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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碳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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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什么是低碳贸易

  低碳贸易是指以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为基础的贸易增长模式。

我国发展低碳贸易的阻碍因素[1]

  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出口贸易得到了巨大的发展,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最重要的力量之一。但同时,出口产品结构不合理、三高产品(高能源、高能耗、高污染)过多等制约贸易可持续发展的问题也日益凸显,使我国对外贸易不仅面临能源持续供给和生态环境保护巨大压力,更受到国际贸易保护主义的制约。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我国理应抓住此次机遇,加快实现经济向低碳转型

  1、 我国出口商品中高耗能产品过多

  根据我国国家统计局统计数据,我国出口位于前十位的产品门类分别为:机器、机械器具、电气设备等;纺织原料及纺织制品;贱金属及其制品;车辆、航空器船舶及有关运输设备;杂项制品;化学工业及其相关工业的产品塑料及其制品、橡胶机器制品;光学、照相、电影、计量、检验;鞋、帽、伞、杖、鞭及其零件;矿产品。目前我国能源消耗最多的产品门类分别是:金属类;化工类;纺织品类;机械类;食品类;电机类。可以看出,除了食品类行业,我国能源消耗最多的产品全部位于我国出口产品的前十位。不减少单位出口产品的能源消耗,低碳贸易难以实现。

  2、我国出口商品中高碳排放产品比重过高

  近年来,随着含碳量高的商品逐步转移到我国的出口行业各部门,我国出口商品结构中高碳产品所占份额明显提高。世界范围的加工生产是导致国内碳排放量不断增长的主要原因。为此,我国出口贸易承受着巨大的压力。一方面,国际市场愈发严格的碳排放要求使我国产品的低成本优势受到挑战,另一方面还须应对发达国家实行的碳关税问题。我国出口高排放产品,把清洁输出国外,将污染留在国内,给低碳贸易的发展制造了很大的阻碍。

  3、 我国出口商品中低碳技术含量过低

  在我国的出口商品结构中,中低端制成品比重高于50%,各行业所生产的产品同质化恶性竞争现象较为明显。我国出口商品之所以会表现出高耗能、高排放、高污染的特征,主要是因为没有掌握高端的低碳技术。对于我国进出口贸易而言,首先大部分出口企业的研发资金缺乏或者研发能力较弱,本身技术水平有限;其次某些出口企业和地方政府没有把节能减排作为考核对外贸易的一项重要指标,因为实施低碳技术和低碳贸易可能与企业的短期效益和地方政府的短期经济发展目标相冲突

  4、低碳贸易尚未自由化

  多哈会谈能够帮助成员国(尤其是发展中国家)开发能够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和适应气候变化的绿色清洁技术,为全球发展低碳贸易提供了机遇。但目前多哈会谈处于停滞状态,各成员国之间无法继续进行协商以及制定统一的行为准则。由于缺乏统一的、行之有效的低碳贸易准则,低碳技术、标准和措施有可能成为进口国设定贸易壁垒的手段(如碳足迹认证和碳关税等)。也有一些国家趁机对国内的低碳产业进行补贴,给我国产品在国际商场上的竞争带来不利影响。可以看出,我国发展低碳贸易还须面对复杂的外部环境的阻碍。

我国发展低碳贸易的必要性[2]

  1、低碳贸易是我国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

  2009年,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和世界自然基金会(WWF)共同发布了《中国生态足迹报告》,其中指出中国消耗了全球生物承载力的15%,中国消耗的资源已超过其自身生态系统所能提供资源的两倍以上。长期以来,中国作为世界的加工厂,为国际市场提供了物美价廉的消费品,而自己却承担了环境污染和能源消耗。造成对国际能源资源市场的严重依赖。经济对外依存度增高而抗风险能力减弱,环境污染严重,影响经济增长的可持续性。而低碳经济是兼顾了“低碳”和“经济”的一种发展模式。低碳,意味着经济发展必须最大限度地减少或停止对碳基燃料的依赖,实现能源利用转型和经济转型;经济,意味着要在能源利用转型的基础上和过程中继续保持经济增长的稳定和可持续性。从内涵看,低碳经济模式适合中国具体国情:中国既需要摆脱对化石燃料的过分依赖,又需要保持适度、快速的经济增长,解决发展中的诸多问题。

  2、发展低碳贸易是缓解资源约束矛盾、减轻环境污染的有效途径。

  众所周知,中国人口众多,资源相对紧缺,人均耕地和淡水的占有量不足世界平均水平的1/3,大多数矿产资源人均占有量不足世界平均水平的一半,石油天然气更是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10%。据计算,一个百万人口的城市要满足每天基本生活需求,要消耗62万吨物资,其中消耗食物2000吨、煤炭3000吨、石油2800吨、天然气2700吨。即使不包括工业用的能源,维持中国13亿人口的基本生活需求,就需大量资源和能源。还需大量的二氧化碳排放空间。近些年来,中国在经济高速增长的同时,资源和能源的短缺、生态环境恶化等问题日益突出,已经明显制约中国经济持续增长的能力

  3、低碳经济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

  低碳经济是以减少温室气体排放为前提来谋求最大产出的经济发展理念或发展形式。“低碳”强调的是一种区别于传统的高能耗、多污染为代价的新发展思路。“经济”则强调了这种新理念根本上不排斥发展。因此,广义上,“低碳”可以被视为经济发展在环境保护、节能降耗等方面新的约束条件。但是这类条件并非一味消极地限制和约束发展.而是可以通过与新约束条件相匹配的技术和制度,创造和扩大市场规模,激发人的创造性盈利能力,从而促进发展。目前,由于经济危机的冲击,全球经济增速放缓。但发展低碳经济不仅不会放慢经济增长,反而会促进经济的新一轮高增长。发展节能技术、碳捕获和储存技术。开发利用风能太阳能可再生能源,提高电力设施效率等,都可以创造就业机会。带动经济增长。当前,全球不少企业已经尝到了低碳经济带来的甜头。据统计,德国风能发电设备2009年的出口收入已达约16o亿欧元,占全球风力发电设备交易额的一半左右。日本在光伏发电技术领域居世界领先,是全球最大的光伏设备出口国,仅夏普公司的光伏发电设备就占世界的l/3。可以预见,发展低碳经济,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

  4、低碳贸易是中国跨越式发展的契机。

  发展低碳经济,将是世界经济摆脱金融危机和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重要途径和方向,将成为推动世界经济走上新周期的增长点。低碳经济之所以被认为是未来经济最有希望的增长点,是因为它具有经济增长、劳动就业、节能减排三重效益,是经济可持续发展中的增长点。发展低碳经济需要合理调整产业金融结构,需要发展新技术、新产业和新市场,可再生能源将是其中的重点。中国如果不能尽快向低碳贸易发展方式转型,将会面临更多的风险。例如,出口产品被征内含碳排放的边境调节税,或面临其他与气候相关的贸易壁垒和制裁。据估算,如每吨二氧化碳征收45美元碳关税,美国每年可从中国进口货物中获得550亿美元碳关税收入。欧盟从2011年开始,拟对未采取减排措施的盟外进口商品征收进口碳关税,相当数量商品的成本将增加10%左右。因此,中国需要在环境与贸易利益方面作出权衡取舍,对那些附加值低,能耗和排放较高的产品,应该从源头上长期不懈地进行控制,并通过不断调整贸易政策,引导出口产品结构向高附加值、低能耗、环境友好型的高科技产品服务业方向转移。对于“两高一资”产品应该建立进口战略,减少高能耗、高排放产品的生产而代之以进口这些商品,将生产加工的能源消耗和温室气体排放留在国门之外,在减少贸易顺差的同时有利于保护环境,而且还有节能效益,有益于产业整体技术进步。结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解决我国出口贸易增长中长期存在的结构性问题,向低碳贸易发展方式转变。

我国发展低碳贸易的对策研究[2]

  1、改变粗放型贸易增长模式,优化出口产业结构。为谋求对外贸易可持续发展,就必须调整我国目前技术含量、环保标准附加值都比较低的出口产业结构,走新型工业化路子,在保持出口贸易适度增长的同时,更加重视优化出口结构、提高产品质量;引导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淘汰部分落后产能;抓住国际产业转移机遇,制定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长期发展规划;同时,延伸加工贸易产业链,调整产业结构,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要积极发挥政府部门管理效能,转变管理方式,着力引导加工贸易转型升级,淘汰落后产能。贸易政策调整要全面配合产业政策调整,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相一致,实现贸易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

  2、优化贸易结构,大力发展服务贸易。一要加快国内服务业发展,实现服务行业产业化社会化;二要摆正工业化与发展服务业的关系,促进服务贸易与相关产业协调发展,高度重视服务业发展;三要加快服务立法,建立完善服务贸易法律体系;四要优化提升服务行业结构,推进服务业现代化,提高服务行业人力资本素质,增强可持续发展竞争力;五要加快金融体制改革,为服务业提供多元化融资渠道

  3、建立与低碳贸易相适应的配套管理政策。第一,构建低碳经济发展的组织机构战略规划,制定《低碳经济法》等法律法规。建议在国家能源领导小组、国务院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领导小组的基础上成立国务院低碳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加强对低碳经济发展工作的规划、协调和领导。借鉴、吸收、消化发达国家低碳经济的发展理念,在我国已有的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国家方案、行动规划、方针措施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和节能减排的工作需求,尽快开始研究制定国家低碳经济发展战略。同时,加速《低碳经济法》等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实施,加快低碳经济技术标准体系建设,健全比较科学的计量手段和自动监测系统,实现低碳经济工作的规范化、定量化和系统化。第二,建立针对地方政府和企业的低碳考核制度。在环境保护、温室气体减排方面,往往出现的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情况。因此。在发展低碳经济时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方式来调动地方政府的积极性:一是通过法律、法规规范地方政府发展低碳经济的权利和义务;二是推行“低碳GDP”考核制度,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低碳经济指标体系,将现行的GDP指标扣除因环境污染、自然资源消耗、生态环境退化的损失;三是将实施低碳发展的评价指标纳入地方的经济核算体系和政府官员的政绩考核。第三,制定和实施低碳认证制度。低碳标志是一种产品的证明性商标,表明该产品不仅质量合格,而且从产品原材料的采掘到最终废弃物的处置,整个生命周期过程均符合特定的环境保护要求,对生态环境和人类健康无害。低碳认证一方面有利于消费者选择低碳产品,促进低碳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另一方面有利于提高企业低碳意识。应积极推动低碳认证制度的制定和实施,建立健全低碳标志标准,向企业宣传低碳标志的意义,鼓励企业进行认证。第四,建立押金退款政策。建议先行在伐木特许权的所有者中实行押金退款制度。此外,还可将押金退款制度拓展到生态保护领域和污染防治领域,由自然资源开发者和新建工业项目者向环境管理部门交纳一定数额的押金,以此来保证其在自然资源开发过程中和开发后对生态环境的恢复,以及对新建项目“三同时”制度的执行,待完成后退还。

  4、积极参与国际碳交易,努力减少污染物排放。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不需要承担减排义务,但应抓住这一机会,储备新能源替代技术,积极参与国际碳交易,并从获得技术进步、结构升级、经济可持续发展机遇。~要推广清洁发展机制,培养碳交易市场体系,以充分利用现阶段有利条件,使我国的可持续发展目标落到实处。二是实践过程要加强碳交易知识普及相应培训,学术界要深化对碳交易活动理论研究,为我国可持续发展奠定理论基础。三是启动探索清洁发展机制模式,形成具有我国特色的绿色技术市场机制综合创新。四是借鉴发达国家经验,积极参与国际碳交易市场竞争,在国际碳交易市场争得一席之地。五是配合国际碳交易,在国内开展出口企业碳排放许可证交易工作试点。

  5、转变政府职能并开展环境外交,为本国企业发展创造良好内外环境。国内,要综合运用财政政策金融政策产业政策,支持各产业部门顺利过渡到可持续贸易发展模式上来。国际上,要通过开展与各国政府问谈判,摆脱“非市场经济国家”地位,积极倡导自由贸易,参与双边区域经济合作,并深入推进自由贸易区建设,树立负责任大国形象,为实现互利共赢战略而努力,从而为我国企业对外经济创造良好国际环境,促进我国发展低碳经济的政策体系的构建。我国政府关于COP15的立场已经明确,力图争取未来较大的排放空间。强调在碳减排方面应该坚持三个重要原则: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可持续发展原则,减缓、适应、技术转让和资金支持同举并重原则。在营造低碳经济发展外部环境基础上,我国还需要为低碳经济发展提供机制保障和政策保障。

  (1)产业政策。加强对钢铁产业、石化产业、建材产业、造纸产业、印染产业等高碳产业的行业监管,提高高碳产业的准入门槛,制定高碳产业的节能减排目标和任务是今后一段时期我国产业政策调整的重点。同时。还要为低碳产业的发展提供良好的政策发展环境,并对以新能源为代表的新兴战略性产业发展提供配套政策支持。

  (2)能源政策。从优化能源结构和保护环境的角度看,发展低碳和零碳能源,促进能源供应的多样化.是减少对化石燃料的依赖、降低排放的必然选择。因此,我国能源政策的重点应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限制政策,对石油、煤炭等碳基能源的发展实行开发与保护并重的政策,不能追求过快发展,要考虑到此类能源的中远期利用问题;二是鼓励政策,鼓励新能源的开发利用,特别是风能、太阳能等无污染、功效高的能源,应给予大力支持,但也要防范规模扩张过度。

  (3)财税政策开征碳税和推行碳交易是富有成效的政策手段。由于碳税税率由能源的含碳量和发热量决定,低碳能源税负要低于高碳能源的税负,因此它对促进低碳经济发展有明显的作用。中国可以考虑引进碳税,调整税收政策碳排放交易机制有利于各地区、各单位之间实现利益均衡、提高减排效率。

  (4)金融政策。低碳经济发展离不开金融支持,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大型企业机构投资者:一方面,应该努力提高自己的环境与社会责任;另一方面,要善于捕捉越来越多的低碳经济机会,在发展低碳经济的过程中,研究开发环境和金融互动下的金融工具创新。为了进一步发展环境金融,政府应鼓励银行、基金公司金融机构提高自身的环境责任意识、增强捕捉低碳经济下的商业机会的积极性,推动适合中国国情的环境金融产品逐步兴起和蓬勃发展。

  (5)消费政策知识经济信息经济是当前时代的主题,要利用人们向注重健康、安全消费的观念转变的时机,正确引导消费潮流,减少消费增长对环境的负面影响,形成低碳消费的社会风尚,提倡并崇尚绿色消费。同时,对企业的生产性消费,政府要制定有关的法律和制度保障体系,如绿色信贷等,使企业尽量节约资源,减少污染,加强对低碳消费和低碳生产的立法和执法是真正实现低碳消费的保证。

  6、建立健全低碳经济发展的制度保障,完善考核指标体系。以低碳经济为主要切人点,把科技创新与低碳经济的发展有机结合起来,建立起“以国家为引导,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科技创新体系。破除新兴产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建立科学的科技创新考核体制和正确的目标导向。健全低碳经济发展中的技术创新科技成果产业化的法律与制度保障。

  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建议国家设立低碳经济的统计和考核指标体系,将总指标层层分解。建立地方各级政府发展低碳经济的目标责任制,将能耗、环境保护等衡量低碳经济发展状况的重要指标纳入地方各级政府考核指标体系,把碳排放指标完成情况与各级政府政绩相挂钩,为发展低碳经济提供机制保障。

  第一,推行基于配额交易的碳排放权交易。目前国内碳排放权交易的主要类型是基于项目的碳排放权交易,基于配额的碳排放权交易由于主体交易市场尚不具备而进展缓慢。根据欧盟排放交易体系的经验,在发展以清洁发展机制项目为代表的基于项目的碳排放权交易的同时,应积极加快基于配额交易的主体市场建设,利用市场化的手段配置环境容量资源的使用。所以,我国应积极筹建基于配额交易的碳交易所,完善碳交易所的相关法规,加快二氧化碳排放权衍生产品金融创新工作。

  第二,开征二氧化碳税。二氧化碳税,也称碳税,是为控制二氧化碳的排放而征收的一种环境税。它的实际征收往往是对煤、石油、天然气等化石燃料征收,而不是直接对二氧化碳的排放征收,这主要是由于直接以二氧化碳的排放量为征税对象,在技术一k不易操作。由于所有化石燃料中的碳最终都会以二氧化碳的形式排放,对化石燃料中的碳征税,就相当于对化石燃料燃烧引起的二氧化碳排放征收排放税。从长远来看,实施碳税是势在必行的。研究表明,近期在中国征收低税率碳税对经济的影响并不大,但对抑制二氧化碳排放和促进低碳经济的发展作用明显。

  第三,建立征收生态环境补偿费制度。对生态环境造成直接影响的各项行为活动,如各类矿产资源的开采、能源开采(包括煤炭开采和石油开采)、森林砍伐、草原的过度使用、地下水资源的过量开采、地表水资源的开发、土地开发等开征生态环境补偿费。根据生态环境补偿费的征收目的,可采用产品收费、使用者收费等多种方式。

  近年来,发达国家采取了更为隐蔽的绿色贸易壁垒来实现对本国弱势产业保护。由于我国环保方面意识薄弱,造成出口产品生产与国际接轨仍存在一定的差距,绿色贸易壁垒短期内限制了我国产品出口空间扩大,降低了出口增长速度,给出口企业造成了很大压力。因此,政府企业都要转变传统观念,强化环境保护意识。国家要继续完善环境立法,以国家的强制力来保证可持续生产贸的易顺利实施。

参考文献

  1. 刘赟,岳沼洋,董博,崔媛静,张露,中国发展低碳贸易面临的阻碍及对策[J].现代商业,2013.4
  2. 2.0 2.1 王军强.我国发展低碳贸易的必要性生及对策研究[J]. 经济师,20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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