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审计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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狭义的政府审计成本是指审计机关在审计项目实施过程中为项目的实施而发生的费用支出。广义的政府审计成本是政府在经济管理活动中用于审计支出的费用总和。
政府审计成本的影响因素[1]
影响政府审计成本的主要因素包括:审计项目的重要性和复杂性。审计项目的重要性一般反映出该项目的重要程度,一般来讲审计项目的重要性越强,审计过程中所投入的资金、人力、时间等资源就越多,这些因素的增加势必会带来审计成本的提高。同样,审计项目的复杂性也会对审计成本产生重要影响,对于一些较为复杂或有较强变化性的审计项目,即使制定了预算,随着项目审计的推进也难免会造成预算的追加或减少,从而影响审计成本;审计项目的规模与风险。审计项目的规模大小决定了审计工作量的多少,而审计工作量的多少又直接决定了审计中耗费的资金量,进而决定了审计成本的多少。同样审计风险也是决定审计成本的重要因素,风险大的项目要制定更加详细的审计计划,采取更加严格的审计程序,这势必会增加投入该项目的人力、财力和物力等资源,进而提高审计成本;审计人员的素质。审计人员素质的高低直接决定了审计计划制定的科学性,审计程序执行的有效性,从而决定了审计效率的高低。有一支综合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审计队伍是提高审计工作效率的关键。审计工作的效率提高了,审计成本自然就会降低;审计的方法和技术。审计技术的先进程度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审计效率的高低。随着知识经济时代和信息社会的到来,审计技术不断进步,新的审计方法也相继出现,审计人员只有不断学习和研究新的审计技术方法,才能在审计过程中降低审计成本。
政府审计成本的控制原则[1]
(一)规划性和整体性原则
在进行政府审计成本控制的过程中要有整体规划性的意识,既要考虑到审计成本管理与一般意义上的成本管理的共性,又要突出审计成本管理的个性特征。在制定审计计划时,既要突出重点,在重点项目上安排较多的成本预算,又要注意一般项目和常规项目的预算安排;既有审计工作量的科学测算,又要留有一定的余地,以便将一部分资金和时间用于临时性项目。只有通过这样的整体规划才能合理的配置资源进而起到节约成本的作用。如从审计机关的组织结构上要体现规划性和整体性原则,打破以往分派审计任务的格局实行审计项目组,根据具体审计项目的需要抽调能胜任的审计人员组成审计小组,这样可以避免审计工作分配不合理的问题,解决审计资源浪费的问题,节约审计成本。在具体执行审计工作时,各审计项目组要从整体发展要求出发去分析和设计审计程序,避免重复交叉,应将审计程序作为一个系统,将各种程序的重复、交叉与矛盾减少到最低限度。
(二)重要性原则
我国政府审计的对象众多,如果没有选择的进行审计,审计人员的工作量就太大会疲于应付,既浪费了审计资源,实际的效果也不好。因此,在确定年度审计计划时,要坚持突出重点的方针和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审计理念。审计机关应该以国家中长期发展规划、宏观调控政策,国家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的目标以及当地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为依据,将国家的重大投资项目、
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作为审计重点。审计重点对象确定之后,在执行审计的时候也要遵循重要性原则,即重点审计被审计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及经营管理活动的合法性和效益性,重点审计有权支配公共财政资金的主管领导做出的决策是否有利于国家利益和经济发展的情况。这样可以达到合理使用和节约审计资源的目的。
(三)节约性原则
我国经济效益审计工作的开展体现了我国政府要坚持科学发展观,建设节约型社会的目标。审计工作要促进政府各部门和使用财政资金的其他事业组织在使用公共资金时要讲究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为建设节约型社会提供保障。审计机关作为政府的一个部门在开展工作时也要遵循节约的原则,在不影响独立性的前提下,项目安排要尽可能就地就近。长期以来,为了保证审计的独立性,审计署对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的审计项目安排,多采用异地交叉方式。异地交叉审计往往增加了审计外勤费用,而且由于被审计单位对审计人员来讲都是全新的部门,有很多不熟悉的情况和问题需要去了解,客观上也增加了审计成本。所以。在不影响独立性的前提下,应尽可能安排就地就近审计。 (四)重质量及创新性原则
加强审计成本管理和控制必须以保证审计质量为前提,只能在保证审计质量的前提下讲成本控制,而不能只讲成本控制不讲审计质量。否则审计成本虽然得到了控制,审计质量却下降了,其审计风险将不堪设想。如经济责任审计中,为了赶时间赶进度,致使取证不足、定性不准,而作出了与事实不符合的结论,就会影响对于部的正确使用,甚至会造成严重后果。同时在进行审计成本管理时必须坚持创新性原则,做到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积极引进先进的管理理念和先进的技术方法,解决当前越来越重的审计任务与审计资源相对有限的矛盾,实现审计资源有限条件下审计产出的最大化。
政府审计成本的全息思考[2]
所谓政府审计成本全息思考,就是全面反映和剖析审计成本的所有信息,运用联系的观点、发展的眼光、细节的思维,多维度开展研究分析,谋求审计成本科学管理。一是强调系统性。运用全面、联系的观点,把审计成本研究置于整个经济社会发展宏观背景之中,将整个审计过程,整个审计机关纳入成本管理的范围,不能孤立、局部地进行成本研究和管理。二是强调战略性。运用动态和发展眼光,不把成本视为一成不变的模型,而根据不同时期、不同阶段、不同动因的具体情况采用动态成本策略。不片面讲求节约,而从最终效益入手进行成本控制。三是强调层级性。运用链条和细节的思维,将成本管理控制与审计整个价值链联系起来,与审计机关人流、物流、信息流结合起来,明确成本管理环节之间的联系,关注成本管理的每个细节,提高创造价值、降低成本的可能性。
一、充分运用当代经济学原理,多维度研究分析政府审计成本,为政府审计成本战略抉择提供科学依据和理论佐证。
理论是实践的先导。恰当理解和认知关于政府审计成本的基础性原理,对于更好地结合我国国情研究分析审计成本是不可或缺的环节。
成本效益分析方法。按照美国经济学家加里?贝克尔的理解,人类一切行为其实都蕴含着效用最大化的经济性动机,都拥有尽量小的成本换取尽量大的收益要求。审计在提供公共物品、满足不同偏好,实现行政目标的行为过程中,无论是行政组织构筑、人力资源重组、物力资源占有,还是审计法定职能的履行等方面都有一个成本耗费问题。为此,审计应以成本效益观念作为支配思想,从“投入”与“产出”的对比分析来看待“投入(成本)”的必要性、合理性,真实准确计量人力成本、物力成本、管理成本和决策成本,以尽可能少的成本付出,创造尽可能多的使用价值。
多动因理论。成本作为价值创造过程中的一种代价,是多重动因共同作用的结果。成本动因或多或少能够置于控制之下,控制成本不是控制成本本身,而是控制引起成本发生和变化的原因。识别和分析成本动因有助于认识成本形成和变化的原因,为强化成本管理提供了有效途径。库珀和卡普兰于1987年第一次提出了“成本动因”(cost driver,成本驱动因子)的理论,认为成本在本质上是一种函数,是各种独立或交互作用着的因素(自变量)合力驱动的结果。从这一观点出发,应从审计所处的社会环境和审计自身等方面认真分析审计成本动因,综合分析和协调处理影响审计成本的各类因素,寻找成本控制途径。
BPR的基本思想。BPR即Business process reengineering,业务过程重构之意,是生产运作系统设计的新思想和新方法。其基本思想是过程导向,主张对业务流程进行根本再思考和激烈再设计,打破传统的思维方式,突破部门间的界限,将分散的在各功能部门的任务整合成过程流。强调组织应以业务流程而不再是以职能部门为中心,以实现绩效的巨大提高。审计部门运用BPR的基本思想,改良审计体制带来的诟病和破解工作实践中的难题不失为一种上策。
泰罗科学管理原理。科学管理之父——泰罗认为科学管理的根本目的是谋求最高劳动生产率,最高的工作效率是雇主和雇员达到共同富裕的基础,要达到最高的工作效率的重要手段是用科学化的、标准化的管理方法代替经验管理。泰罗认为最佳的管理方法是任务管理法,也被称为“积极性加刺激性”的管理。并提出了实施科学管理的核心问题——精神革命,即对于雇主而言追求事业的发展,对于雇员而言充分发挥个人潜质,满足自我实现的需要。泰罗的科学管理理论,适用于人类的各种活动,从最简单的个人行为到企业和行政管理。当前,对于相对比较清廉的审计部门而言,大力推行科学管理,充分激活干部潜力对于控制审计成本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基于经济社会发展态势而言,我国政府审计与其作为政府序列的监督身份相比较总成本偏低,但个体成本虚高的现象也不无存在。
1、在我国经济社会处于战略转型期,政府审计成本总量不相匹配,审计能力和工作效率难以有效提升。改革开放三十年,我国经济跃至世界第四,平均增速 9.7%,经济社会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是,在快速增长的同时,我国经济生活中还存在尚未解决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特别是去年以来,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面临严峻的形势,目前处于战略转型期。为了扩大内需、提振经济,中央密集出台了“国十条”、“金融九条”等一系列宏调政策措施。审计作为经济社会的免疫系统,维护国家经济安全、促进政策措施落实是法定义务。政府审计成本投入总量必须与审计在整个社会经济权责结构中的地位相匹配,否则,过低的审计成本总量必定是以牺牲审计能力和工作效率为代价。
2、从我国政府体系构造上来分析,政府审计成本尚不能完全保障法律法规赋予审计监督职能的发挥,审计职能被虚置。国内外专家认为,政府体系构造应包括决策、执行、监督三个系统。从审计对象来看,政府机构五级设置,规模大,部门多,全国审计机关仅有8万多人,而面对的审计对象却有百万个之多。据资料载,中央一级预算单位有100多个,每年审计覆盖面为50%左右,二三级单位和中央垂直管理单位审计覆盖面则更小,甚至有的从未审计。从审计总量看,2007年财政总收入为51304.03亿元,增幅达32.4%,且近几年财政支出年均增长16.7%。此外,还要开展企业、政府投资、经济责任和绩效审计等。而现有的政府审计成本投入难以保障审计法定职能的发挥,审计真空必然存在,审计职能在一定范围和时段被虚置。
3、社会对审计需求旺盛与政府审计供给不足的矛盾日益突出,明显有悖于市场供需规律。供需理论认为,审计发展的关键是审计供给与社会需求关系的协调平衡。审计是一种提供特殊公共服务的活动,其最终“产品”是广义上的审计信息。政府、人大、社会公众以及投资者、债权人等审计信息使用者,从各自对审计信息的价值取向提出审计需求。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党委、政府和人大,以及社会公众对审计的需求和期望也越来越高,期待审计在政府绩效、行政问责、国家安全、环境保护等新领域发挥作用。而目前我国80%地市县区审计机关经费不足,人员编制过少,审计手段落后,供需矛盾十分突出,审计有效供给能力偏低,明显有悖于市场经济规律。
4、政府审计有效产出不足反衬了审计成本虚高,同时个体成本偏高的现象也不容忽视。衡量审计成本的高低不单是以审计成本的总体发生额为标准,还要与其相应的有效产出相比较。目前,审计有效产出不足,造成了审计成本虚高的假象。一方面,审计产品数量不多,质量不高,很多单位部门没有审计,很多深层次问题没有发现,审计整改乏力,审计的广度、深度、力度不够;另一方面,产品深加工不够,附加值不高,缺乏对现有的产品进行综合利用。同时,审计产品没有迎合市场需求,服务对象单一,服务层次较低,很多价值没有体现。此外,少数审计机关行政成本和个别项目成本偏高的现象也大量存在。
三、无论是理论预期还是时代背景都一再表明,我国政府审计应全面开展审计成本筹划,持续有序提升审计能力,积极谋求有效控制成本和审计功效最大化的动态平衡。
(一)以社会需求为目标,扩编增效,保障供给。
需求促生供给,供给必须保障。我国立法机构、党政机构及社会公众等对审计的需求,是政府审计产生和发展的原动力。特别是目前改革步入“深水区”,灵活审慎的宏观调控政策付诸实施,和谐社会的构建,审计需求表现出了一种不可遏制的势头。政府审计必须遵循市场供需定律,全面提高审计供给能力,确保有效地提供产品服务。一是确立以满足社会需求为导向的审计供给工作思路。要以满足社会需求作为唯一的和最高的目标,充分认识社会需求是审计生存的基础,以积极的姿态最大限度地、及时地提供高质量的服务,否则,继续生存面临困境,将被经济社会淘汰出局。二是开放审计产品供给市场。制定审计项目计划要充分征求党委、政府和有关单位的意见和建议,根据需求组织生产,有效供给,否则产品就没有市场,没有价值。三是适度扩编。随着经济总量扩张、社会发展,审计力量不足的矛盾将更加尖锐,因此要适度扩编。2008年,国务院出台各部门“三定”方案时,唯一没有减少编制反而给审计署增加编制300个。各级政府都应适度增加审计编制。同时,审计机关要以继续教育和培训为平台,加速审计干部队伍知识更新、结构优化、素质提升,全面提高审计能力。四是加强审计经费保障。审计经费要全额纳入规范部门预算,积极改善审计工作环境。并且,条件好的地方,还要制定经费奖励政策,充分调动积极性,最大限度地提高审计供给能力。
(二)以流程重组为核心,科学管理,全面控制。
审计产品服务是通过具体的审计业务流程完成的,所以高效率、低成本的审计必须要一个高效的审计业务流程的配合。受审计资源的限制,审计机关要有效控制成本,必须科学整合资源,设计最恰当的业务流程,并对整个流程的各个环节实施有效控制。一是要再造业务流程。打破传统思想,重构整合审计管理流程、业务流程、价值流程、人事流程、信息流程,建立起运转有序、信息通畅、灵活高效、反应迅速的工作体系,为成本最小化提供组织载体。具体讲,可以进行四个层次的改造:根据被审计单位的业务循环改造审计业务流程;实现审计人员分工专业化;合理设置内部机构,合并简化附属机构;整合与利用外部审计资源。二是要科学管理。标准化的概念来源于生产领域,逐渐渗透到执法领域。推行审计标准化管理,从成本定额、成本计量、审计作业、审计成果都制定科学、合理、可行的标准并制度化,逐步建立科学的审计成本核算数字化模型,促使审计各项管理工作达到合理化、规范化、高效化。三是要全程监控。实行事前控制,科学合理确定审计计划和编制项目成本预算;以预算成本执行为依托,加强审计实施实时监控,高效地完成各项审计任务,提高审计质量;强化反馈控制,开展对比分析,与成本预算、控制标准相比较,发现问题,分析原因,采取措施,以防止问题的再度发生。同时,要大力推行干部自主管理,有效发挥干部道德品格在成本控制中的积极作用。
(三)以成本否决为导向,扩大成果,附加价值。
成本总是相对于产出(成果)而言的,成本否决实质就是追求最大成果。于审计而言,审计机关不应片面追求成本最小化,而应追求审计成果数量和质量,功效与价值,合理分摊和转嫁审计成本。按照规模经济的思维,加大审计力度,产出更多成果的基础上,不断扩大和提升成果,实现审计结果循环使用,全方位增值审计成果,实现社会效益最大化。一是要在决策管理上实现增值。建立审计结果跟踪落实制度,促进被审计单位采纳建议,整改问题,加强管理。加强对审计情况的综合分析,向上级提供尽可能多的有价值的信息,使更多的审计情况进入领导的决策圈,在服务宏观管理决策体现审计成果价值。二是在推进制度法规完善上实现增值。要从依法行政的角度和着眼社会民主法制建设未来,善于从体制机制制度上发现和研究问题,利用审计掌握的资料对我国经济进行制度层面和法制层面的分析和探索,推进制度建设和法制完善。三是在扩大社会外部效应上增值。加强审计宣传,稳步推进审计公告制度,开放审计监督成果,放大审计成果外部效应,实现审计成果社会共享和利用的最大化。
政府审计成本控制中存在的问题[1]
(一)政府审计部门对于成本控制的意识薄弱。政府审计部门作为我国政府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是对我国财政支出和使用情况进行监查,对其他部门进行监督审计。而对于审计部门自身的监督和审查工作则很少,对其自身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则缺少有效的评价标准。目前虽然审计署对审计成本控制有所加强,但审计机关的审计人员还没有真正树立起成本控制观念,没有把投入与产出、成本与效用结合起来考虑,部分审计机关只注重一年完成了多少审计项目、收缴财政数量、罚款收入等指标,而不注重对自身效率的考察,导致制定计划不讲科学性,随意变更审计计划的现象时有发生。
(二)政府审计资源的配置不合理。目前我国政府审计总体上资金、人力和时间等审计资源的投入不足,但同时也存在对这些现有审计资源缺乏有效的整合利用。对审计项目的工作量和可用的有效审计资源没有进行准确测算,具体落实到审计项目时由执行单位自行安排,基本上是“有则多配、无则少配”,尚无审计项目与审计资源消耗的参考标准。由于缺乏对资源与任务的总体把握和分配,使得对审计对象的监督缺位与重复监督的现象并存;由于任务与人员不匹配,形成了资源不足与资源闲置现象并存;由于审计力量调度不当、分布不均等情况,致使审计项目审得不透,既加大了审计风险,也使投入的大量审计成本未能发挥其效用,无法有效降低审计成本。
(三)政府审计计划和程序的制定缺乏科学性。审计计划是指导审计工作进行的纲领,也是设计审计程序的依据。而审计程序既是保证实现审计目标的手段,也是审计成本的直接决定因素。如果审计计划的制定不科学、不合理,则会导致审计程序繁琐;审计程序的执行重点不突出就会提高相应的审计成本,从而导致审计资源的严重浪费,增加不必要的审计程序,增大审计成本。我国的审计计划还没有形成一个科学、系统的管理体系,很大程度还处在一种粗放管理状态,相当多的审计机关实际上是有计划无管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缺乏科学的预见性,缺乏对客观情况的科学分析判断而导致审计计划制定不科学、计划执行效果差的情况屡见不鲜。经常是付出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而审计成果不尽理想,甚至一无所获。
(四)政府审计成果未能有效地利用。政府审计成果主要是指政府审计报告,以及被审计单位按照执行审计决定所节约的成本、避免的损失和效益的提高或者揭发的重大违法案件,及时移交司法机关立案查处所避免的社会损失。审计成果扩大就可以相对降低审计成本,而审计成果不理想则会相对加大审计成本。在当前审计工作中,扩大审计成果的挖掘不够充分,措施不够得力,应出的审计成果被埋没的情况较为普遍。
(五)政府审计缺乏有效激励措施。目前审计机关仍然采用传统的薪酬制度,未能根据审计人员的绩效进行相应的奖惩。由于审计人员缺乏激励机制,对审计成本的节约或浪费得不到相应的奖惩,甚至得不到客观的评价,因此,审计人员的主观能动性在某种程度上未能充分发挥。从而导致目前以审计组为单位的审计项目成本控制基本上处于被动状态,效果不尽理想。
(六)政府审计任务繁重和审计资源不足。20多年来我国审计事业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尤其是近年来审计公开的力度逐步加大,透明度不断增强,社会公众对审计监督的期望也越来越高。新修订的《审计法》又进一步扩大了政府审计的范围和审计内容:将审计监督范围中的“国家的事业组织”调整为“国家的事业组织和使用财政资金的其他事业组织”;将“国家建设项目”调整为“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新增了经济责任审计和效益审计,并且经济责任审计的范围也扩大到“对国家机关和依法属于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政府审计范围和审计内容的扩大,无疑会增加政府审计的任务。
政府审计成本控制的对策[1]
(一)加强审计成本控制的意识,改变审计人员的激励措施
审计成本控制意识的提高是控制政府审计成本各种措施的前提,没有审计成本控制意识的提高,其他一切措施皆是空谈。这需要加强对政府审计机关人员的成本控制教育,让其认识到控制成本的重要性。同时要逐步改变审计人员的薪酬评价标准,把成本的节约纳入到薪酬评价体系中来,从而提高审计人员参与成本控制的积极性。审计机关要树立审计成本意识,要做到审计成果以审计成本为前提和基础,建立“审前调查有概算,正式进点有预算,审计过程有核算,项目结束有决算”的项目成本管理机制,强化审计项目成本控制。通过薪酬制度的改革激励审计人员参与审计成本管理,促进以审计组为单位的“预算有约束、执行有标准、决算有考核”的成本管理体系的形成,建立长效控制机制。
(二)整合各种审计资源,提高审计工作效率
整合审计资源的利用状况直接决定着审计成本的高低,加强审计组织内部及外部相关资源的协同和联动,促进现有审计力量与审计对象的最佳结合,也是审计成本控制的重要手段。一是计划安排要明确目标,突出重点,将有限的资源用于重点领域。这就要求审计机关必须在现有资源的条件下认真选定审计重点,充分发挥审计资源效用。要将突出重点的思想贯穿于审前调查中,体现在审计方案上,反映在审计实施中,运用于分析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上。只有这样,才能使“全面审计、突出重点”落实到位,从而提升审计成果水平。二是加强调查研究,全面深入把握被审计对象或事项的情况。对某些事关国民经济全局的项目或资金,组织全行业、全系统或全国范围内的分层次审计,是整合审计资源的重要手段。可在无需增加审计资源和力量的情况下,也能从更高层次上、更加深入地发挥审计监督的作用。三是注重利用审计机关外部资源,既包括其它审计机关的资源,也包括法律法规所允许使用的被审计单位的内部审计机构的资源,还包括聘请专家参与审计。
(三)改进审计手段与方法,提高审计队伍的素质
大力引进、吸收、使用和推广先进的审计思想与方法,积极探索信息化条件下新的审计方式和方法,提高审计机关技术装备水平,不断改进现有的审计技术方法,增加审计工作的技术含量,总结审计实践中形成的行之有效的技术、技巧、经验与方法等,以求在不增加或不大幅度增加人力、财、物的投入的情况下,较大幅度地提高审计效率和效果。如采取抽查与详查相结合,逐步由账项基础审计、制度基础审计向风险基础审计过渡,充分利用内部控制评估、风险评估、抽样审计等一些先进的方法,将重要性水平的运用、分析性复核的运用贯穿于整个审计实施过程。对一些非重要的项目,用分析性复核程序代替详细测试,强化项目成本控制。同时审计机关要定期对审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不断使其获得现代管理、现代审计的新知识,也会增强审计能力和提高审计水平。
(四)充分利用审计成果,发挥审计资源效益
长期以来审计人员忽视对审计结果的利用和管理,使得很多有价值的审计信息被束之高阁,造成审计资源的浪费。在审计成果的挖掘利用方面,一是要实行审计结果公告制度。对所有审计和审计调查项目的结果,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及其他不宜对外披露的内容外,全部对社会公告,实现审计成果的社会共享和利用的最大化。二是建立审计结果跟踪落实制度。审计不仅要查出问题,还要促进问题的解决落实。所以,加强审计成本控制,还要强化对审计决定和审计意见落实情况的跟踪检查,做到查出一个问题,就及时处理解决一个问题。
(五)实行审计预算管理,加强成本动态控制
预算是成本控制的一种好方式,审计经费预算来源于每个具体项目成本费用的总和,每个具体项目的成本费用又是根据项目要达到预期目标所测算的工作量计算得出的。每个审计项目的成本控制要从立项开始,抓住主要矛盾,统筹作出安排。实行审计项目预算管理就是计划编制部门以审计项目计划为基础,按照经费预算与审计任务相匹配的原则,测算审计成本、核定预算。在准确评估、判断审计成本效益的基础上,作出适当的审计项目选择。在制定科学的审计预算基础上,设立审计项目明细账,分项目核算审计成本。
(六)严格审计质量管理,减少项目费用支出
首先要做好审前调查。一方面是摸清总体情况和业务流程,另一方面是初步把握住被审计项目存在的几方面主要问题,掌握管理上的薄弱环节。只有进行了充分的审前调查,才能在正式审计时集中力量,直奔主题和重点,从而减少现场审计时间。其次要写好审计方案。审计方案不仅要目标明确,还要指标详尽,并尽可能地量化。要对现场取证、写审计日记和工作底稿、中期汇报、业务会议、分析证据和底稿、报告初稿、报告征求意见等工作所耗费的时间及各审计事项的最迟开始时间、最早结束时间等做出具体安排;在人员安排上,必须合理搭配有不同专长的各类人,明确完成任务需要什么样的人,各类人的具体人数;在经费的安排上,要编制审计外勤经费预算等。另外,还要加强现场审计管理。坚持推行审计日记制度、审计报告制度和审计责任制度。
(七)坚持成本效益原则,科学编制审计计划
必须坚持成本效益原则与全面履行职责原则相结合,科学安排审计项目计划。在编制计划时,应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为与不为的判断标准就是成本效益原则。一是明确目标,突出重点。要密切审计行政与科研部门的关系,做到成果共享,使审计项目的制定更加突出热点、重点。在计划安排上,必须遵循“全面审计,突出重点”的原则,要根据现有的审计力量,围绕中心任务,本着轻重缓急的原则,有计划地安排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资金的审计,加强统筹安排,而不是简单地对被审计对象轮流排队。二是要适度加大审计调查的比例,审计调查相对于全面审计来讲,所解决的问题更突出,结果更深入,审计资源使用更少。三是在不影响独立性的前提下,尽可能按照就近原则安排审计项目。因为长时间、远距离地调动审计人员,仅交通费就是一笔可观的支出。四是要改变目前审计项目计划要素不完整、内容粗略的状况,细化计划内容。五是要逐步建立科学测算审计项目工作量的模型,综合考虑审计项目性质、审计目标要求、被审计单位有关情况、审计人员数量和素质,参考以前年度实施同类项目的实际工作量,并征求业务司和项目执行单位意见,合理确定项目工作量。
(八)结合开展审计调查
审计与专项审计调查作为实现审计监督职能的方式,相互之间既有区别也有密切的联系,承载着国家审计的重要使命。审计署在2003年至2007年审计工作发展规划中提出了“两个并重”的要求,即“实行审计与专项审计调查并重”,“争取到2007年,专项审计调查占整个项目的一半左右”。在对被审计单位进行审计之前,开展专项审计调查有利于在审计计划安排上做到有的放矢,使审计机关做到对重点项目重点审计。对被审计单位实行审计前调查,并结合以往的审计成果,一方面可以防止被审计单位由于谙熟审计模式而采取对策;另一方面审计机关可以通过了解的情况,找到新的突破口,这样既节约了审计成本,也有利于审计职能的发挥和审计权威的树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