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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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體系(Budget sys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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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體系是依據國家的政權結構形成的國家預算的協調統一的整體。依據財稅法原理中的“一級政權,一級財政”原則,我國《預演算法》規定,國家實行一級政府一級預算。據此,依據我國的政權結構,我國共分為五級預算,即:中央預算、省級預算、市級預算、縣級預算、鄉級預算。
預算體系是若幹有機聯繫的預算指標(項目)群體,它具體包括:(1)銷售預算;(2)材料採購預算;(3)生產預算;(4)銷售成本預算;(5)附加值預算;(6)期末庫存預算;(7)應收帳款預算;(8)應付賬款預算;(9)費用預算;(10)現金收入預算;(11)現金支出預算;(12)資本預算;(13)現金(流量)收支總預算;(14)預計損益表;(15)預計資產負債表。在編製預算時各項目、分公司、產業集團公司和集團總部必須嚴格按上述預算指標編製,並最終形成上述(13)、(14)、(15)表。
預算體系在預演算法中具有重要地位,是預演算法產生、存續的前提和基礎。首先預算體系的建立,確立了預演算法律關係的主體,以及各主體之間的法律關係;確立了預演算法律主體的職權與職責,而預算主體的權利和義務關係和職權職責關係,正是為預演算法提供了具體的立法內容;第三預算體系的建立,確立了預算編製、審批、執行、調整和決算等一系列秩序,而這些秩序也需要用預演算法加以規定,使它成為法定的程式,同時,也成為預演算法內容的一部分。因此我國預演算法在總則最先全面地對我國的預算體系做出了規定,而後才在其他各章節中規定了預演算法的其他主要法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