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能中心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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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能中心論是指基於職能分工的傳統的管理體制,又稱為等級制組織。它是以命令控製為主要特征,按照縱向職能為主、橫向協調為輔的原則建立的,在職能管理體制內部,重視中心任務部門的工作和完整的預算體系的建立,強化人事管理和具體經營的職責。從早期的直線式、職能式、直線職能式、到事業部式、矩陣式、立體多維式,儘管組織形態各有不同,但它們的共同特征是均屬於等級制組織,是以職能為中心建立起來的組織形態。
職能中心論的興起與發展[1]
職能中心論源於18世紀亞當·斯密(Smith)的“勞動分工原理”。亞當·斯密在他的傳世之作《國民則富的性質和原因的研究》中,指出“勞動生產力上最大的增進,以及運用勞動時所表現的更大的熟練、技巧和判斷力,似乎都是分工的結果”。這就是我們熟悉的“分工出效率”原理,他認為,分工之所以出效率或者說分工的優勢,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首先,分工提高了工人工作的熟練程度。第二,分工使生產勞動者節省了因經常變換工作或變換生產活動中的不同操作而損失的時間。第三,分工促使大量有利於節省勞動的機器問世,從而使一個人能幹許多人的活。將分工原理首先應用於管理的主要代表人物是弗里德里克·泰勒與亨利·法約爾。以研究科學管理理論為主的泰羅在組織理論上提出三點:設計計劃部門,實行“職能制”,實行“例外原則”。泰羅主要倡導對工作流程進行系統的分析,製造工作被分為設計、加工、裝配和測試四種活動。泰羅開創了運用知識來研究“工作流程”的先河。法約爾對分工理論做出進一步的補充,他認為“勞動分工小隻適應於技術工作,而且毫小例外地適應於所有涉及或多或少的一批人或要求幾種類型的能力的工作。其結果是職能化和權利的分散。”法約爾在組織結構方面主張採取金字塔型的等級及設置參謀機構,法約爾最大的貢獻是給管理本身進行了明確的分工,他認為管理應包含計劃、組織、指揮、協調和控制五大職能,可見法約爾提出了“管理分工”,為現代管理過程學派打下了理論基礎。韋伯主張權威結構理論,並依據權威關係來描述組織活動。
進一步探究分工原理在管理中應用的本質,我們不難發現管理分工的本質是分權,而分權的直接後果就是出現了層級制管理模式。分工理論巨大的價值在企業實踐中得到了充分的證明。斯密之後,尤其是到了19世紀後半葉和20世紀初,生產的分工和專業化的增進變得越來越明顯,使得人們將分工與專業化作為促進經濟增長的主要原因和近代經濟史的主要特征。美國兩位汽車業的先驅巨星亨利·福特,艾爾弗雷德·斯隆緊隨其後進一步發展了分工理論。亨利·福特把勞動分工理論應用到汽車製造業上,開創了汽車裝配線生產系統的“工藝分工”的先河,大大提高了生產效率。而通用公司的艾爾弗雷德·斯隆則把勞動分工理論用到了管理上,主張建立事業部制結構,開創了“權力分工”的先河,促進了企業在經濟快速發展的環境中迅速擴張。
1、組織關註的中心可能被導向上級管理者而非顧客。
2、對於橫向流程沒有統一的控制,缺乏協調。
3、組織對外的接觸點不比一處,導致組織對外行為的不統一。
4、職能部門界限導致一些無效工作的存在,許多仟務僅僅是為了滿足公司自己內部的需要。