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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金融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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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金融创新的概念

  创新(Innovation)一词首先见于西方着名经济学家熊彼得(J.A.Schumpeter)的理论之中.他对创新所下的定义为新的生产函数的建立,也就是企业家生产要素和生产条件实行新的结合,包括五种情形:①新产品的出现;②新的生产方法或技术的应用;③开辟新的市场;④发现新的原料供应来源;⑤推行新的管理方式或组织形式.引用这一概念,我们可以把金融创新定义为在金融领域内建立新的生产函数,它是各种金融要素新的结合,是为了追求利润机会而形成的市场改革.它泛指金融体系金融市场上出现的一系列新事物.

  20世纪70年代中期以后的创新浪潮就是如此.当代金融活动的创新种类之多,范围之广,速度之快令人目不暇接.分类方法也多种多样.有的按创新的程度划分为对传统业务活动,管理方式,机构设置的变革和新业务,新方式,新机构的创造两类;有的按与现有金融制度的关系分为回避性创新和自发性创新两类;如此等等.常用的分类方法有两种:

  第一种是按熊彼得的创新分类法,可将金融创新粗略分为五大类,第一类是新技术在金融业的应用;第二类是国际新市场的开拓;第三类是国内、国际金融市场上各种新工具,新方式,新服务的出现;第四类是银行业组织和管理方面的改进;第五类是金融机构方面的变革.

  第二种是按金融创新工具所起的金融中介作用来分类,可以把金融创新工具分为以下四类:第一类是风险转移型金融创新,其主要功能是使得经济人可以在相互之间转移金融头寸中的价格和信用风险.第二类是流动性增强型金融创新,其主要功能是增强金融工具的可流通性或可转让性,第三类是引致债权(或债务)型金融创新,其主要功能是帮助经济人增加获得信用的机会.第四类是引致股权型金融创新,其主要功能是帮助经济人获得股权式融资的机会.

国际金融创新的内容

  20世纪70年代以来国际金融创新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新市场的不断出现.

  20世纪80年代出现的最主要的新市场是国际股票市场(或欧洲股票市场)、它同业已存在的债券市场相结合形成一个完整的国际证券市场.

  20世纪60年代和70年代,美国银行在世界各地建立分支机构,进行国际贷款,支付,清算和外汇交易,此后美国的证券公司纷纷在国外设立分支机构进行国际证券交易,带动了全球性证券市场的逐渐形成,这个市场的实质是跨越边境的股票债券交易和在其他国家发行本国的债券和股票.欧洲债券大规模地在全球进行交易已超过二十多年了.20世纪80年代的主要创新是国际股票市场的建立.具体而言、国际股票市场的创新经历了三个阶段:首先,复合证券如可兑换债券、附有认股权证的发展,使得债券和股票在国际金融市场的联系加强、差别减少,这样国际性股票发展已初见端倪;第二阶段,带有股票性质的金融工具的创新,使得各国的许多投资机构和个人进入外国股票市场.如美国养老基金对外国股票的投资总额从1977年20亿美元增加到1987年580亿美元、到1989年达680亿美元;第三阶段,把欧洲债券发行技巧广泛应用于股票发行上,形成欧洲股票市场.从欧洲股票发行规模看,1985—1988年分别为23亿美元、8亿美元、15.5亿美元、45亿美元、再加上其它形式的国际股票发行、到1988年总额达到177亿美元.

  20世纪70年代初金融期货首先在芝加哥商品交易所推出、到20世纪80年代已形成伦敦,新加坡,东京,巴黎等全球性的金融期货市场、它主要包括利率期货,货币期货股票指数期货三种主要形式.因为它能将未来的风险收益率锁住,因而被广泛用于国际金融市场套期保值.

  20世纪70年代欧洲大额存单而成为短期借贷活动的主要方式,因为它在某种程度上兼有短期银行贷款和流动性有价证券两方面的属性.

  2.金融工具和融资技术的创新.

  20世纪70年代以来国际金融创新的核心内容.它包括三种类型:

  (1)传统金融工具和融资技术不断推陈出新.

  20世纪60年代,随着银行的国际化,银行经营战略也更趋国际化,其国际业务的重点已从传统的贸易融资转向直接进行大规模的境外贷款活动,从而创立了欧洲辛迪加贷款市场.20世纪70年代,这个市场最主要的创新是把循环技术与辛迪加技术结合起来,使国际信贷得以飞速发展.循环技术是在银行参加的贷款中、承诺在一个给定的阶段提供资金,它可以延续10—12年,而贷款的利率每隔一个阶段都进行调整,通过这种方法使得银行在长期贷款时最大程度地降低了融资的利率风险.

  20世纪80年代,由于国际金融市场利率和汇率的激烈变动,发展中国家的债务危机加上来自其他金融机构的竞争促使欧洲信贷市场朝着加强流动性方面创新.其中主要的两项创新工具是贷款出售和可转让贷款.贷款出售创新于1983年,它是20世纪80年代国际金融市场走向证券化时大银行为了夺回它们失去的份额而进行的创新.到1984年在欧洲信贷市场上可销售贷款的概念已发展成为可转让贷款,它包括基于转让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可转让贷款工具(TLIF)和基于新基础上的可转让贷款存单(TLC),前者给予贷款人在贷款全部发放后可以把贷款转成TLIs,而后者给予贷款人在将来某一时间可以把它的贷款面额变成TLCs出售给他人、而借款的债务关系也相应发生变化.

  传统的可转让性工具也在不断创新,其中欧洲可转换债券使股票与债券之间的差别不断减少;另外一种把股票与债券结合起来的创新工具就是认股证书,这种认股证书是一种按照固定价格在未来某一时间购买一定数量股票的权利,它本来是附在债券上,但由于它本身具有市场价值而分离开来进行单独交易.

  (2)新的金融工具与融资技术的出现.

  20世纪80年代之后,资产价格,信用风险普遍扩大,所以就自然产生了以避免或转移价格风险,信用风险的一些新的金融工具和融资技术.比如,期货,期权互换等等.

  (3)综合性金融工具不断推出.

  20世纪80年代之后,单纯的信贷,债券在国际金融市场上所占的份额越来越少,新的综合金融工具不断被创造出来.这些工具的主要特征是将现存的金融工具和融资技术综合起来,为了适合不同投资者的需要而特别创造出来.它们种类繁多,主要有:

  ①与认股证书相联系的金融工具Instrument).其特点是把现有的金融工具与选择权认股书联系起来,给予投资者在将来某一时间以某一固定价格购买另一种资产的权利.

  ②与期权相关的工具(0ption-linkedlnstrument).其特点是将金融工具的发行与期权联系起来,在将来的一定时间投资人可以进行利率或货币的期权交易,如期货期权、调换期权等.

  ③与调换联系的工具(Swap—linkedInstrument).其特点是带有调换业务,它可以进行利率,汇率等调换业务.如它是按浮动利率发行的工具,投资人可以将它与另外一种固定利率的金融工具进行调换.

  ④复合证券(HybridSecurities),其特点是将不同货币的不同金融工具复合成一种证券、如双重货币债券以一种货币发行而以另一种货币赎回;可转换股票债券使得债券可以在一定时期转成股票.

  ⑤指数债券(Index-LinkedBond),其特点是将债券的本金及利率和某一商品或股票的价格指数联系起来,使得这类债券的投机性增加.

  3.金融交易过程的创新.

  (Chips),连接这些银行的358台计算机终端,平均每天完成46000笔交易,全世界

  用美元结算的交易额90以上是通过它来结算的.另外一个世界性银行通讯网络是SWIFT系统,它在50多个国家和地区拥有l000多家银行成员.与此同时,电脑在各国的证券业和证券交易所广泛应用,形成了以电脑屏幕为基础的交易过程而逐步代替了在交易大厅公开竞价的方法,如美国的NASOAQ,英国的SEAQ系统.在此基础上,各个市场的交易所正在逐步向外建立正规的电脑网络系统,促进金融产品交易的国际化,从而使它们适用于不同时区的投资者的需求,这也使得全球性二十四小时证券交易市场正在形成.

  (GreyMarket)的建立,这种形式的金融过程创新使得证券正式发行前有一个前市场、它可以使债券等金融工具的发行有一个适应的价格水平,使债券供给与现有的需求达到均衡.

  4.组织机构管理方法的创新.

  随着业务的综合化,伴随着欧洲货币市场的产生而产生的负债管理方法也逐渐改变为现行的资产负债管理.20世纪40,50年代金融机构的管理方式多采用资产管理.到了20世纪60年代改为负债管理为主,而进入20世纪80年代,通货膨胀、利率与汇率的大幅度波动以及金融工具与融资技术的创新使得资产与负债双方都必须注意,这种管理方法的实质是管理资产负债表上积累的总风险,所以又称基金管理.

国际金融创新工具的主要类型[1]

  金融工具的创新并不是完全凭空创新,它只不过是把金融工具原有的特性予以分解后再重新组合,使之能更适应新形势下汇率、利率波动风险以及套期保值的需要。目前,金融创新工具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四种类型:

  (一)风险转移型金融创新工具。

  这是指各种能够在各个经济机构之间相互转移金融工具内在风险的所有新工具和新技术,如期权,期货交易,货币与利率互换交易等。

  1、金融期货交易。金融期货交易是指期货交易当事人依法在金融期货交易所通过买卖金融期货合约的形式、买卖金融期货商品的行为。金融期货合约中载明的金融期货商品即具体的金融工具,如股票,债券等。从金融期货交易的品种来看,目前主要有外汇期货、利率期货和股票价格指数期货。

  2、期权交易。它是指期权的购买者事先付给出卖者一定比例的期权费,即可在期权有效期内履行或放弃按协定汇率和金额买卖某种外汇的权利的交易方式。期权购买者无论履行或放弃合约,均不得收回期权费,期权卖出者获得期权费后,须承担汇率变动的风险的交易。

  3、货币与利率互换。货币与利率互换有时也可称为贷款互换。交易双方筹借不同种的贷款所需支付的成本不同,为使双方获利,同意在初期交换两种不同货币的一定数额,经过一段时期后,再根据预先规定的条件支付利息和交换回本金。货币互换由此涉及到货币市场交易以及外汇市场交易这两种交易。

  (二)增加流动性型金融创新工具。

  这其中包括所有能使原有的金融工具提高变现性或者可转让性的金融工具和交易技术,如长期贷款的证券化,AB存单等。

  (三)信用创造型金融创新工具。

  这是指所有能使借款人的信贷资金来源更为广泛,或者使借款人从传统的信用资金来源转向新的来源,如票据发行等。票据发行便利是借款人以自己的名义发行短期票据,期限一般为3-6个月,到期可以循环。包销银行承诺购买借款人不能出售的那部分票据余额,承诺期一般可长达5-7年。这种新的金融品种就使得短期货币市场与中长期资本市场的业务紧密地结合起来了。

  (四)股权创造型金融创新工具。

  这包括使各类经济机构股权资金来源更为广泛的金融创新,如可转换债券,附有股权认购书的债券等。

国际金融创新的风险分析

  (一)、国际金融创新的系统性风险

  从总的方面来说国际金融创新的风险和其它金融风险一样,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系统性风险,另一类是非系统性风险。系统性风险是指由于政治、经济及社会环境等因素变动而影响金融创新工具交易并进而影响整个金融市场的风险。它的特点是系统地作用于整个市场而不是某种金融工具或某个金融机构。它的存在是客观的,无法通过投资多元化的方法来分散和消除。近年来,这种金融风险已经几次累积并且爆发,对全球金融体系不断提出挑战。非系统风险是指由于某些具体因素(如某种商品现货价格的变动、某种利率的变化等)而影响个别金融机构或金融产品而产生的风险。一般来说,非系统性风险是针对个别金融机构和金融工具,没有涉及到整个金融市场。非系统性风险可以通过投资多元化等措施来分散和消除。

  系统性风险是指影响整个市场体系的风险,因此系统性风险爆发的后果非常严重,通常会引起整个市场的动荡,使原来有序的经济变得杂乱无章,整个社会的资本和财富的积累被迫中断。由国际金融创新所引起的系统性风险的例子是1987年的股市崩溃和1992年的欧洲货币危机。1994的墨西哥金融危机和以后的东南亚金融危机俄罗斯金融危机巴西金融危机虽然也受到国际金融创新的影响,但国际金融创新并不是它们的主要原因。随着高杠杆的国际金融创新产品的交易的发展,系统性风险爆发的可能性将会增大。

  (二)、国际金融创新的非系统性风险

  非系统性风险的影响比系统性风险的影响要小得多,但发生的频率却较多,因此,对非系统性风险的研究比对系统性风险的研究要深。根据金融创新的风险来源,可将非系统性金融风险分为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

  1、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又称价格风险,是指由于金融产品价格随利率或汇率市场因素变化而变动所引起的风险。金融创新中所面临的金融风险比普通金融产品的风险要复杂。金融创新中所面临的金融风险除了标的资产的市场风险以外,还要注意标的资产所面临的市场风险是否还会和其它因素相作用,从而产生新的市场风险。金融创新所面临的市场风险的主要影响因素:(1)经济因素。经济因素是导致金融资产价格变动的最主要原因。经济因素主要包括相关金融资产价格(包括汇率、利率)等的变动,社会经济周期,国家的经济制度变革情况等许多方面;(2)政治因素。政治因素主要指金融机构在进行金融活动时,由于东道国、母国或国际政治事件的影响而造成损失的可能。引起政治风险的主要因素有:国家政治体制的变革、政权的变迁、民族情绪的抵触、政变及武装冲突等;(3)其他因素。其他因素包括社会因素、自然因素等。如巴林银行的倒闭事件中日本阪神大地震就是直接原因之一。

  2、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又称对手风险,是指由于交易对手不能履行责任而造成的风险。金融创新产品根据结算方式可分为交易所交易产品和场外交易产品。期货期权等金融产品都是在交易所内以标准化合约的形式进行交易,并且存在着一套标准化的结算体系,由结算公司负责最后的结算业务,确保合约如期交割或在未到期以前平仓。这样,各金融机构所面临的信用风险就转嫁给结算公司。结算中心为了降低风险,会通过一系列的制度如保证金制度最低资本金要求、盯市等措施来降低信用风险。但是,如果结算中心出了问题,就会危及整个休系。互换等金融产品实行场外交易,交易者所面临的信用风险要严重得多。因此,在场外交易中,交易各方的信用状况很重要,只有当对手符合所需要的信用等级时,才能参加交易。近年来,以银行等大信用机构充当中介的场外交易中,信用风险有向金融中介转移的趋向。

  3、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金融创新产品的使用者因为这种产品无法在市场上找到交易对手出货或及时平仓而导致的风险。金融创新产品的流动性和流通量有关,当一种金融产品的流动性风险较大,往往会影响到这种金融产品的发行和流通。上市金融产品的流通量可以用两种方法来进行计算,一种方法是以每日的成交量来进行计量,例如互换,当市场上每日的成交量比较大时,这种金融工具的流通量也比较大,相应地它的流动性也比较好;另一种方法是以未平仓的合约数来衡量的,例如期货,当市场上某种工具的未平仓合约数比较多时,这种金融工具的流通量也就较大,相应地流动性风险也较少。一般来说,场内交易的金融产品的流动性风险较少,而场外交易的金融产品的流动性风险较大。为了增加市场上的流通量,通常可用“造市”的方式来人为地增加流通量,特别是当市场极不活跃时,“造市”显得尤为重要,因为它可使大部分投资者相信市场上的流动性风险还是较低的。

  4、操作风险

  操作风险是指由于人为的错误或电脑系统和内部控制系统的不完善而导致的风险。金融创新是一项艰巨而复杂的工程,创新出来的金融工具的支付和价值计算都非常复杂,因此,一个很小的操作错误都会导致巨额损失。在最近十几年里,由于操作风险而导致巨额损失的例子很多,最为人所共知的就是巴林银行由于其新加坡分支机构的一个交易员的错误而导致这家历史悠久的银行被迫关闭。

  5、法律风险

  法律风险是指由于合约在法律范围内无效,合约内容不合法律规范,或者由于税制、破产制度等法律方面的原因而造成的风险。一般来说,在交易所内交易的产品所面临的法律风险主要是法律变动或调整所致,不会出现其它方面的法律风险问题。而场外交易的金融创新工具通常会面临较多的法律风险。

  以上各种金融风险并不是孤立的,而是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联系紧密。市场风险较大,因价格波动而使交易者无法履约的可能性就增大,从而加大了信用风险。同样,当整个市场的信用风险增加,会导致交易者违约的可能性增大,引起市场恐慌,价格剧烈波动,市场风险增加,当市场风险增加时,投资者会撤出市场,使市场交易不活跃,流通量减少,流动性风险增加。当一家有影响力的金融机构因运作风险而遭遇到重大损失时,又反过来会引起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也牵涉到流动性风险。法律风险也会对价格、信用等起作用,从而影响其它风险。各种金融风险间相互联系,这就要求机构在进行金融创新或使用创新的金融工具时,全面考虑这些金融风险,不仅要考虑各种金融风险本身的影响程度,而且要考虑到各种金融风险之间的相互作用所产生的共同影响,这样才会使金融创新真正达到规避风险的效果。

国际金融创新的宏观动因[2]

  (一)金融管制因素

  金融管制对国际金融创新的促进作用可以从两个方面进行解释。一方面,金融当局越来越注重对金融机构的业务监管,金融机构为了规避管制、追逐利润,总是千方百计的改变金融工具和管理方式来进行盈利活动,于是就出现了金融创新。另一方面,世界各国金融机构要求放松对金融市场管制的社会压力,以及银行规避管理法规的创新活动,也迫使管理当局改变其管理法规,不断放松金融管制,从而进一步促进了金融创新。

  1.金融管制——是70年代以前国际金融创新的逆境动因

  政府作为宏观管理者,为了社会和经济的稳定必然要通过法律和各种规章制度来规范和制约各种经济行为。金融企业也不例外,20世纪30年代金融大危机后,各国政府普遍加强了金融管制,政府对金融机构经营的种类和范围做了种种限制,这些限制约束了金融企业的经营空间,阻碍了其盈利性活动。金融机构只有通过金融工具和管理方式的创新来回避管制,追逐利润,与此同时,当金融机构的创新危及金融体系的稳定和金融市场的正常秩序时,政府就会做出反应,进一步强化金融管制,而金融机构则会在新的管制下寻求和发动新的创新。

  美国是当代国际金融创新活动的主要发源地,60年代以前美国的金融管制主要体现在1933年的《银行法》中。为了防止1929~1931年大危机的再现,《银行法》授权联邦储备委员会对其会员银行的存款利息率制定最高限,规定对活期存款和支票存款账户不付利息,银行不得经营股票和商业公司债券的包销,这就是当时以管制最严格著称的《Q条例》。1933年的《银行法》强调安全,甚至不惜以限制竞争与牺牲效率为代价,这些规定,严重影响了商业银行的经营,使银行的资金来源大幅度下降,在市场利率不断上升的情况下,大量的资金流入股票和债券市场,银行的生存受到了严重的威胁,银行便要千方百计绕过存款利率最高限的限制,从而获得资金进行贷款并获得较高利润。这样,金融业为了生存而设计的金融创新应运而生,产生了诸如欧洲美元、可转让支付命令账户(NOW)、可转让定期存款单(CD)、货币市场存款单(MMC)、小储蓄存款单(SSC)等新型存款工具和自动转账服务(ATS),目的在于广泛吸收存款,可以说存款机构被迫绕过《Q条例》开创给付较高利息和变相给付较高利息的金融商品。

  2.金融管制政策的放松(金融自由化)——70年代以后国际金融创新的适宜土壤

  20世纪70年代以来,世界经济形势发生了巨变,与此同时,电子计算机技术不断进步并在金融业迅速推广,加之金融市场的迅猛发展,导致世界范围内出现放松金融管制的浪潮,即所谓金融自由化。金融自由化的根本原因在于世界经济的剧烈变化和计算机技术的推广和运用,使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具备了对抗和规避金融管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迫使各国货币管理当局不得不放松金融管制。

  首先,20世纪70年代中后期西方国家普遍出现的“滞胀”及随之而来的高利率以及“石油危机”造成的全球能源价格大幅度上涨。

  由于出现高通货膨胀,投资者首先考虑的是对手持资产的名义收益进行保值,因此对投资的要求更高,金融资产的流动性下降。在此情况下,银行原有上限的存款利率及无息支票存款便利,无法吸收更多存款,而不受利率管制或受管制较松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却可以利用自身优点争取更多的存款,结果造成存款在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之间的非正常移动,与此同时,高通胀带来的高市场利率更是鼓励大量资金从受管制的金融机构流向金融市场,形成金融“脱媒”现象,严重影响金融体系的主体的运营和生存,各国货币管理当局不得不放松金融管制。

  其次,国际金融市场的空间突破使各国金融管制难以为继。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国际金融市场发展的总趋势是国内、国际金融市场一体化。一方面,各国国内金融业特别是银行业积极寻求向外发展,通过国外广设金融机构来实现银行业的国际化;另一方面,各国相继开放国内金融市场,允许外国银行来本国设立分支机构。1971年的亨特委员会和1975年的范恩委员会都向美国政府提出了类似的建议,一是取消《Q条例》利率最高限和各州高利贷最高限,取消对活期存款不付息的规定。二是除商业银行外,互助储蓄银行信用合作社也可以设立活期支票账户。三是互助储蓄银行和信用合作社可以扩大资金运用范围,扩大消费信贷,从事商业银行票据和银行承兑票据业务,放松对不动产信贷业务的限制。四是放松金融机构的管制。

  在此基础上,加之美国的金融形势在70年代末逐渐恶化,理论界逐渐意识到30年代末的危机并不是过度竞争造成的,而是联储没有尽到最后贷款人责任。美国国会终于通过了1980年《放松管制和货币控制法》,取消了利率高限,放松了资金来源,允许各种带息支票存在,允许各金融机构的资金运用进行业务交叉等等。1980年《银行法》既从法律上对70年代以前的金融创新予以承认,又促成了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美国最重大的金融改革。之后,日本、英国、加拿大、前联邦德国等国家纷纷放松对金融市场的管制。

  金融自由化的过程实际上就是各国放松金融管制的过程,它本身就是一种金融制度的创新,而这种创新又为80年代空前繁荣的金融业务、金融工具和金融市场的创新活动提供了宽松的环境以及政策和法律的保障,成为国际金融创新迅速发展不可或缺的动因之一。

  (二)经济和金融环境的变化

  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西方金融业所处的经济和金融环境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大量的金融创新正是为适应这些变化而产生的。

  1.通货膨胀不断加剧与短期市场利率不断上升

  在60年代中期以前,美国的通货膨胀相对来说是比较温和的,1960~1965年间美国的年平均通货膨胀率仅为1.6%。但从1965年起,由于联邦储备委员会为配合政府的赤字财政政策而不断扩大货币发行量,而导致通货膨胀率急剧上升。1965~1970年间,年平均通货膨胀率上升到4.2%,到1970~1975年上升到7.3%。正如上文所提到的,《Q条例》对各种存款利率最高限的限制,此时已严重制约各类金融机构吸收存款,威胁到金融体系主体的生存。所以,金融机构开始创办各种直接与市场利率挂钩的更加灵活的新的金融工具,如:“货币市场存款单”、“货币市场共同基金”等。同时为了避免利率波动带来的经营困难和风险,金融机构又创造出各种避免风险的工具,如金融期货、利率互换等。

  2.社会财富累计导致公众对高收益金融商品的需求增加

  由于战后世界经济不断增长,国民收入不断上升,结果一方面是少数富豪收入激增,其承担风险及分散风险的能力逐渐增强,于是大量购买高收益高风险的资产,金融机构变为其量身定做适合的金融产品;另一方面众多小额储蓄者受过去过高的金融商品购买起点限制,如:国库券买卖大多以十万、百万为购买起点,为了吸引这部分资金,众多金融机构进行金融创新,发行额度比较小的金融商品,如:共同基金。

  3.经济周期波动频繁,金融市场震动加剧

  无论是股票、债券还是外汇市场,其市场价格都出现较大波动,使投资风险普遍加大,投资者均需要新的避险工具。新的金融工具的创新便应运而生,如:股票价格指数期货、期权等。

  4.国际经济合作加强以及金融证券化的趋势

  从1985年起,国际债券市场的融资额超过了国际信贷市场的融资额,同时国际股票市场也急剧发展,此外银行贷款也采取了证券业务的部分特点,即银行可以不再把发放的贷款保持到期满日,而是可以提前把这些贷款以证券的方式推销出去,这种金融证券化的趋势在全球范围内迅速发展,使得金融机构进行金融创新的热情空前高涨。

国际金融创新的微观动因[2]

  (一)金融业竞争的加剧——创新主体的外在压力

  金融业竞争的加剧包含两个方面:一是同一国家的金融系统内银行与非银行之间的竞争,二是不同国家之间金融业的竞争。

  首先,电子设备和计算机是所有金融机构均可获得的普遍技术,它的应用和新的清算系统及支付制度降低了交易的成本,提高了金融竞争的水平,使得任何一个金融机构都有条件而且必须从传统的业务中摆脱出来,通过金融创新为用户提供更广泛的金融服务,保持自己在竞争中的优势。

  其次,由于储蓄和投资形式的变化,引起金融市场格局重新划分。外汇市场、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的变化产生了转嫁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和股市价格风险的创新需求,信贷市场的变化产生了转移信用风险的创新要求。金融市场以由卖方市场转变为买方市场,金融机构只能一手对传统业务进行重新组合,以获取传统市场上更多的市场份额,一手积极开拓表外业务和国际业务,创造新的金融产品和新的业务市场,增加盈利。

  (二)追逐利润——创新主体的内在动力

  从金融创新中增加收益、获取利润是金融机构从事金融创新最普通、最直接的动力。金融机构作为微观经济实体,有其自身的目标约束,如自己制定的增长率流动资产比例、资本比例等。只要外部环境变化改变了这些约束,而且有扣除创新成本后的利润最大化的机会,金融机构就会创新。如:70年代末开始,金融管理部门鼓励和要求银行在经营中保持较低的杠杆率,这样银行很快便推出了票据发行便利(NIFs)、远期利率协议(FRAs)、互换交易(Swap)等不影响资产负债表构成却可以增加收益的创新业务。

  (三)规避管制——创新主体逐利本性的外在表现

  金融管制与金融创新是一对矛盾,金融管制的目的是为了金融业的稳定和安全,它通常会以牺牲金融机构的效率为代价;金融创新的目的是为了盈利,它通常会对金融体系的安全性形成冲击。因此规避管制与金融机构追逐利润的内在动机密切相关。

  (四)市场的发展与变化——创新主体的需求刺激

  经济的发展导致市场的变化和扩大,促进了全球金融市场需求,这种需求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跨国公司迅速发展后对银行提供跨国界的国际金融服务的需求;二是一国政府通过金融市场发行政府债券来筹资的需求;三是个人消费多样化后,对金融机构提供更高效、更快捷的金融服务的需求。这些需求都是金融机构寻找的利润增长点,随之产生的诸如跨国银行、银团贷款、国际债券电子银行信用卡ATM等金融创新刚好可以满足这些需求。

推进国际金融创新的技术条件[2]

  如果没有成熟的技术条件作为保证,当代国际金融创新也不会发展的如此迅速。正是新技术的产生和广泛应用,使得当代国际金融创新从量和质上都得到发展和提高。此次新技术的发展主要表现为电子计算机、通讯技术以及信息处理和自动化技术的发展。

  (一)新技术的发展是金融创新的促成因素

  首先,计算机和现代通讯等新技术的应用,大大降低了金融机构的交易成本。新技术的应用可以使金融机构实现经营上的规模经济,使新发生的每一笔经济业务边际收益都大于边际成本,达到利润最大化;新技术的应用导致了新的清算系统和支付制度的产生,提高了金融交易的效率,扩大了金融交易的范围;新技术的应用使金融交易突破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使得大量创新工具的运用成为可能。

  其次,计算机和现代通讯等新技术的应用,创造了全球性金融市场。由于大型交易网络和计算机的应用,使得金融创新的供给者可以直接或间接的与原先在分散、单个市场的消费者联系起来,加快了金融创新供求的结合,扩大了金融创新产品的推广范围,鼓励金融机构进行金融创新。

  第三,计算机和现代通讯等新技术的应用使得金融创新主体能够设计出技术要求相对复杂的金融工具,并且合理定价,同时连续地观察和监控经营创新工具所带来的风险,并对转移这些风险设计相应的措施。

  (二)新技术的运用决定了金融创新的进程和范围

  首先,计算机和现代通讯等新技术的应用成本决定了金融创新的成本,随着新技术的不断发展,它的应用成本在不断降低,金融机构进行金融创新的成本随之降低,加快了其创新的步伐。

  其次,计算机和现代通讯等新技术的应用增加了金融机构从事金融创新的收益。金融机构通过运用这些新技术可以开辟诸多新型业务,如:指数化货币选择权票据、自动转账服务、现金管理账户、摆动账户以及信息咨询业务、信用卡等中间业务,既增加了收益,又扩大了金融创新的范围。

  第三,计算机和现代通讯等新技术的应用加快了金融机构业务多样化的进程。在信息技术革命的影响下,企业和个人都体会到及时掌握信息的重要性,客户在获取信息方面越来越高的要求促使金融机构的业务向多功能综合化方向发展。例如:信息技术的应用拓展了银行的功能,银行可以通过ATM、电子银行为客户提供24小时服务;而电子资金调拨系统又被广泛应用与资金调拨、证券买卖、外汇交易等。

  总之,新的科技革命彻底改变了世界范围内金融业的传统观念和传统业务,只要有新技术的存在和应用,就伴随着业务与服务的创新。可以说,新的科技革命不单单导致金融创新的发展,更使整个金融体系发生了变革。

  综上所述,国际金融创新的迅速发展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既包括微观上创新个体对潜在利润的追求,这是内因;又包括宏观上创新个体所处环境所施加的压力,这是外因;同时,新技术的发展又为内外因共同发生作用加速金融创新提供了技术支持和保证,是不可或缺的“金融创新催化剂”。

国际金融创新发展原因对我国金融业发展的启示[2]

  目前我国金融业需要从以下几方面着手加快金融创新:

  (一)建立金融创新的宏观约束机制激励机制,提高金融创新主体——金融机构的内在创新驱动力。

  (二)提高金融管理者和创新主体的创新意识,使得金融创新成为自下而上自上而下的共识。

  (三)建立权威的金融创新开发与咨询机构,负责金融产品开发的统一管理,既研究新金融产品的开发、又负责金融新产品开发的鉴定和把关,限制盲目性创新,引导正确的金融创新。在金融创新产品的目标上要具备超前性、效率性、效益性。

  (四)包括制度创新、体制创新、市场结构创新、监管创新、工具创新、服务创新在内的诸多方面必须互相协调,共同发挥作用。

  (五)在创新过程中,发挥科技进步的作用,善于利用新技术,将科技融入金融创新中,提高工作效率和使用效率,争取利润最大化。

  (六)完善各种金融法规,对可能出现的金融风险进行防范,规范和引导金融市场。

  (七)努力培养金融专业化人才,发挥人在金融创新中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

参考文献

  1. 徐琼,孙梦云.发展国际金融创新工具的战略选择和立法保障
  2. 2.0 2.1 2.2 2.3 宋为.国际金融创新迅速发展原因的理论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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