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預型政府職能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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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預型政府職能模式產生於壟斷資本主義時期,是由以凱恩斯主義為代表的巨集觀經濟學作出的政治設計,它主張政府通過財政政策和貨幣政策等手段來調控市場經濟的運行,實現對整個經濟生活的全面干預,以彌補市場自身力量的不足,達到經濟持續、穩步增長的目標。在20世紀30年代到70年代初的這一段時期內,歐美各發達國家普遍選擇了這種類型的政府職能模式。
干預型政府職能模式的產生與發展[1]
干預型政府職能模式的出現主要基於兩方面原因:其一,自由資本主義的結束和壟斷的出現使市場失去了自我調節的能力,以至於經濟危機的周期越來越短、範圍越來越廣、規模越來越大,迫使政府不得不從原來的維護市場經濟的環境和秩序進入 到維護市場本身的秩序上來,因而開始了干預市場的活動;其二,資產階級開始走出早期的空想,更加現實地對待其階級的理想,如果說人權和自由等在整個自由資本主義時期是一種“無限原則”的話,那麼進入 20世紀則蛻變為一種“有限原則”,從而使人們根據這種“有限原則”接受政府對市場的干預。
干預型政府職能模式的產生過程大致是這樣的:早在19世紀後期和20世紀初期,西方一些主要發達國家政府就開始建立一系列反托拉斯立法,著手政府干預經濟的試驗。與此同時,相應的理論出現了,這些理論主張政府在市場中發揮拾遺補缺的功能。也就是說,自發市場可以做到的事情,政府就不要管,市場做不到的事情,政府則應當去管。這是市場調節為主、政府干預為輔的原則。但是,這種做法的過渡性質是顯而易見的,在20世紀初連續的經濟危機中,政府加強干預勢在必行,凱恩斯主義應運而生。1936年,凱恩斯(JohnMaynardKeynes,1883-1946)發表了《就業、利息和貨幣通論》一書,為政府干預市場提供了全面的理論基礎。在凱恩斯看來,僅僅依靠市場機制的自發調節作用不足以使有效需求提高到充分就業的水平,但是,市場機制的這種“能力不足”的情況可以由政府通過擴大政府支出、減稅和貨幣擴張等措施加以彌補。名義上是彌補,而在實際操作中,當政府採取這些措施時,已經深深地介人到市場之中,對市場進行干預了。凱恩斯認為,當政府採取這些措施對市場加以干預時,在達到充分就業之前,始終能夠刺激產量和就業量的增加,而且不會帶來通貨膨脹。
與亞當·斯密的理論相對應,凱恩斯主義的“政府干預論”被人們形容為“看得見的手”。事實上,凱恩斯主義的理論主張在資源配置的實踐中取得了異乎尋常的成功,通過羅斯福新政,美國率先將這種理論付諸實施並最早走出經濟危機。羅斯福新政拉開了整個西方國家政府干預的序幕。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各發達資本主義國家都採用各種手段實施巨集觀調控,動用擴張或緊縮政策抑制經濟危機,推動經濟發展。這種政府干預最明顯的特征是“國有化”和“經濟計劃化”。而且,這種干預使西方發達國家再也沒有出現像20世紀30年代那種經濟大蕭條,並創造了20世紀中期經濟迅速發展的奇跡。
從干預型政府職能模式的發展來看,由於這種模式是建立在“市場失靈”的前提下的,所以,當市場在政府的干預下獲得新的規範,產生了新的自我調節能力之後,就會要求減少政府干預,“重申自由主義”,甚至讓政府退出市場,停止干預。也就是說,干預型政府職能模式在是否需要干預的問題上完全取決於市場,政府應當扮演“召之即來,揮之即去”的角色。但是,到20世紀60年代末70年代初,特別是1973年發生了石油危機之後,所有西方發達國家無一例外地出現了經濟發展的停滯和通貨膨脹。“滯脹”意味著“政府失靈”,意味著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政府對於糾正市場失靈的能力是有限的,這也直接促使人們對現代市場經濟條件下的干預型政府職能模式及其理論基礎—凱恩斯主義進行批判性反思。
以現代貨幣主義學派、公共選擇學派、新制度學派、合理預期學派等為代表的新自由主義反對凱恩斯主義的全面干預論,通過分析政府干預行為的局限性和政府失靈的成因及表現,要求限制甚至取消政府干預,讓市場機制充分發揮作用。這一思潮流行起來之後,迅速在實踐中得到體現,其中以“新公共管理運動”最為典型化。“新公共管理運動”以英國撒切爾夫人的“私有化運動”和美國的“里根革命”為起點,其目標是要重新調整政府與社會、政府與市場的關係,減少政府職能,充分利用市場和社會力量提供公共服務,彌補政府財政和服務能力的不足,使政府管少管好。實際上,它並不代表一種新的政府職能模式,而是對保護型政府職能模式和干預型政府職能模式不斷進行隨機選擇的結果,雖然在錶面上是兩種政府職能模式的混合,而實質上則是要求在某一個較短的時期內要麼採用保護型政府職能模式,要麼採用干預型政府職能模式。但是,如何在保護型政府職能模式和干預型政府職能模式之間作出選擇,或者,如何把兩者結合起來,卻是一個十分困難的問題。所以,20世紀後期以來,西方國家政府經常性地陷入方向不明的盲動主義狀態。
- ↑ 張康之;鄭家昊.《論政府職能模式》[J].閱江學刊.2010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