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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商业网点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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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的概念

  城市商业网点规划是指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商业发展的内在要求,在充分反映城市商业发展规律的基础上,对城市未来商业网点的商业功能、结构、空间布局和建设规模所做的统筹设计。

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的理论基础

  1.区位理论

  区位理论是关于企业产业的地理位置及区域分布和变化的理论。主要有:

  (1)工业区位理论

  关于工业企业空间位置选择规律的理论。工业企业的空间分布受众多因素影响,这些因素在特定场所的组合构成区位引力场,工业企业依据一定原则选定其最佳区位,从而实现其经济目标(最低成本、最大利润或其它既定目标)。

  工业区位论即研究这些区位因素对工业企业布局的影响过程,及工业区位选择的各种原则。它是由德国韦伯于1909年提出,其核心为区位因子决定生产场所。他从运输成本、劳动力成本和聚集因素等方面说明了工业区位移动的规律。

  (2)市场竞争区位理论

  市场竞争区位由瑞典经济学家帕兰德于1935年提出。

  他从市场的角度来研究区位形成与变化,认为人口的分布变化和新技术、新产品的引进都可以打破原有的市场平衡,改变市场和产业的分布状况。

  (3)贸易边界理论

  贸易边界理论由费特于1924年提出。他认为,任何工业或商业企业竞争力都取决于销售量,取决于消费者的数量和市场区域的大小。两个企业的贸易边界由双方的价格,成本之比所决定,价格或成本相同,贸易边界在两个企业的中央;价格或成本不同,市场边界偏向价格或成本高的一方。

  (4)中心地理论

  中心地理论由德国地理学家沃尔特·克里斯泰勒于1933年提出。他将向周围区域居住的人口供应物品和劳务的地点称为中心点,而消费者到中心点购买商品的成本随离中心点的距离增加而增加 当距离大到一定的限度,消费者就会转向其他距离较近的中心点购买,这个最大距离就是市场边界。在单个企业的情况下,生产区域是圆形的,而在有许多企业的情况下,市场变成相邻的六角形。他还将中心点分为不同的级别,级别由企业维持生存必需的最低收入—— 门槛所决定。门槛越低,需要的最低光顾人口越少,市场的区域也就越小,中心点的级别也就越低。一定区域的中心点的多少与中心点的级别有关,级别越高,中心点的数量越少,级别越低,中心点的数量就越多。

  (5)市场区位理论

  市场区位理论由廖什1939年提出。他认为市场完全是经济力量内部作用的结果,市场区域取决于企业经济力量的扩大和收缩。由于产品价格随距离的增加而增加,而消费者的购买数量随价格的增加而减少,直至为0。廖什的市场区位理论其实质上是对克里斯泰勒的中心位置理论的补充,但它在研究土地利用问题上,加入一个重要的经济因素,即利润,以便更密切地结合经济发展形势,使得土地的利用更趋合理和高效。

  2.商圈理论

  商圈,是指店铺以其所在地点为中心,沿着一定的方向和距离扩展,那些优先选择到该店来消费的顾客所分布的地区范围,换而言之就是指零售店铺或商业街吸引顾客的空间范围,或者来店顾客的地域范围。克里斯泰勒的中心位置理论和廖什的市场区位理论都论证出了六边形的市场区域,都认为一个商业企业的服务空间范围是有一定限度的,由于这个限度的存在,使得在该商业企业周边存在一个以其为中心的区域,该区域在零售学中,就称之为商圈。商圈的规划与定位不仅仅是商业布局的问题,它还直接关系到城市多样化的产业结构,正确分析现有商圈的发展态势、合理预见未来商圈范围的变化,对商业网点布局规划工作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3.集聚效益理论

  俗话说:店多成市。通过商店集聚、人流客流集聚和各种经济活动的集聚,能够产生集聚经济效益。当地理上的紧密接近,能为企业产生外在利益时,就出现了集聚经济效益。在商业网点规划方面,集聚经济效益具体表现为:商店或服务设施的集聚;人群和客流的集聚能够产生市场规模效应;集聚能够促进商店的专业化分工提高经营效率;集聚能够提供更为广泛的辅助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集聚能够促进有才能企业家的集聚等;产生吸引和辐射效应等。同时,集聚形态和地理位置的不同组合,形成了特定的城市商业布局形态。

  4.级差地租理论

  2O世纪6O年代,加纳应用级差地租理论,他认为,具有高门槛的商业职能,具有较高的支付地租能力,因而能够居于城市中高地价的地位。加纳模式的要点为:按城市土地级差地租的能级,商业布局分为城市中心区、社区和街区等若干等级;在城市中心区域,具有最高门槛的商业活动,占据了地价最高的土地,并按照门槛递减的顺序,在其周围依次环绕其它商业职能活动;任何商业中心的核心区,总是被那些能够显示该商业中心最高级别的职能部门所占据,其它商业职能则按照门槛大小的系列排列;随着商业中心级别的提高,低级职能部门占据的位置,将越来越被排斥到商业中心的边缘,即地价较低的地方。级差地租理论是通过市场土地和商业房屋的供需关系,即土地价格或房租价格的信号,推进商业布局的合理化调整。

  5.提升生活价值与和谐理论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现代商业规划应包括社会功能、城市文化、城市建筑风格和城市历史等方面的内在和谐。我们发现,消费者满意度,不再满足于消费物品,而是逐渐转向对提升生活价值的体验。这就要求商业规划能够体现多方面的和谐,如多元化需求与服务功能的和谐;城市商业网络与等级体系的和谐;消费者偏好与企业特色经营的和谐;个性化建筑与地区文化的和谐等,从而为人们提供优质的综合消费服务。

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的主要内容

  城市商业网点规划是一门多学科交叉的学科,涉及面广,规划内容多。商务部关于印发《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编制规范》的通知(商建发[2004]180号)中指出,城市商业网点规划是指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商业发展的内在要求,在充分反映城市商业发展规律的基础上,对城市未来商业网点的功能、结构、空间布局和建设规模所做的统筹设计。柴小青认为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内容包括城市商业中心、区域商业中心、社区商业以及商业街的布局和规模;各类商品交易市场以及物流基地的建设、调整与改造;商业业态结构、商业组织形式商业服务网点规模、商业发展与城市人文环境相协调,商业设施服务定位规划等。刘星原认为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的主要内容包括为城市的整体市场交易功能以及不同商业区域性功能的培育、建设与发展进行规划,对关系城市交易功能有全局影响的重要市场、街区、商区等进行规划,为继承、培育和突出城市优势和特色而进行的针对性规划,为便利居民的生活消费,对零售和服务布局进行规划。

  编制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应当在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发展规划的指导下,在充分了解城市商业网点发展现状的基础上,结合城市商业网点发展的趋势,站在城市可持续发展的角度,以商业网点的空间布局为核心构建城市商业网点体系。其核心内容是商业网点空间布局,商业业态规划及激励与规制政策。

  (一)商业网点空间布局规划

  商业网点空间布局是指在综合分析城市商业网点分布现状、客流规律、交通状况、商业环境、历史传承、城市规划等因素的基础上,对城市商业资源在空间上做出的统筹安排与配置。具体来说,它包括宏观(面)、中观(线)、微观(点)三个层面。

  1.宏观层面——确定城市商业中心等级体系

  根据中心地理论,结合我国城市商业空间结构研究成果¨。。和我国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的实践,城市商业中心等级按照主要商业功能、规模和辐射能力可以分为市级商业中心(一级商业中心)、区域商业中心(二级商业中心)、居住区(社区)商业中心(三级商业中心)三级,它是我国目前大多数城市基本的商业结构体系。

  根据城市商业发展的需求,一般城市可以发展1—3个市级商业中心(一些特大城市例外),若干个区域商业中心,而居住区(社区)商业中心的发展则不受数量的限制。在编制城市商业网点规划时,必须对三级商业中心的功能做出明确的定位,实现差异化发展,切忌重蹈计划经济时代“大而全”、“小而全”商业布局的覆辙。一般而言,在自由竞争条件下,根据级差地租理论,由于不同业态的商业网点对地价的承受能力有别,会相应选择与其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商业中心,由此形成功能各异的商业中心。

  市级商业中心的主要功能是满足全市居民及外来人口(包括游客)高档次,特殊类型商品的需要,人们在此更多地追求休闲,娱乐与享受。因此,市级商业中心在业态发展上应该强调高档化、精品化、时尚化,重点发展名店、特色店、老字店、百货店及餐饮娱乐网点等,由于地价较高一般限制设置占地面积较大的大超市与仓储式商店

  居住区(社区)商业中心属于属地商业,其主要功能是满足当地居民日常生活用品及与一般消费品及服务的需要。因此,其商业网点发展应该强调便民化、大众化,重点发展日用品店、便利店食杂店、水果店、书报刊亭以及理发店、维修店等商业网点。

  区域商业中心在规模等级和功能定位上都介于市级商业中心和居住区(社区)商业中心之间,可结合各区域的特色,以及商业发展的基础条件,分别突出购物、交易、餐饮、娱乐、文化休闲、服务等功能,形成各自特色。需要特别注意的是,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在一些城市已经出现“逆城市化”端倪,为此,在编制商业网点规划时,必须高度重视这一趋势,适度超前规划,在城市的新兴发展区、工业区等人口集中区域促进居住区(社区)商业中心的形成,有条件的区域可以超前规划区域商业中心。

  2.中观层面——商业街区的空间布局

  现代商业街是重要的城市商业网点空间形态,是城市商业的缩影和窗口。商业街的规划、建设与发展是发展现代商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的重点之一。在规划商业街时,要求在对现有商业街现状分析(现有商业街空间布局、数量结构、发展特征等)的基础上,对未来商业街的发展方向、总体布局、发展重点以及对商业街的建设、改造、提升与完善等方面给予引导,并提出相应措施,尤其对如何突出商业街特色、营造美观的商业景观、丰富文化和传统内涵以及发挥旅游功能等提出了相应对策,以促进商业街有序稳定地发展。同时,要注重商业街配套设施的建设(包括交通设施、公用设施、绿化设施、卫生设施、信息设施、景观设施等)和购物环境的改善(配备相应的旅游休闲、餐饮、娱乐等设施)。

  3.微观层面——大型商业网点布局

  规划《城市商业网点规划资料汇编》规定,大型商业网点面积的标准按各城市实际情况由当地主管部门确定。纵观我国各地商业网点规划实践,大型商业网点一般是指营业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的商业网点,主要包括大型百货店大型综合超市购物中心(ShoppingMall,简称SM)、仓储式商场和大型专业店等业态。大型商业网点在促进城市繁荣、改善购物环境、满足居民消费需求、提升商贸流通业竞争力和增强中心城市商贸功能等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但大型商业网点的发展也会带来诸如加大城市交通压力、威胁中小商业网点生存发展等问题,需慎重设置,不可盲目发展。

  大型商业网点布局规划,必须在坚持统筹兼顾、重点突出、特色明显、以人为本等原则下,在综合考虑城市已有大型商业网点空间分布、人口分布及变化、集聚效应、交通条件和消费者行为的基础上,根据大型商业网点与人口的对应关系布局(具体对应关系可参考《城市商业网点规划资料汇编》)提出大型商业网点空间布局导引和分区、分业态的数量调控导引,并在此基础上提出重点提升和新建的大型零售网点发展规划(选址、营业面积、功能定位、相关配套设施等)与建设时序。

  (二)商业业态发展规划

  我国城市商业网点发展规划兼具空间布局规划和产业调控双重职能,因此对商业主要业态(批发业零售业)进行规划也是商业网点规划的主要内容之一。

  1.批发业发展规划

  (1)批发企业发展规划。

  批发企业是批发业发展的主体力量。批发企业发展规划应以批发企业现代化改造、龙头批发企业的培育为方向。随着流通产业结构及商品供求关系的变化,传统批发企业已逐渐不能适应,要求批发商业具备新的、相应的功能。规划应引导批发企业应尽快从单纯的商品供给调整中解脱出来,成为生产企业的“销售代理者”和零售业的“购买代理者”,引导总分销、总代理等新型批发企业发展,鼓励发展以农产品为主的食品专业配送企业。

  (2)专业批发市场发展规划。

  专业批发市场是指一种或若干种商品经营者和商品购买者人内,集中、公开、独立地进行交易的固定场所。在城市商业网点规划中,专业批发市场规划主要包括农副产品市场和工业消费品市场

  顺应现代流通发展趋势,农副产品市场体系规划应以布局调整、资源整合、功能创新为发展思路,加强农副产品市场的软、硬件建设,包括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物流基础设施、农产品准人制度等的建设,创新交易方式,引进拍卖期货等新型交易方式等。

  工业消费品市场建设规划应以调整、改造、提高商品档次和服务质量为发展思路,结合各区域产业特点,培育一批规模大、功能全、辐射广的基地型、区域性工业消费品市场。

  此外,编制城市商业网点规划时,必须对各专业批发市场(包括新建、整合、改扩建等)的功能定位、建设规模、建设地点、建设年限与时序等有相应的界定,以增加规划的可操作性。

  2.零售业发展规划

  根据《国家零售业态分类标准》(GB/T18106-2004),我国零售业态从总体上分为有形店铺零售业态和无店铺零售业态。城市商业网点规划一般是对实体网点进行规划,零售业态主要是指有形店铺零售业态,主要包括食杂店便利店折扣店、超市、大型超市、仓储会员店、百货店、专业店专卖店家居建材商店购物中心厂家直销中心等业态。

  零售业作为城市商业网点的主要构成部分,其数量多、分布广、差异性大、灵活性高,如果从空间上与数量上对其发展作为规划显然是不现实的,也不是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的本意,且在商业网点空间布局规划中,无论是商业中心还是商业街,其本质都是商业业态的动态组合的反映,而大型商业网点规划已经对一些大型的零售业态的空间布局(规模、数量、选址等)做出了明确规划。

  因此,对于零售业态的规划不宜过细,应从大处人手,只需对各商业业态的布置原则、设置导向做出相应的界定即可,这样既可增加规划的灵活性,又能为商务主管部门管理商业网点提供参考,使规划不失可操作性。

  (三)激励与规制政策

  1.商业网点规划中的激励政策

  我们这里讲的激励政策是指政府在商业网点发展过程中实施的各项优惠政策与保障措施。在优惠政策方面,对于重点发展的行业与业态,政府可以在行政审批税收、投融资政策、用地政策等方面给予一定的扶持。在保障措施方面,政府应该在商业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商业企业流通(商流物流信息流)标准化体系构建,商业中介组织培育等方面积极作为,营造良好的经商环境。

  同时,抓住当前城市商业发展中急需解决的问题和需要重点发展的内容,制定专项规划,如物流规划、农产品市场体系规划、商业信息化发展规划等子规划。

  2.商业网点规划中的规制政策

  我们这里讲的规制是指政府对企业行为的监控,是基于法治、政企分开政府干预。商业网点发展规划中的政府规制政策主要包括对商业网点进人或退出的规制政策(如对大型商业网点、外资商业巨头进驻等的约束,对新设立商业网点的行政许可等),对商业企业竞争行为的规制(如反不正当竞争反垄断等),对商业网点质量保证监督的规制,安全规制(消防安全等方面的规制),资源、环境规制(排污、噪音等方面的限制)等。

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的原则

  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的原则:

①以人为本,远近结合,协调发展的原则;

②结构调整、布局优化、改造与新建相统筹的原则;

③大型商业设施建设与中小商店生存发展相结合的原则;

④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⑤规划的调控功能与市场机制的基础作用相结合的原则;

技术进步的原则。

城市商业网点规划中要处理的关系

  (一)城区之间商业网点规划的关系

  城区有老城区、新城区、开发区之分,也有从功能定位角度划分的商业区、居住区、工业区、文化教育区、文化娱乐区、商务区、旅游区、金融保险、高科技园区等之别。各城区各自承担着不同的服务功能,具有不同的辐射范围。现代城市发展的基本趋势是城市空间结构的郊区化和逆中心化¨,这就使新城区商业功能定位和网点规划日趋重要。发挥各个城区的功能优势,做好各城区的商业网点规划有利于实现城市整体功能、满足不同地方消费者的需求。以沈阳市为例,沈阳市的九个行政区由于历史、政治、经济、地理等多种原因使各城区商业功能有明显的差异。但从近几年老城区规划的实施情况看,新城区、开发区的商业网点规划都或多或少反映出城区本位主义倾向。原本适合居住、文化娱乐、旅游等主要商业功能的城区,为增加本地区经济收入,又增加了大市场、物流园区等有利于增加税收的商业设施。城区商业功能的随意改变,不仅增加了与其它城区新一轮竞争的潜在危险,又使沈阳市城市整体功能淡化,城市个性化的品牌形象塑造也受到不利影响。城区间商业网点规划的不协调,不仅表现在网点的功能定位上,也表现在网点规划的结构和布局上,特别是商业设施重复建设问题严重。制定规划的目的是为减少无序竞争、盲目发展和重复建设,但现有商业网点规划中各自为政的现象,违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市场结构严重失衡,市场竞争进人无序状态。因此,处理好城区间的商业功能定位,实现优势互补,错位竞争,是做好商业网点规划必须考虑的I司题。

  (二)商业网点规划与配套规划的关系

  商业网点规划与产业规划、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城市交通规划、公共设施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等密切相关。因此,编制商业网点规划首先要处理好与产业规划的关系,避免商业功能片面化倾向。由于产业规划对商业网点规划的重要影响和城市规划中一些城区片面强调产业规划的重要性,包括第三产业规划、物流产业规划、产业规划等,而只把商业网点规划作为其中的很小部分考虑。这种弱化城市商业网点功能,片面强化第三产业(包括金融)、物流等功能与商流、物流、信息流资金流之间的内在关系要求相违背。处理好商业网点规划与配套规划的关系还应使商业网点规划与基础设施规划之间协调发展。由于我国商业网点规划编制工作先于其它城市功能的规划编制,相配套的基础设施,如交通规划、公共设施规划等相对滞后。加上规划者多由城市建设方面的专家参与,商业规划、交通运输规划专家参与较少,致使城市商业网点规划中商业内在规律反映不充分、与商业设施配套的交通规划不配套,这不仅影响城市商业网点功能的实现,也给广大消费者带来诸多不便。因此,为搞好商业网点规划,需要在政府有关部门的协调下,配套做好相关城市功能的规划与协调,并使规划制定和论证能有多部门的参与监督,以提高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三)政府宏观调控与市场调节的关系

  商业网点规划的主要任务是在市场机制作用下对商业网点进行调整、引导和规范,使城市功能得以充分发挥。城市商业网点规划一经政府批复就应具有政策效应。如,美国商业规划具有很强的政策效力,商业网点只允许在符合规定用途的区域内设置。日本政府1998年颁布的《大店立地法》,对大型店的选址就做了明确的规定,只能开在政府规划确定的特别区域。我国由于对有关商业网点规划编制和执行的法律依据缺乏,使商业网点规划在实施中具有很大的弹性。虽然不可否认城市商业网点规划要与城市社会经济发展形势的变化相适应,有必要做适当地调整,赋予规划以“弹性”特征。但实际中,往往是规划实施“弹性”较大,商业网点规划实施的随意性更大。由于大型商业设施的随意性建设,缺少相关的听证或权威部门的论证,也增加了这些商业网点规划建设的风险,弱化了政府宏观调控的力度。对商业网点建设和发展加以引导是我国政府在规划中的职能,但由于有关商业网点规划的理论还尚显不足,有关商业网点规划的法律还不完善,加上主观上的行为,重视招商效果的短期行为,政府编制的商业规划仅限于指导性政策文件,缺少法律效应。

  造成一些城区对已编制完成的城市商业网点规划成为可执行也可不执行的参考文本。因此,无论从规划本身的客观要求考虑,还是为避免商业资源新的浪费,都需要政府对商业网点规划的宏观调控

  (四)商业规划与文化传承的关系

  城市的发展离不开商业,商业的兴盛决定城市的繁荣。城市网点规划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依据城市的过去、现在,对城市未来的经济、文化予以谋划。而传承是规划的基本指导思想之一。况且,文化是城市之根,商业发展离不开文化的支撑。在我国,各城市大多有非常厚重的传统文化资源,这些都是本地区商业网点规划建设的重要支撑。不仅如此,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的最终落脚点是适应不断城市居民增长的物质和文化消费需要,包括居民文化消费和休闲娱乐消费需要。因此,在商业网点规划中既要强调商业网点的商业功能,方便消费,又要传承传统文化,将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有机融合到商业网点规划中。

规范城市商业网点建设坚持的理念

  (一)战略规划观念

  坚持战略规划观念就是使商业网点规划经得起时问的检验,实现可持续发展。也就是既要考虑城市商业发展的整体性,又要从长远考虑,使商业网点规划具有前瞻性、人本化。商业网点规划的战略观念首先要着眼于城市发展的全局,而不是立足各城区,应避免商业网点规划的小而全。要依据城市社会经济发展规划,从城市商业与城市工业、农业等内在要求出发来谋划商业网点规划。要明确城市商业功能定位,确定商业发展战略目标、战略重点和战略措施。发挥政府的宏观调整作用,利用政府宏观调控和市场调节相结合的手段确保城市商业功能的整体实现,确保商业功能规划与使用的土地、房地产在行政审批、税收、法律上协调,并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来指导和保证商业规划的制定和实施。

  要前瞻性地规划商业未来。分析未来时期社会和经济发展趋势、消费需求特点,赋予商业网点规划人性化、生态化与和谐化。处理好近期规划和远期规划的关系。做好政府或有关部门对规划和实施过程的监督管理,加强政府在规划中的宏观指导作用。要通过健全商业网点规划的听证制度、监督制度,确保商业网点规划与实施的公正性、合理性等。

  (二)系统规划观念

  商业网点规划是一项科学性、政策性、社会性很强的系统工程。系统观念要求将商业网点规划置于整个城市社会经济发展的整体之中,从城市整体功能定位出发,处理好商业网点规划与城市总体发展规划的关系、商业规划与城市商业总体规划的关系、商业网点规划与其它功能规划之间的关系及规划与实施的关系。坚持系统规划观念就是要加强与各有关部门之间的协作和沟通,共同做好规划布局、立项、审核及实施工作并有效解决城区规划各自为政、商业网点功能不协调的局面。坚持系统规划观念就是各地城市商务和城乡规划部门要密切协作,共同组成商业网点规划工作班子,充分考虑所在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规划、产业规划、城市建设规划、交通运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等并使之协调发展,优势互补、形成合力,促进城市功能完善和城市社会经济的发展、实现商业规划与配套规划的协调、城区与城市整体规划的协调等。系统规划观念还要将城市、城区、社区等不同界别商业规划纳入一个整体中,使商业街规划、社区商业中心规划、区域商业中心和市级商业中心规划协调发展。还要使新城区、开发区与老城区、中心城区与非中心城区的规划保持协调发展。

  (三)科学规划观念

  科学规划观念以科学的发展观为引领,充分了解商业现状,掌握商业规划的理论及政策依据,确保规划者、规划过程、规划实施的科学合理。坚持科学规划观念首先要解决我国城市商业网点管理不合理问题。要规范规划前期的商业网点调研工作,深入细致地做好规划范围内商业网点基本情况的调查,规划地区工业、农业、商业基础状况的调查、了解规划范围内的人口特征、消费需求特点、文化资源、交通运输状况等,在充分掌握大量调研数据基础上进行商业网点规划,以提高商业网点规划的科学性和指导性。不仅如此,还要进一步完善我国商业信息管理体制,将商业信息作为一种重要资源,纳人政府管理活动中,以保证商业网点规划的科学性、前瞻性。

  (四)人本规划观念

  人本规划观念是商业网点规划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无论规划怎样超前,其核心都是以方便消费者购物、提高生活质量为中心。这包括与商业网点规划配套的服务设施规划、公共娱乐空间规划、环境规划等。要以人本化为出发点,考虑未来消费者的消费便利性和生活的高水准,体现城市环境的人本化和生态化特点,切实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不断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以人为本规划观念,还要注意城市间的定位差异,根据各城市消费者的消费水平、消费习惯等特点规划商业网点,体现城市个性。

  (五)文化传承规划观念

  传承观念就是重视文化对城市商业的影响,赋予商业规划以文化特色,体现传统文化、现代文化与商业规划的有机结合。使城市商业网点规划既要体现城市商业功能,又要与城市的历史文化相协调。尤其是地方文化特色较为明显的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在展现现代商业风貌的同时,更要承接本地区的商业文化传统,让人们逛街购物的同时,感受到历史名城的文化氛围。

  (六)参与规划观念

  参与观念就是将商业网点规划视为事关城市居民的大事,全民参与、监督完成商业网点规划的全过程。应让市民参与,认真听取市民的意见。无论在编制规划中还是规划的实施都要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提高透明度和社会公众参与度,不做作表面文章,不搞形式主义。要尊重专家的意见,对大型商业设施进行听证、论证,充分发扬民主,认真听取工商企业的意见,确保商业网点规划的公正性、合理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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