衍生證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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衍生證券(Derivative Security;Derivative Too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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衍生證券(derivative security,也稱衍生證券,衍生工具)是一種證券,其價值依賴於其它更基本的標的(underlying,也稱基本的)變數。目前,包括遠期合約、期貨、期權、互換等在內的金融衍生品被稱為“衍生證券”。
近年來,在金融領域衍生證券變得越來越重要。許多交易所正在進行大量的期貨和期權交易。金融機構與它們的客戶在交易所外的場外市場(Over——the——Counter,即OTC市場)頻繁進行遠期合約、互換和其他不同種類的期權的交易。其他更特殊的衍生證券常常作為債券和股票發行的一個組成部分”,“衍生證券也稱為或有債權(Contingent Claims)。我們經常看到,衍生證券所依附的標的變數是可交易證券的價格。例如,股票期權是一個衍生證券,其價值依賴於股票的價格。然而,正如我們將看到的,衍生證券可以依賴於幾乎任何變數,從生豬價格到某個滑雪勝地的降雪量。”
證券衍生產品可以分為契約型和證券型兩類。
契約型證券衍生品種,以股票、債券等資本證券或者資本證券的整體價值衡量標準如股票指數為基礎,主要包括各類期貨、期權等品種,如股指期貨、股指期權、國債期貨、股票期權等。其特點在於三個方面:
(1)契約型衍生品種是以證券交易場所設計的標準化、規格化的合約的形式存在,而不是以證券的形式存在。
(2)契約型衍生品種不具備融資功能,主要是作為一種風險管理工具而存在。
(3)契約型衍生品種沒有發行人,交易的方式為期貨交易,實行保證金、持倉限制、逐日盯市等交易風險控制措施。
證券型證券衍生品種,是股票等基礎證券和一個權利合約相結合,並將其中的權利以證券的形式表現出來,形成了一種新的證券品種。有代表性的證券型證券衍生品種,包括認股權證和可轉換公司,例如認股權證。
認股權證作為以股票為基礎的衍生證券,是股票和選擇權合約的結合,其中,合約的主體是權證的發行人和權證持有人,合約內容是權證持有人有權選擇是否在約定時間、按約定價格向權證發行人買進或賣出股票的。與一般的契約型衍生產品不同的是,認股權證中的合約,並不是以標準化、規格化的合同的形式存在,而是以證券的形式存在,合約的內容已證券化為權證的基本要素。從法律上看,認股權證作為證券型證券衍生品種,具備證券的基本特征,並由此區別於一般的契約型證券衍生品種。
(1)從證券的基本原理上看,證券品種都是一種特定權利的證券化,如股票是股東權的證券化,債券是債權的證券化,而認股權證系 “選擇權”的證券化,應當屬於證券範疇。之所以稱之為衍生證券,是因為其建立在買賣特定股票的基礎上,以標的股票的存在為基礎,具有衍生性。
(2)與股票和公司債券一樣,認股權證有發行人,設定發行價格,經歷發行和募集程式,具有直接或間接的籌資功能,但契約型證券衍生品種,並無發行人和發行程式,也無籌資功能。
(3)認股權證儘管是證券衍生品種,但其交易方式和股票、公司債券等保持一致,實行現貨交易。上述對認股權證特征的分析,同樣適用於認股選擇權合約和公司債券相結合而衍生的可轉換公司債券,揭示出證券型證券衍生品種的共性特征。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衍生工具的公允價值及其變動形成的衍生資產或衍生負債。
衍生工具作為套期工具的,在“套期工具”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可按衍生工具類別進行明細核算。
三、衍生工具的主要賬務處理。
(一)企業取得衍生工具,按其公允價值,借記本科目,按發生的交易費用,借記“投資收益”科目,按實際支付的金額,貸記“銀行存款”、“存放中央銀行款項”等科目。
(二)資產負債表日,衍生工具的公允價值高於其賬面餘額的差額,借記本科目,貸記“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科目;公允價值低於其賬面餘額的差額做相反的會計分錄。
(三)終止確認的衍生工具,應當比照“交易性金融資產”、“交易性金融負債”等科目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餘額,反映企業衍生工具形成資產的公允價值;本科目期末貸方餘額,反映企業衍生工具形成負債的公允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