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體商品流通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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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體商品流通業是指生產資料歸參加該集體的全體成員共同占有的一種商品流通經濟類型。集體商品流通業的生產資料由全體成員共同占有形式決定了它同國有商品流通業一樣,具有公有制經濟的基本屬性,同屬於我國商品流通所有制結構的主體部分。
首先,從理論上分析,集體商品流通業的公有化程度不如國有商品流通業,它屬於較狹窄意義上的公有制商品流通業範疇。相對來講,它所擁有的人力、財力、物力不及國有商品流通業。因此,它對流通規模的適應性是有限的,所承擔流通任務的分量和範圍,都不及國有商品流通業。
其次,經營目的相對狹隘。由於它是一種小範圍內的公共占有,一般來講,經營目的所考慮的利益範圍就不及國有商品流通業。由此可見,它的流通能力及所代表的生產力水平次於國有商品流通業。
但這裡應強調的是,由於集體商品流通業的產權相對較明確,運行機制和效果都有明顯的優勢,它在商品流通活動中所發揮的實際作用,並未受到上述理論差異的制約。而且,我國目前的流通狀況與集體商品流通業的經營特點有著諸多的相適應之處,為集體商品流通業優勢的發揮提供了現實基礎,使集體商品流通業與國有商品流通業一道成為公有制商品流通業的重要組成部分,成為流通領域中的一支重要力量。
(1)接近居民。其網點散佈在街頭巷尾、集鎮小村之中。
(2)經營靈活。其經營和服務方式靈活多樣,既有固定的場所和建築物,也有批發和零售,還有貨郎擔、流動貨車、設攤售貨、代購代銷、送貨上門等多種經營方式和服務項目。
(3)拾遺補缺。其經營的商品能夠根據消費者的需求進行調整變化,及時適應消費者的需要。
(4)經營時間長。其營業時間一般比較長,往往是起早貪黑,隨叫隨應。
集體商品流通業的存在,適應了我國目前多層次的生產力發展水平的需要,符合我國底子薄、勞動力多、經濟發展不平衡的狀況。大力發展集體商品流通業,對於促進生產,搞活流通,增加財政收入,廣開就業門路,繁榮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集體商品流通業包括供銷合作社、合作商店以及其他集體投資性質的商品流通組織。其中,農村供銷合作社是我國集體商品流通業的最主要形式。
(1)供銷合作社。供銷合作社是農民群眾通過集資入股建立和發展起來的群眾性的合作經濟組織,是我國農村市場商品供銷的主要力量和綜合性服務組織。它擁有遍佈全國的流通網點、龐大的職工隊伍和廣泛的消費對象,在商品流通中成為國有流通業最密切的伙伴和強有力的助手。它溝通工業與農業、城市與鄉村以及地區之間的經濟聯繫和物資交流,負有引導農業生產、指導農民發展商品經濟的任務,是國家與農民進行經濟聯繫的重要紐帶。供銷合作社作為我國集體商品流通業的最主要形式,在我國經濟生活中占有特殊地位。它以遍及全國城鄉的經營機構和購銷服務網點,擔負著促進農村商品生產發展,繁榮城鄉經濟的重大任務,成為農村商品流通的主體。供銷合作社的地位和作用,是由其自身的特點所決定的,這些特點包括:供銷合作社作為農民群眾自願出資、參股入社的群眾性的合作經濟組織,代表著農民的集體利益;供銷合作社作為國家和農民進行經濟聯繫的重要紐帶,溝通著工業與農業之間的經濟聯繫,促進城鄉物資交流;供銷合作社把為農民的生產和生活服務作為自己的辦社宗旨,扶持著農村商品經濟的發展。
(2)合作商店。合作商店是由合股者同時又是勞動者共同投資,生產資料歸合股者共有的商品流通組織類型。其經營成果,除向國家繳納一定的稅收、扣去企業擴大再生產之用和集體福利需要以及其他費用外,其餘均為合股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