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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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網址(Internet Keyword; China Internet Keywo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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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網址(通用網址的英文名字是Internet Keyword也有叫做China Internet Keyword,也就是“網路關鍵字”)是一種新興的網路名稱訪問技術,是最快捷、最方便的網路訪問標準。
通用網址是基[1]於國家標準的互聯網地址資源,是企事業專屬的網路品牌標識,是企業在互聯網路上的重要標誌,具有商業標識的功能和意義,是企業品牌資產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而且,註冊的信息還將同時被國家最高目錄資料庫收錄,充分展示企業的品牌實力,此目錄資料庫由國家權威機構中國互聯網路信息中心(CNNIC)建立並維護,收錄資源具有權威性、唯一性和稀缺性。
通用網址也是一款基於中文關鍵詞的互聯網品牌營銷技術,多途徑為企業建立網路路標,全網卡位展示企業品牌,同時能獲得上千家可信電商聯盟頂尖網站為基礎的精準推廣服務。
品牌延伸
通用網址是線下品牌在互聯網的延伸和載體,可避免中文品牌因為音譯或意譯而導致的品牌內涵打折或混亂,並且具備易記、易傳播、易輸入等優勢,為企事業單位在互聯網上的一塊鮮明招牌。
國家標準
通用網址的中文關鍵詞定址技術符合工業和信息化部2009年12月11日發佈的通信行業標準《YD/T 2028-2009基於關鍵詞的互聯網定址總體技術要求》。中網公司持有該標準涉及的相關專利。
政策扶持
通用網址已成為國家政府機關重點保護的互聯網資源,國務院辦公廳、中央編辦發文件規範政府機關事業單位註冊,全國已超過58000家單位將相關的單位名稱關鍵詞註冊成為通用網址。
權威收錄
通用網址和CN功能變數名稱和中文功能變數名稱一起, 收錄在由國家權威機關CNNIC運營的國家最高目錄資料庫,收錄信息具有唯一性和權威性,既能體現被收錄企業的實力,同時也能方便網民查詢企業網址。
法律觀點
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判決通用網址具有商業標識功能,是企業在互聯網上的品牌延伸,這已成為法律界的共識。該判決入選最高人民法院評選的改革開放30年100件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典型案例。
通用網址已被列入上市公司品牌資產列表,參與品牌價值的估值。為防止小公司傍大品牌而造成品牌價值分流,眾多大型企事業單位通過仲裁、訴訟、贖回等方式將自己的通用網址納入麾下管理。
品牌展示應用豐富
通用網址呈現形式是中文關鍵詞,方便記憶,與企業商標商號一致,是企業在中文互聯網中的醒目廣告牌,能夠大幅提供企業網路宣傳的效率,作為線下宣傳應用,起到反哺企業品牌的效果。
企業無形資產
通用網址已成為企業網路知識產權的重要組成部分,屬於企業的無形資產,還有助於提升企業的品牌形象和技術領先形象,是企業品牌資產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商家網推廣
註冊通用網址,即可擁有在百萬級企業會員平臺上建立品牌營銷根據地,幫您優化商家網的商鋪和名片,提升在搜索中的排名,直接給企業網站帶來流量。
可信電商聯盟推廣
註冊通用網址,即可獨享1000餘家國內頂尖電子商務行業網站的置頂推薦展示位,共用數千萬流量,還獨享可信電商聯盟權威"推薦企業"標識,讓您的企業展示更具公信力和品牌實力。
- 第一條 中國互聯網路信息中心是通用網址註冊管理機構,負責運行和管理相應的通用網址系統,維護中央資料庫。主要職責包括:
(一) 運行、維護和管理通用網址伺服器和相關資料,保證通用網址系統有效運行;
(二) 認證通用網址註冊服務機構提供通用網址註冊服務。
- 第二條 註冊服務機構應當按照公平原則和先申請先註冊原則受理通用網址的註冊申請,並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本辦法完成通用網址的註冊。
- 第三條 為了維護國家利益和社會公眾利益,保護公民、法人的合法權益,維護正常的註冊秩序,中國互聯網路信息中心對部分網址採取預留措施。具體預留名單另行公佈。
- 第四條 通用網址可以由中文、字母(A-Z,a-z,大小寫等價)、數字(0-9)或符號(-、!)組成,最多不超過31個字元(通用網址每一構成元素均按一個字元處理)。
- 第五條 任何人註冊和使用的通用網址,不得含有下列內容的信息:
(一)反對憲法所確定的基本原則的;
(二)危害國家安全,泄露國家秘密,顛覆國家政權,破壞國家統一的;
(三)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的;
(四)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的;
(五)破壞國家宗教政策,宣揚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六)散佈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破壞社會穩定的;
(七)散佈淫穢、色情、賭博、暴力、凶殺、恐怖信息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或者誹謗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
(九)含有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其他內容的。
- 第六條 申請註冊通用網址時,申請者應當按照註冊申請表的要求向註冊服務機構提交註冊信息,並與註冊服務機構簽訂註冊協議。
- 第七條 通用網址的註冊申請者應當在註冊協議中保證:
(一) 註冊和使用通用網址遵守有關互聯網的法律和規定,或者對註冊申請者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其他規範性文件;
(二) 遵守中國互聯網路信息中心制定的相關規定,包括通用網址爭議解決辦法;
(三) 申請註冊的通用網址和其對應的網站或網頁內容一致或有足夠的相關性;
(四) 提交的註冊信息真實、準確、完整;
(五) 註冊和使用通用網址不是為了惡意或任何非法目的;
(六) 不惡意搶註自己不享有合法權益而他人享有合法權益的名稱;
- 第八條 通用網址註冊申請者可通過聯機申請、電子郵件等方式向註冊服務機構遞交通用網址申請表,提出註冊申請。中國互聯網路信息中心收到第一次有效註冊申請的日期為申請日。
- 第九條 通用網址註冊申請表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 申請註冊的通用網址;
(二) 通用網址指向的網路資源地址(URL);
(三) 申請者的詳細聯繫信息,包括申請者名稱、通信地址、郵政編碼、電話號碼、傳真號碼、電子郵件、聯繫人信息;
(四) 認證方式和密碼。
- 第十條 通用網址的註冊管理機構和註冊服務機構提供通用網址註冊信息的公共查詢服務。申請者無特別聲明的,通用網址註冊申請表中填寫的各項信息,可以被中國互聯網路信息中心和註冊服務機構錄入可被公眾查詢的資料庫中及其他出版物中。
- 第十一條 通用網址註冊信息發生變更的,註冊者應當在變更後15日內向註冊服務機構及時申請變更註冊信息。
- 第十二條 通用網址註冊者變更註冊服務機構的,原註冊服務機構應當承擔通用網址註冊信息的轉移義務。
- 第十三條 註冊通用網址,應當向註冊服務機構繳納運行費用。
- 第十四條 已註冊的通用網址出現下列情形的,註冊服務機構應當予以註銷:
(一) 註冊者或其代理人申請註銷通用網址的;
(二) 註冊的通用網址和其對應的網站或網頁內容不一致或不具有相關性;
(三) 註冊者惡意搶註了自己不享有合法權益而他人享有合法權益的通用網址;
(四) 註冊者提交的註冊信息不真實、不准確、不完整或變更後未及時更新的;
(五) 註冊者未按規定或約定繳納運行費用的;
(六) 依據有管轄權的法院、仲裁機構或通用網址爭議解決機構作出的裁決,應當註銷的;
(七) 有充分理由認為,所註冊的通用網址已導致註冊管理機構、註冊服務機構或其人員或其關聯方、分支機構面臨承擔民事或者刑事責任的;
(八) 違反本辦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
- 第十五條 通用網址註冊者因註冊或使用通用網址而侵害他人權益的,應當由通用網址註冊者承擔法律責任。
- 第十六條 通用網址爭議解決辦法由中國互聯網路信息中心另行制定。
- 第十七條 中國互聯網路信息中心有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政策對本辦法進行解釋和修訂。
- 第十八條 本辦法本辦法自2001年8月4日起施行,2004年3月22日第一次修訂,2007年11月12日第二次修訂
1、通用網址是什麼?有什麼用途?
通用網址是基於國家標準的互聯網地址資源,是一種類似中文功能變數名稱的地址解釋服務。通用網址是企事業專屬的網路品牌標識和專屬的通用的展示推廣工具,是行銷中國必備利器。通用網址日漸成為企業在互聯網路上的重要標誌,具有商業標識的功能和意義。
2、通用網址的註冊原則是什麼?
通用網址註冊,根據國際慣例遵循"先申請先註冊"的原則。在此前提下為體現公平原則,優先受理權益所有人的註冊申請。
3、通用網址註冊價格是多少?可以註冊多少年?
通用網址按照詞性劃分為四種價格:
白金通用詞:10000元/年;
普通通用詞:5000元/年;
準通用詞:2500元/年;
普通通用網址:1000元/年。
通用網址註冊價格為全國統一收費標準。通用網址產品的註冊年限為10年(白金通用詞最高註冊年限為10年)。
4、註冊通用網址需要哪些必須材料?
您需要依據註冊服務機構的要求提供身份證明材料。
5、註冊通用網址後,能得到哪些增值服務?
通用網址目前的增值服務包括商家網、可信電子商務聯盟、物聯網標識服務平臺、企業信息二維碼的生成及使用、通用網址結果頁面、線上客服等增值服務。
6、通用網址到期怎麼續費?我如何獲得通用網址證書?
通用網址註冊成功後,在有效期內(註冊期內及到期後的15日內)您隨時可以聯繫註冊機構辦理續費。通用網址註冊成功後,您可以憑註冊時提交的管理聯繫人電話,登錄國家網路目錄資料庫自行查詢列印。
7、在哪裡查詢某個通用網址的註冊狀態?怎麼查詢我註冊的通用網址是否通過審核?
您可以登錄中國互聯網路信息中心(CNNIC)或中網(KNET),通過國家網路目錄資料庫進行查詢,申請後還沒有通過審核的辭彙,會在查詢結果頁面中顯示"審核中"。
8、哪些是註冊限制辭彙?我怎麼才能申請註冊限制辭彙?
為維護國家利益和社會公眾利益,保護公民、法人的合法權益,保證正常的註冊秩序,中網對部分相關辭彙加以限制。根據當前國家網路目錄資料庫信息規定,目前中網暫不受理申請限制註冊辭彙服務。建議您以註冊的形式對辭彙加以保護。感謝您的支持。
9、我的通用網址被別人註冊了,我該如何索回?
您可以聯繫現在的註冊者,雙方協商贖回,或者兩年之內聯繫中國國際貿易仲裁委員會功能變數名稱爭議解決中心進行仲裁,超過兩年則只能通過司法程式,請求法院判決。
10、我想核實通用網址註冊服務機構資質、查詢某省市註冊需要聯繫哪家機構來解決?
經過認證的通用網址註冊機構均可在中網網站進行查詢,對於列表中沒有出現的機構則不是中網認證的通用網址註冊服務機構。若您對通用網址有註冊意向,可將您的聯繫方式提供給中網客服人員,中網會儘快安排可以為當地用戶辦理業務的註冊機構與您取得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