詢價;當客戶咨詢租船運輸時,應向客戶瞭解如下問題。
(1) 運輸方式;
(2) 發運港和卸貨港;
(3) 貨物的品名和數量;
(4) 裝率和卸率;
(5) 裝港和卸港的吃水線;
(6) 預計運輸的時間;
(7) 客戶單位名稱、聯繫人、電話、電傳、電子郵件、傳真等。
瞭解這些信息後告知客戶,公司會儘快給報出租船的運費,以及在港口報關和代運的費用。
2、瞭解用戶裝港和卸港的時間
在與用戶簽定運輸代理及報關協議書後,根據船到達卸港的時間提前通知用戶提供所需的全套報關單據複印件。
3、進口報關的時限:自運輸工具申報進境之日起14天內申報,超日海關征收滯報金,在出稅單的14天內沒繳納稅款,海關征收滯納金。
4、報檢程式:報驗-交商檢費-出入境通關單-水尺測量-抽樣化驗-品質證書
5、報關報檢單據
報驗單據:報檢委托書、報驗單、合同、發票、國外的水尺重量單、品質證明書。
報關單據:報關委托書、報關單、合同、發票、重量單、商檢通關單、保單、信用證複印件。
散貨運輸船型概述[1]
1.油船的主要船型
(1)阿芙拉型(Aframax)。指載重量在80000~119999噸級的油船,該船型的船舶設計吃水一般控制在12.20米。此船舶可以停靠大部分北美港口,並可獲得最佳經濟性。
(2)蘇伊士型(Suezmax)。指在滿載狀況下可以通過蘇伊士運河的最大油船,該船型載重量一般在120000~200000噸,滿載吃水不超過20米。
(3)大型油輪/超大型油輪VLCC/ULCC(Very Large Crude Oil Carrier/Ultra Large Crude Oil Carrier)。VLCC最早出現在1967年,載重量一般小於300000噸,ULCC載重量多在300000噸以上,1969年出現。這兩種船型是由於中東戰爭導致波斯灣向歐洲和北美運輸石油距離大幅上升所致。目前VLCC更多用於中東——遠東航線,而ULCC大多改作海上儲油船使用。
2.乾散貨船的主要船型
(1)好望角型(Capesize)。指載重噸在80000噸或以上的乾散貨船,也稱海峽型船。該船型主要承運煤、礦石等大宗貨載,營運航線相對單一。
(2)巴拿馬型(Panamax)。指載重噸在60000~79999噸之間,船寬不超過32.3米的乾散貨船(僅略小於巴拿馬運河船寬限制32.6米)。
(3)大靈便型(Handymax)與小靈便型(Handysize)。前者載重噸居於40000~59999噸之間,而後者載重噸居於10000~39999噸之間。這兩種船型儘管大小不同,但均有吊桿,能自裝/自卸,可在港口條件相對較差的港口間從事小批量貨載的運輸。此外,OBO船舶(Ore/Bulk/Oil多用途船)在油輪運輸市場和乾散貨運輸市場也占有一定的份額。這種船型因船齡偏高,成本較低,且噸位較大,在市場中有一定的競爭力。
- ↑ 楊靳.國際航運經濟學.人民交通出版社,200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