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團創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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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團創業也稱團隊創業或法人創業,是創業者集體以一定章程和組織形式組織起來的以法人形式從事企業經營的創業模式。它依靠團隊的力量聚集社會的資金技術,按照科學嚴密的組織系統和管理制度開展經營,憑藉企業的規模獲取收益。它代表了當今時代創業的發展方向,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中具有非常廣闊的發展前景。
集團創業的形式[1]
①公司企業。公司是企業的最完備的組織形態,也是集團創業的最佳結合方式;
②股份有限公司是最為典型的法人企業形式;
③集體企業。集體企業是指企業資產屬於全體勞動者集體所有的企業。這是社會主義公有制的一種重要組成形式;
④國有企業。國有企業是指企業資產完全為國家所有或由國家控股經營的企業。它是社會主義社會中企業的重要組織形態。國有企業的投資主體是國家或主要是國家,但由於企業擁有經營自主權,成為市場經濟的主體,面對激烈的市場競爭,也存在自主創業問題。國有企業的創業主要通過企業改造、兼併和資產重組、橫向聯合等形式實現;
⑤聯合企業。也稱聯營企業,它是橫向經濟聯合過程中若幹企業法人所組建的半緊密型企業集團。它具有成員企業在生產經營協作上緊密而在行政隸屬關係上鬆散的特征,比較符合我國企業生產水平參差不齊的實際情況。眾多的跨地區、跨部門、跨所有制的企業在不改變其所有制、隸屬關係、財政渠道的條件下,組成以法人合伙為其組織形式的半緊密型企業集團,成為集團創業的一道亮麗風景線。
集團創業的特點[2]
- (1)創業主體團隊化
一般由具有優勢互補的若幹人構成核心創業團隊。
- (2)投資主體多元化
除了創業團隊的出資,還可以以各種融資方式吸引社會閑散資金或風險投資等資金的投入,擴大經營規模。
- (3)經營管理科學化
團隊創業一般都實行現代企業制度,在企業中建立責、權、利分明,管理科學,激勵和約束相結合的管理機制。
- (4)組織形式現代化
團隊創業最普遍的組織形式是公司制,這是現代社會較為科學的組織形式,具有強烈的時代氣息。
集團創業的利弊[1]
- 集團創業的優越性:
①集合了社會的財力、物力和人力,使企業規模得到空前的發展,具有最大限度的規模效應;②高起點經營,可以承擔較大的市場壓力與風險;③投資多元化,使企業避免了艱苦的原始積累階段,直接進入經營;④可以發揮集體優勢,創業者沒有孤軍作戰之感。
- 集團創業的局限性:
①創業歷史短,多數企業形式尚在探索、試驗當中,沒有成熟經驗;②容易造成依賴思想,創業者個人的作用難以充分發揮;③經濟運行中容易發生矛盾,在取得較大成功時,常會出現利益衝突;④企業經營費用開支較大,有時會抵消規模效益。
集團創業的適用對象[1]
集團創業模式的歷史較短,但其適用則非常寬泛,它比較適用於以下幾種情況。
第一,大中型工業企業。創辦大中型工業企業需要大量啟動資金,個人能力很難達到,可採取集團創業形式。
第二,二次創業企業。利用集團優勢進行二次創業,以迅速實現企業升級。
第三,鄉村創業。廣大農民抗風險能力差,並已習慣集體化生活創辦集體企業,可以滿足這些人的致富願望。
第四,國有虧損企業。這些企業往往由於缺乏競爭機制而失去活力,但基礎條件比較好,技術力量雄厚,通過改製、重組等途徑進行集團創業,可能得到國家政策扶持。
第五,大學校辦產業。大學走產學研相結合的道路創辦產業集團,可利用學校的無形資產和技術資本,容易獲得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