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為記錄法
出自 MBA智库百科(https://wiki.mbalib.com/)
目錄 |
行為記錄法是用各種儀器把調研者在一定時間內的行為記錄下來,再從記錄中找出所需的信息[1]。
在運用時,該方法一般是通過錄音機、錄像機、照相機等一些監聽、監視設備,記錄下被調查者的活動或行為。如電視臺在一些典型視聽者家中安置電視節目測試儀,把他們家裡收看電視的時間長短、節目等情況記錄下來,以便研究分析電視廣告的播放時間、內容與方法等。
例1[2]:美國鋼櫃公司利用調查信息設計出別具一格的新辦公傢具。為掌握辦公室工作人員實際如何運作的第一手資料,該公司在不同的企業設置了錄像機,並通過研究錄像帶,尋找顧客自身可能也未註意到的動作與行為方式。它發現辦公室工作的最佳方式就是大家既能一起做某項工作,又有獨立性,所以鋼櫃公司成功地設計出了組合辦公傢具,稱為“個人港灣”。這些傢具“從大小到形狀上看都像個電話亭”。這些傢具可以用於小組工作的場合,使人們既能一起工作,又能在必要時獨立。該公司的一位高級經濟說:“市場信息不會告訴我們該怎麼做。重要的是,要知道人們實際上在如何做。”
例2:某一家廣告公司為了測試電視臺的最佳廣告時間,對觀眾進行抽樣調查。這家廣告公司選擇一些家庭作為調查樣本,把監聽器裝入電視機內,記錄他們看電視的時間、電臺名稱。經過一段時間的監聽記錄,廣告公司便知道了哪類電視節目,在什麼地方,在什麼時間收看人數最多,然後安排廣告節目的最佳時間。
在我國,有的大專院校用錄像機錄下消費者購買行為,以分析消費者的購買動機和購買意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