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席執行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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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執行官(Chief Executive Officer,CE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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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O即首席執行官,是美國人在20世紀60年代進行公司治理結構改革創新時的產物。
由於市場風雲變幻,決策的速度和執行的力度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加重要。傳統的“董事會決策、經理層執行”的公司體制已經難以滿足決策的需要。而且,決策層和執行層之間存在的信息傳遞時滯和溝通障礙、決策成本的增加,已經嚴重影響經理層對企業重大決 策的快速反應和執行能力。而解決這一問題的首要一點,就是讓經理人擁有更多自主決策的權力,讓經理人更多為自己的決策奮鬥、對自己的行為負責。CEO就是這種變革的產物。CEO在某種意義上代表著將原來董事會手中的一些決策權過渡到經營層手中。
作為一名CEO,他要對所有的事情負責,特別是在公司的啟動階段。作為一名CEO,他也要對公司的成敗負責。所有公司運作、市場、戰略、財務、企業文化的創立、人力資源、雇用、解聘及遵守安全法規、銷售、公共關係等等,這一切都落到了CEO的肩上。
CEO的職責範圍就是她確確實實所做的每件事情,就是別人無法替代的職責。並且有些事情是無法授權給他人的。如:創立企業文化、組建高層管理團隊、融資途徑,實際上,即便是授權本身也要由CEO完成。那麼什麼是CEO的主要職責呢?
高層管理隊伍能夠有助於去發展戰略;投資商們可以批准一項商業計劃;但最終還是要由CEO把握企業的發展方向。例如:這家公司的目標市場是哪些?要面臨怎樣的競爭對手?具體建立什麼生產線?又怎樣樹立特有的企業形象呢?CEO來做出決策、制定預算、組織合作伙伴,當然還要聘用一支高水平的管理隊伍去帶領著全公司向著既定的戰略目標前進。
任何工作都要通過人去完成,而人又深受文化的影響。一個極差的工作環境能夠使一些人才望而卻步,別忘了,他們對於工作環境是有選擇的。當然,一個好的工作環境也能夠吸引也能留住最好的人才。
企業文化的構築可以通過許多方法、途徑,但CEO要定主基調。他的一舉一動都傳遞著文化的信息,他的穿著,可以體現出此刻的工作場合是何等的正式。他與某人談話,大家會認為此人是極其重要的或者相反。他怎樣對待錯誤(無論是反饋回來的還是本身的失誤)能夠傳遞出關於承擔風險方面的信息。他雇用誰,他忍耐什麼,以及他鼓勵什麼都有力地塑造了企業文化。
再舉個例子,某公司組建了一個項目小組,它的任務是要在規定的限期內完成建設多媒體網站的工作,團隊的每個成員為此直到周末還在忙碌著。當網站發送完成時,他們的CEO正在度假,且CEO也沒有致電團隊成員表示祝賀。對於CEO來說,這不過是保證他的私生活的神聖不可侵犯的問題,而對於這個課題小組的每個成員來說,這一做法無疑傳遞了一個信息,相對於他們奮鬥的日日夜夜來說,相對於他們所努力爭取的最後期限來說,CEO的私生活則更為重要。那麼,下一次他們就不會工作得如此賣力。
CEO要負責雇用、解聘、領導高層管理團隊,然後由他們:雇用、解聘、領導其餘的員工。CEO必須有權雇用人才和解雇不利的執行者。必須能夠解決高層管理團隊成員之間的分歧,並使他們為了一個共同的目標同心協力。CEO通過傳達企業將要實現的戰略思想來確立工作的方向。戰略思想組成了工作目標。由於目標明確,整個團隊凝聚在一起,從而圓滿地實現組織目標。
如果說戰略目標指明瞭公司將要發展的方向,那麼價值觀念則告訴了怎樣去實現這一目標。價值觀概括了可以接受的行為舉止。CEO通過他對其他人的一舉一動傳遞出了她的價值觀。臨時取消了已定的行程去會見質量管理層,這表明她很重視質量問題。當一支團隊共同避免了可能出現的問題時,也不要過分宣揚他們英雄般的輓救能力。這表明應該能預防和控制毀壞事故。人們能夠從人與人之間的價值觀中獲得一些暗示,同樣,他們也能從CEO的舉動中獲取同樣的信息——真誠、信任、公開。
CEO要負責做出公司內部預算,撥款給能夠支持戰略發展的項目,同時也將賠錢的或對公司戰略發展不利的項目拉下馬。要細心考慮公司的主要開支,如果公司不能讓投資者的每一美元增值,就應該決定什麼時候將錢返還給投資者。有些CEO不認為他們自己是財務人員,但是最終,決定公司財政命運的重大決策是由他們做出的。
CEO與總經理,形式上二者都是企業的“一把手”,CEO既是行政一把手,又是股東權益代言人——大多數情況下,CEO是作為董事會成員出現的,總經理則不一定是董事會成員。從這個意義上講,CEO代表著企業,並對企業經營負根本責任。
在國外,由於沒有類似的上級主管和來自四面八方的牽制,CEO的權威比國內的總經理們更絕對,但他們絕不會像總經理那樣過多介入公司的具體事務。CEO做出總體決策後,具體執行權力就會下放。所以有人說,CEO就像我國50%的董事長加上50%的總經理。
另一方面,在中國存在這樣一類企業,在其發展壯大的過程中,某一個具體的企業家起了非常大的作用,其個人威望在企業中形成了一種強大的影響力。在這種情況下,不管他的稱謂是什麼,他始終是企業事實上的“一把手”,乾的就是CEO要乾的事。從這個角度來講,CEO與這類總經理、總裁相比,在許可權上並沒有什麼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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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姑,苦行者,Angle Roh,Zfj3000,Wwdz,sky,Hanmlate,18°@鷺島,山林,Cabbage,Dan,3ceo,Vulture,鲈鱼,郭争争,Yixi,胡锦静,M id c90894714a24296d10d3935efbe8bdd7.評論(共22條)
首席執行官在中國的法律上該是企業的何等職位?該承當什麼樣的法律責任?請法律界的朋友解釋。
在企業的職位首席執行官,即負責追求管理企業有效發展的長遠賺錢目標。法律交涉:就是例如股東訴訟這些和人身傷害事件等CEO都得負責的。CEO在企業的責任是承擔企業所帶來的對人造成的一切惡果。
具體說點每個行業CEO的職責嘛~~~
在個體,在公司,在企業,在集團說話準的那個除了董事長就是CEO。CEO在企業的責任就負責追尋該公司的長遠有效發展的未來轉錢目標。打個比方,你是家庭長子,爸媽都不在家,你就是家的CEO,你得看管好你的弟弟妹妹。
總經理主要是執行CEO的決策。在董事會上,總經理是不能在場的。
ceo不是你說的那麼簡單,是那樣每個人都可以做,爛說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