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訂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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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商品訂購[1]
商品訂購是以本企業銷售為依據,訂購適銷對路的商品。商品訂購是商品經營酌首要環節,是商品銷售的前提。
商品訂購的內容[2]
(1)瞭解正確的商品貨號及最小訂購量;
(2)瞭解門市庫存、商品供應頻率,以確定適當的訂購數量;
(3)瞭解商品是否斷貨、缺貨;
(4)確定訂購方法;
(5)確定訂購時間;
(6)確定訂購程式,包括:
·退貨
·訂貨
·驗收、抽驗
·打標
·上架
·簽收
·入賬
(7)註意事項:
①斷缺產品,由選項商品暫為替補,或拉排面,避免陳列空缺;
②補倉;
③確定廠商供貨頻率、訂購時間。
商品訂購途徑[1]
一是計劃內資源購進,其中有國內生產和進口兩個部分,二是計劃外資源,其中有計劃外進口資源,國內生產資源,回收及加工改製資源,收購社會資源,調劑協作資源、新產品開發及補償貿易資源等等。經營企業購進是為了銷售,只有購進好,才能銷售快。
因此,在購進資源時應當註意這樣幾個問題:
1.堅持就地就近,節省進貨費用;
2.堅持批量訂購,整車、船進貨;
3.訂購的商品要適銷對路;
4.訂購資源的價格要合理;
5.訂購商品要有質量保證書,無質保書的要協商好價格和交貨條件;
6.訂購要簽訂合同,依法成交,當事人具有法人代表資格。
商品訂購方法[1]
- 1.期貨訂購
- (1)全國訂貨。
國家每年召開兩次全國訂貨會議,—次是預撥訂貨,一次是全年訂貨。由國家物資及生產管理部門主持,國家級專業公司和各省、市、區派代表團參加訂貨會議。對指令性計劃產品和建設項目需要部分,國家根據分配供應指標平衡分配。國家級專業公司,各部門及各省、市、區的代表,依據國家分配的品種、數量,按照申請貨單、訂貨卡片同供貨廠家進行銜接,簽訂合同。國家平衡分配以外的資源,實行敞開訂貨,由參加會議灼各需方代表選購,經協商成交,簽訂合同。國家計劃內分配訂貨拘物資,實行大額直達用戶,小額中轉。經營企業自由;選購的計劃外物資,屬於批量銷售給用戶的,即夠整車皮發運的通用材料,實物從生產廠家直達用戶,一次到位。對分批零星銷售的簽訂入庫待銷合同。
- (2)地區訂貨。
即各省,市、區地方召開的訂貨會,交易會,展銷會等。訂貨方法與全國訂貨大體相同。地區性的訂貨會議有兩種情況:一種訂貨會是實行地區平衡的省、市,對本地區生產的全國分配的資源,在同國家物資管理部門銜接以後,在指定的控製品種、數量內訂貨,並報告訂貨總結。在召開會議同時對地方自產、自籌資源訂貨。即分為國家資源和地方資源兩個部分訂貨。另一種情況是,大多數地區只對本地區自產,自籌的資源訂貨。交易會、展銷會有時冶金企業在會議上推銷自銷產品,較大,溝經營單位也在會一上轉讓期貨合同或為冶金企業推銷聯銷、代銷產品,各經營單位和用戶根據需要選購,簽訂合同。
- (3)其他訂貨。
其他訂貨是指除訂貨會議集中訂貨以外的期貨訂購、採購。其中有國家臨時分配、增撥的資源,冶金企業臨時超產自銷、待銷資源和地方小型企業不參加統—-訂貨的以及計劃外進口等資源。訂貨方法很多,一般採取派員訂貨,函電通訊訂貨或交易,展銷、調劑會或在市場交易場所訂貨等等。經營企業要廣泛收集和利用市場資源信息,抓住有利時機,積極抓好資源汀貨,才能擴大市場銷售的資源,拓寬市場。
- (4)進口訂貨。
進口訂貨是在經營者一定的外匯額度或指標內,根據國內生產和市場供應狀況向外貿部門或外商訂購的方式。進口,有中央外匯、地方外匯進口灼物資。有殺僻:扎物資企業也應當積極籌集、集資外匯或以國內多餘資源出口,“以出養進”,或開展國際間的易貨貿易,以爭取:進口更多蚱國內市場緊缺資源,滿足市場需要。在方法上,訂購單位要按照進口指標或外匯額度填寫進口卡片即進口貨單。進口貨單分為中央貨單、地方貨單、專案貨單,專款貨單,補充貨單等等。貨單是對外國談判,訂貨的依據,要認真填寫。進口是為了補充國內供應的不足,要選擇國內不生產或產量很少,市場供不應求的緊缺品種、規格進口。防止一方面大量進口,一方面又市場滯銷,積壓浪費現象的發生。
- 2.現貨訂購。
物資企業的現貨訂購,是指除了期貨訂購以外,同供貨單位協商成交後及時進行實物交割的一種訂購方尺。主要涉及冶金企業生產出來以後沒有固定買主的物資,其他經營單位批發的存庫物資,進口待銷物資,其他企事業單位多餘物資,儲備輪換物資等。物資企業訂購現貨時,首先要註意商品的價格和收費。加購入價恪高於市場價格或對方收費高的商品,本企業再經營就會產生負效益。其次是不搞二次經倉。特別是從批發單位汀購的現貨,應採取就站直撥、三角結算的方法進行購銷。對沒有附加費用的大批量;山現貨,如有必要,再經倉入庫待銷。但能就廠、站直撥用戶的應儘力直撥用戶,以減少不必要的二次運輸、裝卸和倒運,減少費用支出。
- 3.物資收購。
金屬材料收購,是指經營企業對生產企業待銷物資,地方小型企業生產及加工改製以及社會上各企事業單位庫存多餘、超儲積壓和由於產品結構調整、轉產刊基本建設停、緩建剩餘的物資等,進行收購轉賣的一種經營方式。收購有兩種形式:一是計劃收購。即物資企業受國家或地方主管部門的委托,在一定時期內指定收購某一部分或全部社會庫存超儲積壓物資。收購用的資金由財政專項撥款,發生政策性虧損如實核銷,也是一種買賣活動。二是計劃外收購,即不受行政指令,由物資企業依據“從生產出發,為生產服務”的方針和企業自身經營的需要,所開展的對社會生產、消費企業的滯銷或多餘庫存物資進行收購轉賣。計劃內和計劃外收購的物資都要由物資企業售賣,是物資企業的一種經常性的經營業務活動。通過物資收購擴大銷售資源,增加供給量,開拓市場,同時也為生產企業推銷產品,減輕企業的負擔,是一舉兩得的事情。在金屬材料收購中要註意這樣幾個問題:
(1)要收購銷路好或經加工改製具有使用價值的金屬材料,保證收購的質量,
(2)收購物資要有專人管理,帳面、單據和實物相符,
(3)堅持按質論價,符合標準的原材料按出廠價,不合標準的要協商議定價格,
(4)在社會上及其他單位收購的金屬材料要確定保管地點和方法,確保金屬材料約保管質量要求,
(5)對收購的金屬材料要及時推銷或加工改製利用。儘力採取前收後售,隨購隨銷,防止前邊收購後邊積壓浪費:
(6)經營收購金屆材料要合理收費,合法贏利,以收保銷,以銷促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