估值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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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值日(Valuation 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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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估值日[1]
估值日是指對基金資產進行估值的實際日期,大部分基金每個開放日都對基金資產進行估值,即每個開放日都是估值日。
估值日的確定和暫停[2]
各國因對投資基金的管理制度不同而對基金資產凈值的估值日的具體規定也不盡相同。通常都規定,基金管理人必須每一個交易日或每周一次或至少每月一次計算並公佈基金的資產凈值。
基金估值如遇特殊情況,有權暫停估值:①基金投資所涉及的證券交易場所遇法定節假日或因故暫停營業;②出現巨額贖回的情形;③其他無法抗拒的原因致使管理人無法準確評估基金的資產凈值。
估值日的核算[1]
基金單位資產凈值是制定基金單位交易價格的依據,而證券市場中證券的價格每天都在波動,基金資產凈值也隨之不斷變化,對基金資產進行適時的估值,能夠客觀、準確地反映基金資產是否增值、保值,同時也能夠真實地反映基金當時的實際價值,便於基金單位在市場上交易。估值日是指對基金資產進行估值的實際日期,大部分基金每個開放日都對基金資產進行估值,即每個開放日都是估值日。我國的《證券投資基金會計核算業務指引》規定了以下投資估值原則:①任何上市流通的有價證券,以其估值日在證券交易所掛牌的市價(平均價或收盤價)估值,而估值日無交易的,以最近交易日的市價估值。②未上市的股票應區分以下情況處理:對配股和增發新股,按估值日在證券交易所掛牌的同一股票的市價估值;對首次公開發行的股票,按成本估值。③配股權證,從配股除權日起到配股確認日止,按市價高於配股價的差額估值。④如有確鑿證據表明按上述方法進行估值不能客觀反映其公允價值,則基金管理公司應當根據具體情況與基金托管人商定後,按最能反映公允價值的價格估值。⑤如有新增事項,則按國家新規定估值。估值日對基金持有的股票、債券估值時,如為估值增值,則按所估價值與上一日所估價值的差額,作如下會計分錄:
如為估值減值,則按所估價值與上一日所估價值的差額,作會計分錄如下:
借: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貸: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例:G基金管理公司持有H公司股票200000股,持有I公司股票400000股,2008年3月1日,H公司股票的收盤價為5形股,I公司股票的收盤價為11形股。3月2日,H公司股票的收盤價為6形股,I公司股票的收盤價為12元/股。
3月2日,H公司股票估值增值:
200000股×6形股-200000股×5形股=200000元
I公司股票估值增值:
400000股×12形股-400000股×11形股=400000元
據此,當日對證券投資價值變動,編製如下會計分錄: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H公司股票——公允價值變動 200000
貸: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200000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I公司股票——公允價值變動 400000
貸:公允價值變動損益 4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