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匯期貨合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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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匯期貨合約(Foreign Futures Contrac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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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匯期貨合約是一種交易所制定的標準化的法律契約。該合約規定交易雙方各自支付一定的保證金和佣金,並按照交易幣種、數量、交割月份與地點等買賣一定數量的外匯。在實踐中,交易雙方很少進行實際貨幣的交割,而是在到期前作反向操作使原有合約對衝掉。
1、外匯期貨交易是在交易所集中公開競價交易的一種合約,通常交易場所固定,交易時間有限制。
2、外匯期貨合約是標準化合約。
3、外匯期貨合約實行保證金制度。
外匯期貨合約的內容[1]
外匯期貨合約的具體內容包括交易幣種、交易時間、交割月份等,如表1。芝加哥商品交易所的國際貨幣市場約占全球外匯期貨合約成交量的90%以上。
英鎊 | 日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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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單位 報價方法 最小變動單位 最小變動值 購買數量限制 初始保證金 維持保證金 交割月份 交易時間(美國中部標準時間) | 25000英鎊 美分/英鎊 5點(0.0005) 12.5美元 6000份 2800美元 2000美元 3、6、9、12月 上午7:30—下午1:24 | 12500000日元 美分/日元 1點(0.000001) 12.5美元 6000份 2100美元 1700美元 3、6、9、12月 上午7:30—下午1:30 |
外匯期貨合約的報價[2]
外匯期貨合約一般都以美元報價,即以每單位貨幣值多少美元報出。其行情通過大眾媒體廣為傳播,一般公眾隨時可以得到。表以1988年4月25日《亞洲華爾街日報》刊登的美國IMM前一天外匯期貨行情表中的瑞士法郎行情為例,說明外匯期貨合約的報價。
表中第1行為行情表標題“貨幣期貨”;第3行中Open指當天開盤價;High指當天最高價;Low指當天最低價;Settle指當天清算價,即清算所用以確定合約價值和進行清算的價格,一般以收盤前30—60秒鐘的價格為準;Change指當天清算價與前一天清算價的差額,正號表示上升,負號表示下降;Lifetime High指該合約自交易以來曾經達到的最高價;Lifetime Low指該合約自交易以來曾經達到的最低價;Open Interest指尚未對沖的合約數目。表中第4行表示IMM交易的瑞士法郎合約標準金額為12.5萬瑞士法郎,以每一瑞士法郎多少美元報出。第5行至第7行左邊的標題表示合約在6月、9月和12月到期,標題後面的數字是具體行情。最後一行Est Vol指當日成交的合約數目;Vol Thur指前一日成交的合約數目;Open int指前一日未對沖合約總數;最後一個數字指前一日與再前一日未對沖合約數的差額。
從表可知,IMM交易的6月到期的瑞士法郎期貨當天開盤價為每一瑞士法郎0.7287美元(以0.7287/SF表示);當天最高價為0.7289/SF5當天最低價為$0.7265/SF;當天清算價為0.7269/SF,比前一天清算價下跌0.0041/SF;6月到期的瑞士法郎期貨曾經達到的最高價為0.8040/SF,最低價為0.6580/SF;未對沖的合約數目為25824份。當天成交的瑞士法郎期貨合約總數為15660份,前一天成交總數為11260份;前一天未對沖合約總數為26963份,比再前一天增加了263份。
外匯期貨合約與外匯遠期合約的比較
外匯期貨合約與外匯遠期合約兩者的定義相同,功能相近,但仍有一些不同點。兩者的主要差異如下:
1、市場性質不同
外匯期貨合約是在集中市場 (交易所) 交易,而外匯遠期合約的交易則是在店頭市場 (銀行櫃臺) 進行。
2、到期日不同
外匯期貨合約有標準化的到期月、日的訂定,而外匯遠期合約的到期期限則是隨顧客需要而量身訂做,通常是在一年以內。
3、價格決定的方式不同
外匯期貨合約價格的決定,是透過在交易所公開喊價的過程或是電子交易系統達成。外匯遠期合約的買價與賣價,則是由批發市場的自營商考量即期匯率與利率差異而後決定報價。
4、預防違約的方式不同
外匯期貨合約對顧客的信用風險的管制,是依靠保證金要求與每日評價制度來防堵違約事件的發生。外匯遠期合約沒有保證金要求,但銀行會對客戶進行信用調查,或是只對有良好長期關係的客戶提供遠期合約。
5、交割方式不同
外匯期貨合約部位的結清很少採實物交割,多採現金交割;外匯遠期合約則幾乎全都是實物交割。
6、交易成本不同
外匯期貨合約的交易成本是佣金,而外匯遠期合約雖不收佣金,但買賣價差其實即是銀行所收到的某種形式的“佣金”。
7、交易時間長短有別
外匯期貨合約在交易所訂定的的營業時間內交易。外匯遠期合約的交易則是透過銀行的全球網路連線系統達成,因此可以說是一天 24小時都在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