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債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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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債管理(liability manag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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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債管理是銀行組織存款、處理銀行與存款戶的債權債務關係,保持負債結構的合理性、安全性和穩定性的各項活動的總和。又稱銀行存款管理、銀行資金來源管理。
銀行負債構成:負債業務是銀行組織資金來源的基礎業務。銀行負債業務分為存款業務、借入資金業務兩大部分。銀行負債是在銀行經營活動中產生的尚未償還的經濟義務。銀行負債結構如下:
一般包括負債結構的調整、存款種類的設置、存款利率的確定、存款方式的選擇、借入資金方式的選擇、借入資金量的控制、存款與借入資金計劃的編製與執行等。
60年代初西方商業銀行對負債的管理進入了全面創新階段,形成一套複雜的經營管理機制和手段。負債管理的目標是為爭取流動性大、穩定性強、吸存方式靈活多樣的各種存款,以擴充銀行的貸款能力,並不斷調整負債結構,以短續長、以小聚多、以收益的多重變換來適應資產結構的需要。例如美國對商業銀行的存款管理有一套完整的立法,包括存款種類、方式、支付程式、銀行與客戶的權益關係,都依法進行管理。商業銀行存款管理的主要內容是:
①商業銀行活期存款的管理。包括活期存款的經營範圍、見票即付的責任、有關透支的規定、有關停止支付的規定、關於錯付支票的賠償、銀行對受款人身份的查詢權利、銀行不墊款的原則、銀行向客戶的報告制度、活期存款準備金以及視同支票存款的其他存款的管理。
②商業銀行定期存款的管理。包括定期存款的經營範圍、到期付款的責任、客戶提前支取存款的規定、定期存款準備金等。
③商業銀行存款保險的管理。包括存款的保險資格、存款的保險範圍、存款保險費、投保銀行向聯邦存款保險公司的報告制度、取消存款保險資格的規定等。
④商業銀行存款利率的管理。包括接受管理的對象、各項存款利率最高限額的決定機構與決定權、對執行存款利率情況的檢查權等。
⑤商業銀行為存款客戶保密的法律責任。包括不能披露客戶存款數額、支取情況及有關的財務情況等。
此外,商業銀行對負債結構、利率結構、存期結構、存款工具有一套成熟的經營技巧,而且根據市場需要不斷創新。依據比較成本和風險來進行負債管理,使銀行的負債既有相當大的流動性來爭取敏感的投資機會,又儘量減少流動性來獲得最好的投資收益。銀行的負債管理處於一種無休止的動態平衡之中。
1979年以前,銀行的負債業務主要是存款,銀行的負債管理基本上是存款管理,而且以吸收存款為主要內容。銀行吸收存款的方式有兩種:
①行政手段。現金管理制度規定,一切單位都要在銀行開立存款帳戶,無論是轉帳還是現金收入都要存入銀行。因而機關團體和企事業單位都是銀行的存款對象,有著法定的存款義務。
②自願存款。銀行按照存款自願的原則,廣泛設立儲蓄存款機構,吸收城鄉居民參加儲蓄。銀行吸收的各項存款,由中國人民銀行總行統一分配使用,存款銀行很少有獨立的支配權。在這種體制下,對存款的管理一般只限於業務核算與檢查存款指標完成情況的管理,沒有形成規範的管理內容、管理目標和管理手段,也缺乏普遍的持續的管理動力機制和制約機制。1979年以後國家實行經濟體制改革,在改革中推行存款與貸款掛鉤,實行資金自求平衡的原則,對存款的管理才普遍地引起重視。經過十年的改革初步形成了存款管理的原則、內容和方法。
存款管理的現行原則是在業務經營中逐漸形成的,雖然未上升為法律規範,但在實際中發揮著指導作用,這些原則主要是:
①存款第一原則。各級銀行的資產業務,必須在存款許可的範圍內進行活動,這是改革中的一個重大轉變。在改革前,經營行只要有上級批准的貸款指標就可以對客戶發放貸款;改革以後,一家銀行即使有上級銀行批准的貸款指標,但沒有存款資金,就不能發放貸款,也就是業務經營中的實存實貸、先存後貸。
②擴展鼓勵存款、方便存款的措施,促使短期性存款向穩定方向轉化。
③提高存款利率,除財政預算存款外,實行普遍的有息存款制度。
④增加存款種類和確定不同存期,開辦多幣種的外匯存款。
⑤對存款進行結構、期限管理,保持貸款與存款的對稱性。
⑥充實和創新存款的考核內容與方法。如考核儲蓄存款吸儲比率、財政存款的最低保存率、派生存款比率、企業存款穩定率、存款存期結構和存款成本等等,從而使銀行的存款管理質量顯著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