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投資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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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投資基金(Mutual Investment Fu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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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投資基金是金融信托的一種,由不確定多數投資者不等額出資匯成基金(主要是通過向投資者發行股份或受益憑證方式募集),然後交由專業性投資機構管理,投資機構根據與客戶商定的投資最佳收益目標和最小風險,把集中的資金再適度分散投資於各種有價證券和其他金融工具及衍生工具,如資本市場上的上市股票和債券,貨幣市場上的短期票據與銀行同業拆借,以及金融期權、黃金期權交易、不動產等,獲得收益後由原投資者按出資比例分享,而投資機構本身則作為資金管理者獲得一筆服務費用。
最早的共同基金是英國於1868年建立的“國外及殖民地政府信托基金”,其設立的宗旨是:運用共同資金,分散投資於國外及殖民地證券,藉以分散投資風險,並使中小投資者和大投資者一樣享受投資利益。這就為以後發展起來的各式各樣的共同基金規定了基本職責。第一次世界大戰後,美國經濟空前繁榮,於是便引進了這種信托投資方式。特別是二戰後,發展更是迅速,到90年代初,美國已有一萬多億元投資於共同基金,有2700多萬個人投資者,300多萬機構投資者。
共同投資基金是國際上十分流行的一種證券投資手段,它把投資公眾手中的小額資金彙集起來,形成基金,交給專門的投資經營機構——基金經理,通過理性地分析,廣泛投資於各種有價證券、黃金、期貨、期權等領域。
共同投資基金的特點[1]
- 1.規模經營效應
共同基金的本質就是積少成多,集小錢成大錢,投資基金是按購買單位計算的,每單位數額大小有的只有幾元、幾十元,有的甚至不限投資額大小,多少都歡迎。這樣,共同基金彙集眾多投資者資金,總額相當龐大,在投資股票和其他有價證券時,數量和金額都占優勢。這樣,由於共同投資基金可以從事大額證券交易,而獲得優惠折扣,從而個人相對地減少了佣金支出,降低了投資成本。小投資者的投資效益就有了很大提高。
- 2.多元化經營
在證券市場上投資為保險起見,一般不會投資於一種證券或資產,而應實現投資多樣化以分散風險。這樣就需要投資者有大量閑置資金,但一般個人投資者是很難達到這個要求的。共同基金的出現就解決了這個難題。共同基金集中了大量個人資金,可以同時投資各種不同的有價證券或其他資產形式,可以在保證收益不變的情況下將風險降低到最低限度。具體說來通過多元化經營,共同基金的投資風險一方面由所有投資人分攤,另一方面又由種類不同的證券分散了。
- 3.專業化管理
個人投資者因為不是專業投資者,要麼沒有時間,要麼沒有專業知識,無法收集信息,因此往往不知如何投資才能收到收益。共同基金的專業管理人員一般都受過專門訓練,在投資領域積累了相當豐富的經驗,再加上基金公司與金融市場聯繫密切,信息資料齊全,分析手段先進,因此犯錯誤的機會比常人少得多。因此投資於共同基金時,就相當於擁有了知識信息、經驗方面的優勢,從而儘量避免個人投資的盲目性。
- 4.流動性高,變現性好
投資於共同基金時,個人不論是大額投資還是小額投資,均可購買共同基金的股份或受益憑證。當投資者需要花錢或行情看壞不願再投資時,也可以在市場上自由出售其所持股份或受益憑證;或者賣回共同基金本身,因此資金流動性較高。
- 5.投資靈活多樣
共同基金經過多年發展和完善,目前已經是種類繁多,可以說共同基金的投資對象包羅了金融市場上所有的金融工具,從地區上看,世界上只要有金融投資的地方,都有基金存在的可能。投資公司往往不是提供一個而是一系列的基金形式供投資者選擇。嘶以投資者選擇的餘地非常廣闊。穩健型的投資者可以選擇債券基金、黃金基金、藍籌
- 2.根據基金變現方式不同可將基金劃分為開放式和封閉式兩種。
- 4.根據組織形態不同將其劃分為公司型和契約型投資基金。
- 二者的區別主要在於:
(1)信托財產的法人資格;公司型基金具有法人資格,而契約型基金則沒有。
(2)信托財產之依據:公司型基金的信托財產的依據是公司章程,而契約型基金則為信托契約。
(3)證券之發行:公司型基金既可以發行普通股,又可以發行公司債和優先股,投資者為股東,可參加股東大會行使議決權。而契約型基金則只發行受益憑證。
(4)融資渠道:公司型基金在基金運用狀況良好,業務開展順利,又需要增加投資組合的總資產時,基金可以以公司名義向銀行借款,而契約型基金一般不向銀行借款。
(5)投資者地位不同:契約型的投資者購買投資信托的受益憑證,是契約關係當事人,投資者即受益人,對資金運用沒有發言權;公司型投資者購買公司的股票,投資者即為股東,以股息的形態取得收益,對基金的運用有發言權。
- ↑ 錢小安.金融期貨期權大全[M].中國金融出版社,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