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商品流通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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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有商品流通業是以生產資料全民所有製為基礎的一種商品流通所有制形式。
它代表著先進的流通生產力,是與高度發達的商品流通相適應的必然的所有制形式。因為商品流通越發達,它所涉及的流通規模越大、流通範圍越廣,越需要更廣泛地籌集、占用和支配商品流通資金,而全民所有制商品流通業的性質則適應和體現了這種要求。
它能夠在更廣泛的範圍內招募人才、籌集資金,有條件擁有和使用大型的、先進的流通物質技術設施,有條件組建與流通規模相適應的大中型企業和企業集團。
它能夠超越狹隘的經營範圍,從全民的角度、從社會效益的角度統籌規劃商品流通活動。
(1)國家所有,國家經營。即國有商品流通企業中有特定的供應對象,掌握有關國計民生的重要商品吞吐的大型批發、大型零售商品流通企業,由國家直接經營。
(2)國家所有,集體經營。即一些國有商品流通企業所有制不變,生產資料仍歸國家所有,但經營權與所有權分離,按集體所有制企業的方式不定期地經營和管理。國有商品流通企業中的部分中小型批發與零售商品流通企業屬於這一類。
(3)國家所有,租賃經營。即國有商品流通業中的一些中小型零售商品流通企業以招標的方式租賃給集體或個人經營。
國有商品流通業在多種流通所有制結構中發揮著重要的作用,主要表現為:
第一,通過對關係國計民生的重大商品的經營,發揮調節供求、平抑物價的關鍵作用;
第二,通過自己的購銷活動,傳遞商品信息,發揮指導生產、引導生產的先導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