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幣發行融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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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幣發行融資是指融資主體通過代幣的違規發售、流通,向投資者籌集比特幣、以太幣等所謂“虛擬貨幣”。其實,代幣或“虛擬貨幣”不具有法償性與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也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
代幣發行融資的規範[1]
一些組織和個人借代幣發行融資之機進行炒作,涉嫌從事非法金融活動,嚴重擾亂了經濟金融秩序。
為此,中國人民銀行、中央網信辦、工業和信息化部、工商總局、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公告明確,代幣發行融資本質上是一種未經批准非法公開融資的行為,涉嫌非法發售代幣票券、非法發行證券以及非法集資、金融詐騙、傳銷等違法犯罪活動。
公告稱,各類代幣發行融資活動應當立即停止。已完成代幣發行融資的組織和個人應當做出清退等安排,合理保護投資者權益,妥善處置風險。有關部門將依法嚴肅查處拒不停止的代幣發行融資活動以及已完成的代幣發行融資項目中的違法違規行為。
與此同時,相關部門將加強代幣融資交易平臺的管理,平臺不得從事法定貨幣與代幣、“虛擬貨幣”相互之間的兌換業務,不得買賣或作為中央對手方買賣代幣或“虛擬貨幣”,不得為代幣或“虛擬貨幣”提供定價、信息中介等服務。各金融機構和非銀行支付機構不得開展與代幣發行融資交易相關的業務。
據介紹,代幣發行融資與交易存在多重風險,包括虛假資產風險、經營失敗風險、投資炒作風險等。七部門提醒社會公眾,高度警惕代幣發行融資與交易的風險隱患,謹防上當受騙,並及時舉報相關違法違規線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