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幣集合理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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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幣集合理財是商業銀行憑藉其信用能力、融資渠道和專業知識優勢,將設定投資對象、投資目標的金融工具出售給投資者,利用所籌集的資金開展投資活動,從而取得相對穩定且高於儲蓄存款的投資收益的過程,同時商業銀行根據合同約定將投資收益分配給投資者。而為人民幣集合理財所設定的金融工具就是人民幣集合理財產品。
人民幣集合理財源於儲蓄,又不同於儲蓄,其主要區別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流動性低於儲蓄。活期儲蓄可以隨時支取,定期儲蓄在損失相應利息的情況下也可以提前支取,而人民幣集合理財產品作為一種有固定期限的理財產品,投資者根據協議一般不能提前支取,只能到期取得收益並按規定贖回本金,以方便銀行或發行機構更好地制定和實施投資策略。二是風險性高於儲蓄。一般而言,在我國對銀行實施嚴格監管的背景下,儲蓄存款基本是沒有風險的,但人民幣集合理財產品理論上來說存在投資風險。也正因為如此,我國監管部門已要求商業銀行在發售人民幣集合理財產品時不能承諾收益,風險由投資者自負。
人民幣集合理財作為一種專業的理財工具,與一般的證券投資相比,其主要區別表現在:一是所投產品相對期限較短,主要集中在貨幣市場,涉及長期的資本市場較少;二是相對於股票等資本市場工具而言,其風險性較低。儘管當前的人民幣理財產品經常不能承諾保本,但是所投產品的特性決定了其風險相對較低。
人民幣集合理財產品的特點主要表現在以下四個方面。
1.信譽相對較高
由於人民幣集合理財產品是商業銀行推出的,而商業銀行在中國所有金融機構中是信譽度最高的,因此人民幣理財產品具有極高的信譽保障。
2.收益相對較高
人民幣集合理財產品可以利用商業銀行在銀行間債券市場上的絕對優勢得到一些特殊的債券品種,從而為客戶獲得較高的投資收益。
3.優惠較多
商業銀行可以利用其特有的優勢為人民幣集合理財產品推出一些獨有的優惠條款。
4.風險較低
購買人民幣集合理財產品的客戶一般是金融知識相對薄弱的普通儲戶,風險承受能力也極低,而商業銀行人民幣集合理財產品信譽很高,基本沒有風險,因此適合普通儲戶把一部分維持生活必需的“養命錢”用於這項投資。
人民幣集合理財產品有以下兩種不同的分類。
(一)按投資期限不同,可以分為普通人民幣理財產品和超短期人民幣理財產品
普通人民幣理財產品的投資期限一般在3個月、6個月、1年和2年之間。以中國建設銀行“利得盈”人民幣理財產品為例,即包括了3個月和1年兩個品種,承諾提供同期整存整取存款實際收益1.68倍的投資回報,且不需要搭載任何定期存款。
超短期人民幣理財產品與活期存款無異,最典型的是7天理財產品。以北京銀行“心喜”7天理財產品為例,該產品的最低資金限額為5萬元,自存入起,每7天按個人7天通知存款的利率自動結息,同時將上一結息日的本息和自動轉入下一理財周期複利計息,並可隨時支取,收益高於活期儲蓄存款的2.25倍;提前支取時,支取日與上一個理財周期之間的天數按活期儲蓄存款利率計息,利息損失不超過7天。
(二)按產品結構不同,可以分為結構型人民幣理財產品和資產連結型人民幣理財產品
結構型人民幣理財產品主要為適應投資者的需要,給不同類型的理財產品設計了相應的結構,如區間累積結構、目標償還結構、提前贖回/售回結構、看漲/看跌結構等,後兩者帶有類似於期權的選擇權性質,又被認為是嵌入了衍生品,所以又稱嵌入型理財產品。
資產連結型人民幣理財產品在發行時即公告投資者理財產品的本息收益將與某個或某些基礎資產價格的表現相連結。常見的資產連結型人民幣理財產品有利率連結、股票連結、商品連結、匯率連結、信用連結、保險連結與混合連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