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信貸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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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信貸合作是指國際間以償還為條件的價值運動,是由一國或幾個國家的政府或銀行或國際金融機構給第三國政府、銀行及其他自然人或法人所提供的資金融通活動。
(1)國際信貸合作有利於促進國際貿易的發展
(2)國際信貸合作為大規模的生產活動準備了大量資金,從而有利於發展生產。
(3)國際信貸合作有利於發展中國家的經濟發展。
(4)國際信貸合作有利於跨國公司的發展。
國際信貸合作的類型[1]
國際信貸合作的類型,從時間上看,可分為短期、中期與長期三種類型。短期國際信貸合作主要是國際貿易信貸。它的期限最多不超過一年,最短的可以是一天。主要用於原材料、糧食、半成品和消費品的國際貿易中。在短期國際信貸合作中,國際性的銀行充當中介或貸款人的角色,借款人可以是銀行,也可以是非銀行客戶,如各種國際性的公司、企業及政府機構等。銀行對非銀行客戶所提供的信貸,主要是向企業提供流動資金或臨時性、季節性的周轉金;銀行與銀行之間的信貸又稱銀行同業拆放,其時間短,數額大,在短期國際信貸合作中占主導地位。短期國際信貸合作主要憑信用,借款人不用交納抵押金,通過電話或電傳就可以達成交易,手續非常簡單。中期國際信貸合作的期限一般是一至五年,長期國際信貸合作是指五年以上的信貸合作,最長者可達五十年。中、長期國際信貸合作主要用於購買機器設備、建立新企業、基本建設和更新固定資產等方面的投資。第二次大戰以來,中長期國際信貸合作發展較快,在國際經濟合作中的作用越來越大。與短期國際信貸相比,中長期國際信貸的期限長、數額大,因而風險也大。所以,在中長期國際信貸合作中,借貸的手續也比較複雜,雙方要簽訂貨款協議,借款方還要尋找擔保人。擔保人一般是其所屬政府。數額較小、期限較短的中長期國際信貸的貸款方可以是一家銀行,但如果數額巨大、期限很長的話,往往一家銀行無力承擔,這時就會由不同國家的多家銀行組織起來形成一個銀團,共同提供貸款,這樣既可保障資金的供給,又可分擔風險。國際信貸合作,從內容上看,可分為:
1.國際銀行信貸
從當代國際信貸合作看,雖然短期信貸仍然是主要類型,但國際中長期信貸合作的作用明顯增強。
所謂國際中長期銀行信貸(以下簡稱銀行信貸)是國際間接投資的一種重要方式。它是一國借款人或實體在國際金融市場上借入的中長期信貸資金。首先,銀行信貸行為是通過國際資本市場進行的。而所謂國際資本市場是由下列機構組成的:中央銀行、商業銀行、金融公司及其他各種民間金融機構(如投資銀行、儲蓄銀行、信托公司、人壽保險公司及各種基金)和證券交易所。國際資本市場是國際中長期資本的活動領域,在這個市場上借貸資本通過自發的競爭確定當時的市場利率。其次,銀行信貸是在一國借款人或實體與外國貸款銀行之間進行的。銀行信貸的當事人有債務人和債權人兩方面。銀行信貸的債務人是世界各國的借款人,包括銀行、政府機構、公司、企業、國際機構等。銀行信貸的債權人是外國的貸款銀行,主要是資本主義國家的大商業銀行。貸款銀行可以是獨家的,也可以是由多家銀行組成的貸款銀團。最後,銀行貸款是採取貨幣資本(借貸資本)形態的一種信貸關係。銀行信貸無論是最初的貸款還是最終的回收資本,均採取貨幣資本形態。
2.出口信貸
出口信貸又稱對外貿易中長期信貸,它作為國際信貸的方式之一,是為支持和擴大本國大型設備的出VI,增強國際競爭能力,以對本國的出口給予利息補貼並提供信貸擔保的方法,鼓勵本國銀行提供利率較低的貸款,以解決本國出口商資金周轉的困難,或滿足國外進口商對本國出口商支付貨款需要的一種融資方式。
3.政府貸款
政府貸款是指一國政府利用財政資金向另一國政府提供的優惠性貸款。政府貸款是以一國政府的名義提供或接受的、主要使用國家財政預算收入的資金,併列入國家的資本收入與支出項目。因此,政府貸款一般是由各國的中央政府經過必要的立法手段加以批准。這一貸款形式通常是在政治關係良好的情況下,配合外交活動採取的一種經濟手段。
- ↑ 吳聲功.國際經濟合作的理論與實踐.人民出版社,2000年0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